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修被劫持到洗腦班、看守所、拘留所迫害。惡警非法抄家後,問法輪功學員:資料是哪裏來的?是誰給的?《經文》是誰給的?《九評》是誰做的?護身符是誰給的?碟子是誰給的?《明慧週刊》是誰給的?真相幣是誰做的?不粘膠是誰給的?二維碼是誰做的?台曆是誰給的等等。你說出的同修姓名,說的清清楚楚。警察還拿出錄像,問你認不認識這個,認不認識那個同修,還要追問,你交待出的同修模樣和特徵。這成了邪黨惡徒迫害大法弟子的套路。你跌倒了,是一個人,爬起來,接著修。說出幾個人,就牽扯其他的人,這個損失就大了。邪黨人員之後就對你說出的法輪功學員下手,邪惡至極。
當問到這些的時候,第一,就是發正念清除他們背後的邪惡,清除操控世人對大法犯罪的一切邪惡因素,講真相。不要被惡警誘導著說,他們是見縫插針,絕不能配合。第二,法輪功學員有權利拒絕警察非法收集法輪功學員任何的信息。
話說回來,其實以上的這些各種真相資料都是大法弟子救人需要的。也就是說都是你自己要的,沒有任何人強迫你要、強迫你做,與別人有甚麼關係呢?!又何必把同修說出來呢?絕不能向邪惡說這些,是吧?
我們是一個整體,救人都互相配合。要知道,被說出的同修夫妻二人,一個早年被冤判,坐了多年的牢,受盡無數的苦難,本應牢獄期滿回家,可是邪惡六一零機構等邪黨人員又將他劫持到洗腦班迫害。回到家,已經生活不能自理,長期需要家人同修幫助。家人同修克服種種的困難,生活的很艱辛,承受也很大,堅定的走在救人的修煉的路上。
我只是就事論事。我們也很理解同修在壓力面前有人心,難免過不去關。在真正的劫難當中,只要放下所有的人心,要放下心裏放不下的情,才能不被邪惡鑽空子。正念強,師父就為弟子做主。例如:有位C同修被供出後,警察、派出所等人有備而來,直闖C同修的家,來勢洶洶。門裏門外都是警察,又是錄像,又是闖進臥室。當時C同修不知發生了甚麼事,阻擋不住他們,他們要抓她到派出所去問話,要C同修配合一下,去派出所,問完話就回。C同修說,我沒有違法,我不去派出所,去派出所問話,送洗腦班,我不會上當的。C同修拿出紙和筆,要他們登個記,他們都不敢留姓名。在中途,D同修來了,正巧被樓下的警察攔截、盤查,說是執行公務,警察不由分說把D同修帶到C同修家。警察要搜查D同修的包,D同修決不給。
警察大聲質問C:你認識她嗎?C同修一看,是自己的同修,無語。警察問:她到你家來幹甚麼的?C同修說:人是你們帶來的,我怎麼知道她來幹甚麼?警察:我問你她到底來幹甚麼的?C同修:人是你們帶來的,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警察說:把他們都帶到派出所去。C、D同修不動心,不動身。D同修坐在沙發上發正念。一會兒,D同修要上衛生間。兩個警察把D同修從衛生間拉出來。D同修說:尿到褲子了怎麼辦?警察叫C同修拿一條褲子給D同修。C同修拿了一條褲子,遞給D同修。D同修沒換。警察(指D同修對C)說:她說她不認識你,你幹嘛還為她換?C同修說:誰不幫誰呢?如果你需要我也幫你。問話的人很尷尬。警察又問:她叫甚麼?C同修:不知道。警察又問:她姓甚麼?C同修:不知道。警察又問:她家住在哪裏?C同修:我不知道。警察心知肚明,警察又說:這樣吧,你說說而已,我們帶她走,跟你沒關係。C同修沒有想到保全自己,識破邪惡的詭計,而是說:你們把她帶到我家搞成這個樣子,是要負責任的!
他們想把師父法像搜走,C同修說:這是我的師父,誰都不能動。警察不斷在打手機給他們的上司。大約一個多小時過去了,最後,警察等一夥人都走了。
真是一場正邪較量,看似很簡單的對話,C同修是在否定這一切,不配合。可能C、D同修達到了那一層次中法的標準。師父為弟子們做主,解體了這一劫難。
我們是揭露邪惡,當遇到魔難的時候,一定要守住心性,我們所做的一切、所有的真相資料都是在救人,而不是罪證,全盤否定這種迫害。不能配合邪惡提供同修的任何信息,同修們走到今天,太不容易了,都是從魔難中、從不成熟到走向成熟,能理智的、智慧的、堅定的走到今天,是大法的威德,是師父的無量慈悲為我們承受著一切。我們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聽師父話:「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解體邪惡,全面徹底清除干擾大法弟子救人的惡魔,走正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認識,如有不妥,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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