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要注意別給同修添麻煩》一點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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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看到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網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中《寫警察騷擾同修的文章 要注意別給同修添麻煩》,覺的同修的提醒是對的,報導有關信息時,應該負責、慎重,儘量核實清楚。

但是很多因素也許還會造成:我們很難完全避免其它類似情況的出現,比如,人心的多少不同,修煉的狀態不同,是否嚴格要求自己,對問題的認識不同等,都可能使同修在做事情時有不足,甚至給他人帶來麻煩,而且現在大陸迫害的形勢還在,很多事情也有一定難度。

那麼,遇上了同修帶來的麻煩,不同的人也許有不同的對待。我覺的把自己當作修煉人儘量去彌補,不對常人造成不好的影響,這樣比較好,也是修煉人該做的。

記的當初向民眾講真相時,我拿著真相傳單,沿街找複印店。進入一家複印店,老闆一看,我拿的法輪功傳單,馬上很生氣的說,以前他給一個學員複印了法輪功傳單,後來這個學員被抓了,供出了他的店,我去的前兩天,警察帶著這個學員指認了他的店後,罰了他幾千元,還沒收了他的複印機,等等。二十年前,幾千元不算少了。

當時我也不會講真相,只是很理解老闆的氣憤,也理解同修被迫害承受不住,同時我不想讓常人因此對大法、大法學員產生不好的念頭,也想盡力彌補老闆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所以,我先替同修真誠的向老闆賠禮道歉,承認這確實是我們學員做錯了,不該把幫助我們的老闆說出來,然後跟老闆講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殘酷迫害,不然同修不會說出他,然後跟老闆誠懇表示願意盡我能力彌補老闆的經濟損失。

老闆說,我不要你的錢,又不是你說出的我。我說,我也是學員,學員給你造成的損失,我彌補一些,是應該的。過程中,老闆漸漸平靜了,對大法學員也有所了解了,堅持不要我賠,說傳單不會給我複印,但是給我出主意,告訴我傳真機能複印,甚至借給我一個傳真機。後來,我考慮傳真機出來的東西,過一段時間就成白紙,字跡消失了,不適合,就把傳真機還給老闆了。

坦白說,過去我心胸挺狹窄的,對他人的不足,即使不責備,心裏也沒那麼寬容。但是面對受到損害的常人時,我覺的自己有責任,應該盡力去彌補。經過這些年的修煉,尤其是近些年剜心透骨、無條件找自己,我越來越看到自己那麼多的不足,甚至給他人、同修造成有形、無形的傷害,漸漸能理解、寬容對待同修的不足,漸漸才體會了甚麼叫整體、甚麼叫配合,雖然我修的、做的都不夠好,但真心希望自己與同修一起努力,遇到同修不足帶來的麻煩時,我們都能以維護大法、珍惜眾生為重,儘量放下自我,彌補同修的不足,圓容整體,不辱使命,不負師恩。

自己認識有限,歡迎同修指出不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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