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打開同修的信箱,同修A說,清點的時候,少了二千五百元,正好是五元的一百張,五捆。同修B給我錢的時候,我們倆也是清點了一遍的。我去同修B家問的時候,她也回憶,在給我之前,她自己就清點了三遍。我在信箱裏叫A同修再核對一遍,得到的答覆,依然是短二千五百元。同修A還告訴我們,叫我們別著急,可能是忙了,裝錯了,不要引起誤會。
我們遇到的任何事都不是偶然的,既然事已到此了,短多少錢,是不是下次去的時候,給同修補上,同修忙中是不是會出錯,這都不重要。從這件事當中,我們三個人都沒起甚麼心,都是老弟子了,知道造業的後果,德的珍貴。這方面不存在甚麼間隔的問題,它也間隔不了。
但是,我想通過這事和參與做真相幣項目的同修交流一下,就是同修間的信任是一方面,也是必須的,都是師父的弟子,彼此信任是我們修煉後形成整體的一個心性的表現。但是,我們是修煉人,是有更高標準和要求的,所以我覺的在信任的基礎上,還得加上責任。
有的同修在做真相幣項目時,別的同修換回來的整錢,她一般也不過一遍,經常會有心術不正的人利用大法弟子的善良,在兌錢的時候,把假的一百元摻進去,同修把換回的整錢拿給她,因為她不過,為此,前前後後墊了很多錢。如果當時她用驗鈔機驗一遍的話,是假錢,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了,兌錢的同修也能吸取這次教訓,再兌錢的時候,就會細心,不讓常人造業,也不讓他們鑽我們的空子。
師父講:「我在整個傳法、傳功過程中,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收到的效果是好的,對整個社會的影響也是比較好的。」[1]我們在從事這個項目的時候,也應該本著一個對同修負責的態度來對待,在運作這個項目過程中,擺在一個更高的角度來看問題,那錢既然叫真相幣,就是起著講真相作用的錢,不是一般的錢了,同時它也是大法資源。所以負責任的清點、過數、核對都是應該的程序,不能忽略,也不能不重視。
不單是真相幣項目,所有的項目,我們都應該負責任,對大法負責任,對大法資源負責任,對整體負責任,對眾生負責任,對同修負責任,對自己也得負責任。尤其是有些項目的運作涉及資金,一分錢都能透出修煉人的心性,我們頭頂著全宇宙最讓人羨慕的「大法弟子」這個光環,身負著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使命和責任,真心希望我們每個大法弟子不要忘記了自己的使命和責任,都能真正的負起責任來,多一些責任感,也讓師父少操些心。
一點淺見,不對之處,請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