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市七旬老太羅基被劫持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73歲的法輪功學員羅基老太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老人被枉判三年。

羅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生,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羅基曾屢遭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廣東省三水婦教所受盡種種的酷刑折磨,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警察撬門入屋,把羅基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為了讓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羅基免費發放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分別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中旬和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被警察綁架、構陷,被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監視居住。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羅基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羅廣森,向茂南區法院提起公訴。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羅基被非法開庭,茂南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呂妙玲出庭公訴。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被茂南區法院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非法判羅基的法官是茂南區法院:審判長 譚衛,審判員 周晉鋒,吳碧潔,書記員 塗源。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羅基被非法宣判後,立即被非法關押至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至今。

家屬聘請了律師維權。律師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遞交了羅基的上訴書,並遞交了一份一審程序嚴重違法法律文書,要求茂名市中級法院重新開庭審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羅基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判刑三年,罰金一萬元。審判長張弛,審判員林景樸、鄒輝球,法官助理:梁倍寧、周靖茵。書記員:柯倩雯。之後,羅基的兒子去看守所會見他母親,因沒有做核酸檢測,沒有見到羅基。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上午,家屬為羅基聘請了維權律師為羅基申訴,律師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羅基。羅基老了很多,牙掉得只剩下幾顆了,精神狀況還可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打電話給羅基的兒子,讓他去做核酸檢測。拿到核酸檢測結果後,羅基的兒子去看守所會見了他的母親。那時,羅基的血壓有點高,人瘦點,但是精神還可以。

大約一週後,羅基的兒子收到廣東省女子監獄寄給家屬的告知書,得知七十歲以上的人不用幹活,但是,不能減刑。羅基的非法刑期是從一審宣判被綁架,也就是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算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