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萬猛,男,37歲,湖北隨州人,深圳某培訓機構圍棋教師。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謝萬猛在租住房內被深圳羅湖區警察入室綁架,警察搶走一萬元左右現金、電腦、手機等,房間內所有私人物品去向不明。據說,謝萬猛在深圳粘貼法輪大法真相不乾膠,被監控追蹤至出租房。當時,在謝萬猛家中還有法輪功學員吳銳及從北京過去看吳銳的李瑞華,吳銳和李瑞華也同時被綁架。
三人被非法關押在深圳羅湖區看守所(後被非法關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五月三十日被以《刑法》三百條拘留。謝萬猛的房東王偉是香港人,因租房給他,被無理罰款,數額不明。
深圳羅湖區警察和深圳市「610」去李瑞華老家北京住址及工作單位詢問了李瑞華為人及做事情況,其中證明了李瑞華工作及生活都在北京,後深圳羅湖區警察又以同樣理由將謝萬猛、吳銳和李瑞華三人構陷到深圳鹽田區檢察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深圳鹽田區檢察院劉曉娜也以同樣理由將三人構陷到深圳鹽田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謝萬猛、吳銳和李瑞華被深圳鹽田區法院非法庭審近三個小時。謝萬猛的律師提出憲法和聯合國關於信仰的決議時,遭到審判長段暉幾次阻止。段暉稱:不允許提憲法,說這是說刑法的問題;不允許提聯合國在宗教方面的決議,說是這是在中國,按照中國法律;不允許提出法輪功定性問題,律師只能在現有法律提出對公訴人指控罪名成立與否的前提下進行辯護。
謝萬猛、吳銳和李瑞華三人在做自我辯護的時候,每次提到法輪功問題時,就會被審判長段暉打斷,包括李瑞華在做最後陳述時,沒說幾句,就被審判長段暉打斷了,說庭審之後,交給他就行了。
在庭審過程中,段暉會偽善的要求法輪功學員只能在他畫的圈圈裏回答。段暉叫停謝萬猛的律師陳述,不允許提出相關法律法規。律師不同意,並且繼續說下去的時候,段暉叫法警要把謝萬猛的律師驅逐出去,律師只好停下來了。當庭沒有宣判結果。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謝萬猛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吳銳、李瑞華各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三千元。謝萬猛上訴到中級法院,法院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吳銳、李瑞華從鹽田區看守所被放出。謝萬猛仍被非法關押在鹽田區看守所B06倉。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因有山體滑坡風險,鹽田區看守所把在押人員轉移至深圳龍崗看守所。九月二十七日,謝萬猛從龍崗看守所被劫入廣東四會監獄15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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