綁架迫害
法輪功學員李依秀,今年74歲,家住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依秀被梅縣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於當晚回家。第二天,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李依秀再次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被劫往興寧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法輪功學員李群招,家住梅州市梅縣區,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八點左右,李群招帶丈夫去散步,被梅縣區公安分局與程江派出所人員綁架,一直被關押在梅縣區看守所。
此後,李依秀和李群招被非法批捕。
據悉,李依秀和李群招被迫害,可能與去年一商家到銀行存款,被檢查出真相幣而遭綁架有關。因受疫情影響,該商家將手頭未用出的一些真相幣,拿到銀行辦理存款,被惡意舉報到公安部門後,這位商家遭非法拘押審訊,從而導致李依秀和李群招倆位老人家受到牽連迫害。
非法庭審 李群招的律師作無罪辯護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時四十分,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李群招和李依秀女士。李群招的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而李依秀的律師是中共司法機構給她安排的所謂法律援助律師鄒秀虹(女)則枉法做出有罪辯護。
三月十一日十二時十分,非法庭審結束後。李群招的律師所作的無罪辯護讓在場的人員包括家屬很震撼,更明白了他們的家人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合法的,沒有犯罪。李群招的家屬感歎:請律師太值了!
梅縣區法院構陷法輪功學員
這次非法庭審的審判長、審判員,仍分別是梅縣區法院多年來主持非法庭審,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吳文龍和張巧玲(女)。
吳文龍,十幾年來多次擔任梅縣(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一審的審判員,參與對梅縣(區)法輪功學員李春興(二零零五年)、朱賢生(二零零八年、二零一六年)、張小雲(二零零九年)和梅江區李美萍(二零一四年)等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誣判。
張巧玲,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初期,就擔任梅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一審的書記員,如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李春興、朱賢生、張小雲等梅縣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後期,在梅縣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一審中,張巧玲擔任審判員,如針對法輪功學員李美萍(二零一四年)、朱賢生(二零一六年)和郭雅芬、曾華英、曾海平(二零一八年)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
參與非法庭審的還有位陪審員叫侯秀玲(女),梅縣區檢察院的所謂公訴人彭秋紅(女),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曾參與非法起訴梅州城區老年法輪功學員李玲蓮女士。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
1、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政法委(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新縣城憲梓南路13號區委區政府後樓三樓 郵編:514700
電話:0753-2589696 傳真2589696)
2、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委常委(2018年1月起任)、政法委書記(2020年4月左右起任):丘孝良,13502522413,住宅0753-2626888,男,漢族,1969年4月生,廣東梅縣區人。
3、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區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楊凡,可能是原梅縣區610辦(現已撤銷)主任(2017年左右-2019年左右)
4、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原指揮室副指導員(2001年初):林立,電話0753-2161590,手機13823843128。
5、楊子廷,電話13502339635
6、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檢察院(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政法路6號 郵編:514700)
7、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2020年12月起任):李培軍。
8、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審判辦公樓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政法路8號 郵政編碼:514700 聯繫電話:0753-2589729 刑事審判庭辦公電話:0753-2589713)
9、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法院代院長、院長(2016年11月10日當選):魏偉輝,13823832438,住宅0753-2260852,男,1970年2月生。
10、參與非法庭審人員
梅縣區法院:吳文龍 手機13823800298 宅電0753-2593656,張巧玲(女)、侯秀玲(女)
梅縣區檢察院:彭秋紅(女)
梅縣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鄒秀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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