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祥先生,52歲,安順市平壩縣新藝廠(一七零廠)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張廷祥堅持修煉,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勞教三年。
一、在貴州中八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張廷祥的母親彭遠林在兒子和平請願後,受到抄家、非法拘留、洗腦等迫害,此後惡警和居委會不斷上門騷擾;二零零一年三月,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彭遠林含冤離世。張廷祥還未從失去母親的痛苦中解脫出來,於二零零一年五月被劫入貴州中八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從二零零二年八月開始,張廷祥等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八勞教所的部份損招毒刑如下:
(一)八、九月份,天氣炎熱,勞教所給法輪功學員穿上棉大衣、棉褲,再澆上水,強迫穿上暗藏鐵釘的棉鞋,由兩個吸毒犯在前面拖著跑,後面一個邊推邊打,輪番換人折磨。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由「攻堅小組」實施迫害,每小組由四個警察、四個勞教人員(主要是吸毒犯)組成,有時會集中幾十人對一名法輪功學員實施「攻堅」。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利用吸毒人犯包夾、毒打。
(二)熬鷹折磨:先毒打,然後拖著跑(有的法輪功學員此時被打興奮劑)接著用強光燈照烤雙眼,而且不准閉眼睛,不停地搖晃學員的身體,時而製造尖銳刺耳的聲響。過後拖在地上跑,有的法輪功學員雙腿、雙腳皮開肉破,血跡滿地,連續不讓睡覺一週以上。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刑 |
(三)每天被奴役達十六、七個小時,有時甚至達二十四小時;體罰站軍姿,烈日下暴曬。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
(四)用布(或衣服)包裹磚頭(或石塊)猛擊法輪功學員背部、酸筋、腰肋,致內傷嚴重而外不見傷處;拔陰毛、用煙頭燙、不斷搔撓觸癢、對絕食抗議的學員實施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煙頭燙 |
(五)法輪功學員被電棍電,警棍(膠木包裹的鐵棒)打,繩索捆綁,呈大字形綁在鐵床上幾天,封口膠封嘴,破布堵嘴,手銬銬著懸空吊,關小號(冬天只准穿單衣或褲頭、沒有被蓋)等。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又被枉判十年
二零一九四月二十一日,張廷祥被貴州省貴安新區三十個警察入室綁架、抄家,搶走電腦、大法書籍、手機等幾箱子私人物品,還劫走了張廷祥個人現金八萬元。張廷祥被非法關押在平壩看守所,後被非法關押在安順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張廷祥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罰金五萬元。同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薇被枉判八年、勒索罰金三萬,龐萍被枉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
參與迫害人員
貴陽市南明區法院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朝陽洞路99號
電話:0851-5754583
法官:伊莉0851-85519085
趙曦、聶榕、高湛
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富源中路298號
公訴人:唐親 0851-33508203
貴州省貴安新區公安局國保支隊
警察:楊達、楊成、梁霄0851-8890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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