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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制裁落地之後……

——從「紐倫堡審判」到「馬格尼茨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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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8月初,美國宣布制裁11名香港和大陸高官後,被制裁者曾不屑一顧。然而時至8月下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接受大陸官媒採訪時表示,被美國制裁後,信用卡不能刷了;同時,有媒體報導,其家人也受到影響,社交網站同時受到限制;香港中資銀行暫停被制裁官員開戶,其他高官面臨同樣的處境。

當制裁落地時,被制裁者才知道它的份量。從對外的經濟聯繫、社交平台、子女學業、出境安全等等,都受到了根本的制約。這個被稱為「馬格尼茨基人權法」到底是怎麼回事?該法案的普遍推行對於獨裁國家的權貴意味著甚麼?

對冷戰的反思:紐倫堡審判

早在70多年前,二戰結束後,國際社會面臨著一個全新的課題,即在第一次大戰中也未遇到的情況:如何清算大規模的反人類罪行,一些法西斯罪犯聲稱只是執行上級命令,並非主觀意願參與大屠殺。經過216次開庭,在激烈的爭論之後,紐倫堡審判大法官最終以對普世價值的認同結束了爭論,「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

紐倫堡國際法庭經過十一月的審訊,參與二戰集中營屠殺的超過五千人被控有罪,八百餘人被判死刑。這場審判的意義,對於反人類罪行、滅絕性屠殺留下了重要的歷史參照。

數十年來,紐倫堡法庭留下的判例,一直在清算著冷戰時代的餘孽,如直至2019年,二戰集中營警衛93歲的布魯諾﹒約翰內斯﹒D.被以「協助幫兇」發起公訴,這個「殺人機器上的螺絲釘」最終難逃法網。

對於二戰之後的反人類罪行,國際刑事法庭同樣依紐倫堡法庭判例予以裁決,依據普世管轄原則,在2006年,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捨維奇的發起訴訟;2018年,紅色高棉的殺人魔王被押上國際法庭受審。

沒有硝煙的戰爭與普世管轄原則的較量

對於動用武器鎮壓屠殺民眾的薩達姆、米洛捨維奇、紅色高棉政權,國際社會依據紐倫堡法庭判例紛紛予以追究。然而,面對沒有動用軍隊、沒有使用槍支冷兵器,而且還披上了一層法律外衣的「人權災難」,國際社會應如何處置?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起了對於法輪功修煉群體的殘酷迫害,從一開始江澤民就利用手中的權力勒令司法機關,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下,將法輪功學員強行走司法程序判刑。這樣的傀儡法律,居然矇蔽了許多人,許多不明真相的國內外人士,一度認為法輪功觸犯了某一個法條。

也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江澤民集團將司法環境帶向一個極度扭曲的變異過程,在司法界流傳著這樣一句話,紅頭不如黑頭,黑頭不如筆頭,筆頭不如口頭,簡單說就是法律(紅頭文件)不如司法解釋(黑頭文件),司法解釋不如領導批示(筆頭),領導批示不如領導說話(口頭)。

對於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共表面上都按照法律程序走,實際上卻沒有可以依據的法條,按照「法無明文不定罪」的原則,在中共的法條下找不到任何可以加罪法輪功學員的依據,中共六一零的電話通知、口頭傳達,就直接代替了法律,而且不准錄音、不准記錄、不准外傳,外界很難得到六一零傳達法庭迫害法輪功的直接證據。

難以想像的酷刑、洗腦班、勞教所、精神病院,在迫害的高峰期,江澤民動了國家財政的四分之一用於打壓法輪功。2004年,一位遼寧省的司法廳高級官員曾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解教大會上所說的:「對付法輪功的財政投入已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

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秘密抓捕、秘密審判、秘密關押,在「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一片歲月靜好」的鐵幕之下,是一起又一起慘絕人寰的迫害。

就是在這樣荊棘遍布的情形下,法輪功學員以堅韌的意志,不懈地講清真相、揭露迫害。

2009年11月19日,西班牙國家法庭歷經兩年多調查,決定按照國際法「普世司法管轄權原則」的法條裁決,對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5名中共官員發出傳訊令,要求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行為進行解釋。

「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紐倫堡法庭留下的普世原則,頑強地呈現著正義的光芒。

從「紐倫堡審判」到「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作為冷戰時代的國際法則,紐倫堡審判原則主要針對國家、團體以及相關嫌疑人,依據「刑事判決」程序,處罰以逮捕、監禁為目標。

