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東家住瀋陽市皇姑區,信仰真、善、忍。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李振東正在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閱讀教人向善的書《轉法輪》時,被瀋陽市國保大隊指使和平區刑警支隊警察綁架。當晚,李振東家被非法抄家,大法書籍被掠走。
當日,瀋陽市大東區、沈河區、皇姑區、市和平區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警察綁架。
此後,李振東被邪黨公、檢、法合謀迫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關押到瀋陽東陵監獄。
在東陵監獄,李振東被迫害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身體出現嚴重症狀。經瀋陽司法方面指定的醫院診斷,結論是嚴重的肝病,危及生命。
李振東被東陵監獄送進瀋陽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簡稱「醫大四院」)。二零二一年十月末,李振東出現肝臟腹水,腹部腫脹嚴重,需要天天抽水,已經不能進食。
瀋陽市東陵監獄把李振東迫害成這樣,還派兩個警察天天在醫院把守,在他病症嚴重的情況下,還把李振東銬在床上。住院費都是讓李振東的家屬自己拿的,花掉家裏很多錢。
李振東的狀況完全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而且病情十分嚴重,生命非常危險。家人申請保外就醫,受到瀋陽市司法局方面的阻力,司法局拒絕批准「保外就醫」手續。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得到消息,李振東被東陵監獄從醫大四院轉出,轉入東北國際醫院皇姑分院。
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李振東在重症監護室,帶著呼吸機,已食水不進、重度昏迷三天,高燒四十一度,瘦得骨瘦如柴。據大夫說,當晚,李振東的生命難保。
監獄人員看到這種情況,十一月十二日當天上午,通知司法局。司法局來兩個人,到重症監護室,看到李振東的生命眼看要不行了,把看守他的四個獄警叫到走廊,說幾句話,扔下「保外就醫通知書」,就帶著獄警偷偷撤離了。
李振東的家人,老伴、女兒、女婿、弟弟、妹妹,在醫院守護。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清晨五點多,李振東,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邪黨公檢法人員及瀋陽東陵監獄迫害致死,享年6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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