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是視頻庭審,但東營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嚴苛對待絲毫沒有改變,他們仍嚴厲限制旁聽的名額,只允許王學勇的妻子和兒子進入法庭旁聽。而他的二哥二嫂和兒媳婦都被擋在外邊不讓進。
王學勇是勝利油田孤島集輸大隊職工,五十多歲,性情溫和,為人很熱心,工作勤勉,家中有一位賢惠的妻子和一個非常孝順的兒子。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東營市河口區義和鎮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兩位七旬老夫妻,他們當時在集上給人們講真相。國保警察逼迫他們說出所發的真相資料是誰給的,老人在驚嚇中說王學勇給過資料。此時,沒有任何法定機構對資料的性質給予法律鑑定或出具認定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國保警察在沒有證據證明王學勇違法、沒有立案的情況下即決定抓捕王學勇。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中午,孤島派出所國保大隊人員突然闖到王學勇家中非法抄家,他們一無所獲,沒有抄到他們想要的東西。但他們還是將王學勇綁架,非法關押到河口看守所。
王學勇對國保強加的非法證據一概否認。為達到構陷王學勇的目的,國保又搜羅了兩個所謂的「證人」,即他單位的一個保衛科人員,還有一個認識王學勇的人。實質上他們的供詞也無法證明王學勇「違法」。東營區檢察院以王學勇尚在取保候審期間為由,將他非法批捕。國保、檢察院將兩位老人家裏的所有資料都說成是王學勇給的,還將2018年11月份對14位學員的大搜捕中,從王學勇家中搜到的96張護身符列為所謂「證據」,把兩次的非法證據合併提交法院,以期達到冤判目的。
這一系列偵查、起訴、庭審存在多處違法,與此前他們多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如出一轍。「在未排除非法證據前公安局不得報檢察院、檢察院不得批捕、起訴,在法庭作出是否排除有關證據的決定前,不得對有關證據宣讀、質證。」(《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在各個階段,始終沒有「排除非法證據」這一程序。
在法庭上,檢察官只是描述證據的名稱和數量,而沒有對文字性證據材料逐字確認該證據材料與指控罪名的關係,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擁有和傳播該文字資料,也根本無法證明當事人犯了該罪,證據與指控的罪名沒有任何關係,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關聯性」;當庭沒有宣讀文字內容以確認是否有社會危害性,也就是沒有庭審質證;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的行為後果,給甚麼人、甚麼財產造成了甚麼樣的傷害與損壞,破壞了甚麼樣的法律實施。
據悉,東營市各個區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都統一歸到東營區檢察院和法院管轄,以便於政法委在背後統一的操控和部署迫害。
近年來,東營區檢察院、法院先後非法冤判了十多位勝利油田和東營市各區縣的法輪功學員,刑期最長的達七年。其中,四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石強出獄兩年後淒慘離世,五十多歲的史煥玲在被非法取保候審和流離失所中被迫害離世。進入2020年,瘟疫襲來,這已是對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的嚴重警告。然而,東營區檢察院、法院明知法輪功學員信仰合法,卻執法犯法,繼續為惡。在疫情過後,他們又上演了一次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視頻」庭審。
正告東營市政法委、各級國保和公檢法人員,切勿再助惡為虐。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已二十一年,時間給人的機會已經不多了。請每一位相關人員都靜下心來想一想,不要為眼前的一時小利所矇蔽,停止迫害,真正的為自己生命的未來負責。
刑事庭庭長:呂姍姍 辦公室 電話:0546-8260627
科長:趙鵬:辦公室電話0546-3012156、0546-3012158 18661396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