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六月的一天下午,我們當地同修在一起交流,首先學師父的講法:《論語》、《我的一點感想》、《大法堅不可摧》、《也三言兩語》等經文,交流的內容圍繞著如何形成整體,善用、正用法律制止迫害,用慈悲心真心的救度眾生等,正用法律時能讓世人看到善惡有報的天理,此天理在這亂世的展現能喚醒世人,讓世人得救,能讓世人敬仰佛法。
在學師父的法《我的一點感想》時,師父說:「然而美國一向是以尊重人權為表帥的國家,那麼美國政府會出賣人權做此交易嗎?而且我是美國的永久居民,是在美國的法律行使範圍內的永久居民。」[1]那時師父就講到了運用法律維護人權這層法。這些年一些大法弟子這樣想:邪黨不講法律,胳膊擰不過大腿,權大於法,法律沒用。其實這都是思維怪圈,運用法律救眾生的時候就能解體邪惡、制止迫害。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是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的維護法,因為你就是大法的一員,堅不可摧;正一切不正的,被轉化與救度的只能是被邪惡矇蔽的眾生,清除的是邪惡的生命與邪惡的舊勢力,從中圓滿的是大法弟子與樹立大法的威德。」[2]同修們在理上明白了之後,就形成了正念之場,同時歸正自己,擺正基點,起到主角的作用。
實例1:兩個社區人員到老年大法弟子家,敲了半天門,同修開開門說:知道為甚麼這麼長時間才給你開門嗎?社區人員說不知道。同修說你們幹啥來了?社區人員說普查戶口,你家幾口人?同修說幾口人你們都知道,疫情期間你們都統計過了,都在你們那明擺呢,你們就別繞彎子了,有話直說。社區人說你這有文化和沒文化就是不一樣,你是煉法輪功的,簽字。同修說不簽!法律講信仰自由,你這麼做是犯法,我是合法公民,同時給他們講真相,勸他們退出黨、團、隊,他們無趣的走了。
實例2:兩個社區人員又到一個老年大法弟子家,同修開開門,社區人員說:原來你叫這個名啊,我們找你好多天了。同修問有事嗎?社區人員說你是煉法輪功的嗎?找你簽字。同修說不簽。社區人員說你就簽了吧,然後在家煉吧,不簽對你不好。同修說我不簽才對你好呢!大法是教人學真、善、忍的,你這不是叫人撒謊嗎?社區人員說你這老太太咋這麼頑固呢!你說共產黨好還是法輪功好?同修說當然法輪功好了!法輪功教我做好人,身體沒病,我這麼大歲數還能伺候病在床上的老頭。社區人員說共產黨給你開支,你還反對共產黨。同修說:共產黨給我開支?我年輕上班時,我工作付出了十成它才給我開了一成的工資,那麼多錢還沒給我開呢!社區人員說你太頑固了,下次讓派出所人員來。同修說:前幾年派出所、國保好幾個小伙子來讓我簽字,我都不簽,你看我現在不是煉的好好的嗎?還拿派出所的人來嚇唬我。社區人一聽走了。
有的社區人員到同修家恐嚇,同修們都不配合,有的要控告他們,在大法的威力下,同修們用正念制止了邪惡,沒有讓社區人員對大法和大法弟子們犯罪。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我的一點感想〉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堅不可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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