「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則是冷戰結束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產物。有別於冷戰時代的「刑事問責」,「馬格尼茨基問責法」是史上第一個針對個人違反人權行為的全球制裁法案。

馬格尼茨基法案的核心要點是:

禁止以國家或體制之名施暴的有關人員擁有美國簽證和資產,並禁止使用美國以及和美國有關的銀行系統。

由於世界上沒有幾個銀行敢說自己和美國銀行系統無關,所以一旦被這個法案列為制裁對像,基本就等於在全世界都無法藏匿和轉移資產,再大的銀行,也不可能為了幾個客戶而放棄整個美元業務。

這就是為甚麼美國制裁中共黨官,而香港中資銀行緊隨其後。彭博資訊(Bloomberg Intelligence)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中共四大銀行的美元資金規模為1.1萬億美元。雖然中共官方力挺被美國制裁的11名香港官員,但在香港經營的多家中資銀行為了在美國的業務和外匯交易不受影響,卻以實際行動來配合美國的制裁令。

《馬格尼茨基法案》看起來不過是一個針對特定案件、特定官員的普通法案,但由於其開創了制裁「個人作惡」的先河,具有極大的延展性,在全世界引發了蝴蝶效應。

由於之前沒有大面積執行,可能它的威力和影響還不明顯。但是真的落實到個人,其帶來的震動令行惡之人心驚膽顫。

自1999年以來,迫害「真、善、忍」修煉群體的江澤民集團,走到哪裏,就被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告到哪裏法庭,大多數明白真相的法庭都紛紛開出傳票,認定其觸犯了「反人類罪行」,然而往往由於外國領導人豁免權等各種情況,使得這些人權惡棍往往能夠脫身。

至今中共迫害法輪功已有21年,國際社會對於中共的殘酷迫害多次發聲譴責,但也由於種種原因,迄今為止,江澤民、曾慶紅、羅幹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仍然逍遙法外。他們只要不出國門,就可以在中國大陸為所欲為,其子女、親屬利用他們手中槍桿子、刀把子的權力,大割百姓韭菜,鯨吞國家財產。

2011年新浪微博曾有一則很快被刪除的消息透露:美國政府統計,中國部級以上的官員(包含已退位)的兒子輩74.5%擁有美國綠卡或公民身份,孫子輩有美國公民身份的達到91%或以上,如江澤民的孫子江志成等。另據中共中組部2011年的調查,幾年來中共高幹家屬、高幹子弟移民海外,包括香港和澳門在內的一共有108萬人。這個名單上就包括2008年移民澳大利亞的、原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的兒子曾偉,和去澳洲的原政治局常委賈慶林的兩個兒子。

早在2019年8月,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教授轉發了一則消息,指2019年4月17日,瑞銀公布有100位左右的中國人,在瑞銀的存款達到了7.8萬億元人民幣。有消息透露,江澤民在瑞士銀行有巨額「私房錢」,坊間將江家稱為「中國第一貪」,數額以幾千億美元計。

任何一個獨裁者及其幫兇,在正義的清算面前,都無法逃脫法網。2011年,中共的老朋友利比亞獨裁者卡紮菲,美國和英國分別凍結了其370億美元和120億英鎊,意大利和荷蘭凍結了90億歐元,加拿大、奧地利、瑞典等凍結了60億美元,法國凍結10億美元,瑞士凍結9億美元。

此外,在2018年7月前後,美國還驅逐了五千多名伊朗高官的子女,同時凍結了他們在美的近1500億美元銀行存款。

世間正氣回升,紅魔覆滅在即。2020年7月20日,來自歐洲、北美、中東、亞太和拉丁美洲的30個國家606位政要,共同簽署了一份聯合聲明,聲援法輪功學員,讚揚法輪功學員二十一年來堅持和平理性、反抗中共暴政的精神,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

7月20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對法輪功學員二十一年的迫害已經太長太久,必須停止。

《通告》與「明慧網惡人榜」公布後,惡徒的個人信息和惡行陸續記錄在案。美國及其它西方國家「制裁惡人」的行動已在中國引起很大反響,有效震懾了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奉勸所有榜上的公檢法人員勿存僥倖心理,凡作惡者,早晚都將出現在制裁名單上。中國大陸所有相關人員應引以為戒,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後赴西方國家定居、學習、旅遊或經商之路。

俗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後,自己仍要承擔苦果。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公檢法各級人員,應該趕快停止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證據,才能懺悔贖罪、將功補過,以免它日伏法,再多悔恨也無益。機緣稍縱即逝,切莫蹉跎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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