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下午兩點多,周達瓊與她的維權律師,一同前往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找行政庭主辦法官楊子漩,要求給律師案件裁定書。
一樓女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法官楊子漩。電話接通後,女工作人員將電話交給律師接。律師和對方說明來意,是來拿周達瓊的行政訴訟裁定書的。法官卻說,沒有裁定書。
律師說:你法院已經立案了,而且立案時,我已將委託書一起遞交給了法院。你們法院不開庭。按法律程序,我是律師,你既然結案了,裁定書應該給我一份的。我是律師,有權要知道裁定結果。法官楊子漩告訴律師:案子已經移交給高州市公安局處理了。
之後,法官就謊稱楊子漩法官不在,說給律師另外一個電話去問。律師信以為真,就將電話還給一樓的女工作人員,叫她幫忙記一下電話號碼。那女工作人員接過電話後,對方卻告訴一樓的女工作人員說;不要給他們電話號碼。還多次對那一樓的女工作人員說:千萬不要讓他們進來,千萬不要讓他們進來。好像很害怕似的。
法院立案,不開庭,裁定書不敢給律師,還是法院嗎?他們害怕甚麼?敢做,為甚麼不敢當呢?
後來律師和周達瓊只好將法院附案件來的監督卡,寫上意見後,直接投入投訴箱。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下午,律師和周達瓊再次去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到大隊長凌衛陽,要求國保退回被搶走的電腦。凌衛陽推說未有結果,到時再去找你(指去找周達瓊,話中帶有威脅恐嚇)。周達瓊說你不要找我,要求現在還電腦。凌衛陽藉口說,要去開會,就將律師和周達瓊一起帶出到公安局大門口。
律師表示,法院立案,不開庭,裁定書不敢給律師,將繼續給周達瓊維權,按照法律辦事,下一步就是控告相關人員。
事件回顧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州市出動大批人力,其中主要人員有高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古濟權、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凌衛陽、副大隊長湛傑、周維學、北關派出所鐘永鋒、城南派出所、潘州街道辦、居委會、高州市法院政治部主任馮岳軍、法院辦公室劉桂武等近二十人,將周達瓊住所整棟樓房從一樓到七樓頂,連鄰居樓頂都搜查遍了,強行將周達瓊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辦案中心,限制人身自由超過十二小時。
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他們搶走周達瓊的台式電腦主機一台,企圖想作為構陷的證據。在家屬強烈要求下,後來才補辦搜查證,中午十二點鐘,才拿到現場,讓家屬簽字,執法程序完全違法,晚上十一點,周達瓊才回到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多,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城南派出所一夥至少六、七人,以說明電腦問題,強行將周達瓊帶到高州市辦案中心非法審問,後來才讓周達瓊看傳喚證,以擾亂社會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傳喚周達瓊,並要求周達瓊在傳喚證上簽名。當時周達瓊拒簽詢問筆錄,並表示執法人員執法程序違法。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高州市國保大隊的周維學、城南派出所馮曾果,向周達瓊丈夫送達非法《收繳電腦清單》。
周達瓊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聘請維權律師一起,前往高州市司法局遞交行政覆議申請,要求撤掉高州市公安局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高公(國保)繳字【2021】1號 《收繳物品清單》的行政違法行為,要求高州市公安局返還非法扣押的電腦,並賠禮道歉。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高州政府司法局行政覆議庭作出《高州府行複決(2021)5號》行政覆議決定,維持高州公安局國保的非法決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周達瓊與律師一起向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遞交行政訴訟狀,要求:1、撤銷被告高州市政府作出的高州府行複決(2021)5號行政覆議決定書。2、撤銷被告高州市公安局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高公(國保)繳字【2021】1號 《收繳物品清單》的行政行為。3、返還被非法扣押的台式電腦主機一台(機箱為「華碩」,光驅為「先鋒」)。
直到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夥同高州市政法委等一行六人突然竄到周達瓊家中,草率宣讀一遍裁定書就算結案了,而且裁定書都不敢留給當事人,這就是中共的所謂「依法治國」。
過程中,周達瓊多次要求政法委人員報出他的姓名,這位政法委人員再三推說,始終不敢報出他的姓名,更不要說出示證件了,這也更加突顯中共體制內政府官員的心虛與悲哀。
本來按法律程序走行政覆議決定出來之後,下一步行政訴訟應該向中級法院提訴,可以直至訴訟到最高法院,但高州府指定只能是向茂名市區法院提起訴訟。其實這也體現出中國的司法本身就是用來矇騙群眾而虛設的。
迫害法輪功學員周達瓊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高州市政法委書記:鄧向明 辦公電話:0668-6617881 手機:13902517881
高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古濟權辦公電話:6386305手機:18813371888、
高州市政法委「610」人員:黃姝:女,現住址:高州市第一中學教師村,
身份證號碼:440922196505114625 ,手機:137 0266 1551(此人從2000年至今,一直在610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高州市公安局地址:高州市中山路39號
行政訴訟答辯人、法定代表人:楊文偉,職務:局長 辦公電話:6635366 手機:13929719110
行政覆議參與人員:填發人,鄧漢成,主辦單位負責核稿人:呂美珊。
分管負責人:成旭華。黃劍柵
高州市國保大隊負責人:凌衛陽
副隊人湛傑(從迫害至今一直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高州市國保大隊辦案警察;周維學、周志明
高州市北關派出所:鐘永鋒手機:139 2438 1519
高州市城南派出所:張錦業、馮曾果手機:17827883261
高州公安局委託代理人、法制室副主任:郭玉,610人員陳棟桂。
蘇格波:法制室警察。
對電腦檢查負責人:張清秀,高州網絡技術員:吳逸、葛子琪
高州市法院
高州市法院院長:黃宇慶手機:13902513669
高州市法院政治部:馮岳軍手機:139 2438 2225
高州市法院政工:劉桂武
高州市潘州街道辦文明居委會:關祿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