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丈夫開車追趕,在皓月大路和西環城交匯的紅綠燈處將警車攔下,車上的警察惱羞成怒,下來四個警察圍毆楊麗丈夫,楊麗丈夫被打倒在地,這時楊麗丈夫的弟弟和弟妹也上來勸阻,也遭到了警察的毆打,楊麗丈夫的弟妹被警察打傷。
周圍有大量人員圍觀。打人的四個警察是:姜鐵驄、滕雲生,還有一個也是紅旗街派出所的,另一個是610的。其中610的人最邪惡,戴個眼鏡,50歲左右,下手最為狠毒。
隨後,楊麗和她丈夫被綁架到紅旗街派出所,要求寫「三書」,遭到二人的拒絕。由於楊麗被「四看」迫害得非常嚴重,她丈夫也被打傷,讓他們二人簽一份扣押物品返還清單,楊麗讓她家屬現場錄像簽字後紅旗街派出所將二人放回。
楊麗,44歲,中專畢業,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她曾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工作六年,受到同事和領導的好評。
楊麗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家被紅旗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十七日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迫害,十二月二十八日被構陷到朝陽區檢察院,律師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接到非法判決,楊麗被朝陽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一年並罰金五千。楊麗的婆婆趙善英也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非法勒索罰金五千元。關於楊麗與婆婆趙善英遭受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春市楊麗被構陷到法院 75歲婆婆被非法判刑》。
楊麗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遭受的迫害情況: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左右,在303監舍,遭到梁倩倩、肖紅、劉豔的毆打。一月十八日轉到103,一月二十五日開始迫害,罰站,不站就踢膝蓋。在押犯人參與,主要管事:聶淼,田霞,打手:李麗娜,胡榮,郭爽,張婷婷,潘雲峰,孫楠,邢偉,崔孟娜,楊佳琪,馬豔麗,每天早晨6:20起床站到晚上9:20,從一月二十五日一直持續到三月三十一日。晚間睡覺不給被子蓋,只給一個床單,不穿號服,被扒光衣服,把衣服泡濕扔到放風場,強行穿號服,上身穿半截袖,下身穿個單褲。屋內沒有暖氣,白天其他人穿羽絨服,開窗戶凍楊麗。被脫光衣服,強行洗冷水澡,參與人胡榮,郭爽;吃飯站在地中間,只能把飯盆放到地上。鄭豔芝謾罵,推搡。四所週二、四、六發的雞蛋、每週發一次水果被扣壓;不讓買日用品。
長春第四看守所共設三個監區,每個監區六個監舍。目前已知被非法關押在此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有:李桂玲,尹君,趙善英在205號監舍;徐麗娜203號監舍;於愛吉105號監舍;馬秀榮103號監舍;崔玉秋201號監舍。
長春第四看守所相關人員:
一監區:
101獄警:鄭藝
102獄警:盧繁實
103獄警:郗桐笙(一監區監區長)
104獄警:閆卓
105獄警:李倩
106獄警:不詳
二監區:
201獄警:不詳
202獄警:不詳
203獄警:楊思琪
204獄警:不詳
205獄警:不詳
206獄警:不詳
三監區:
301獄警:孫思瑤
302獄警:董美琦
303獄警:楊紅月
304獄警:崔悅(三監區監區長)
305獄警:唐某
306獄警: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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