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同修,特別是被迫害的同修,有生活上的困難,作為大法弟子,伸出援手接濟同修,幫助同修的親屬,可能很多人都做過這樣的事情。
我曾接觸過一位被非法判刑的同修,在丈夫去世、孩子們要上大學的時候,很多同修都曾以錢或物的形式幫過她的孩子們。可能為了彌補迫害給孩子帶來的傷害,這位同修後來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又借了同修的錢將小女兒送到了國外留學。兩年前,這位在大家表面看來很精進的同修出現了嚴重病業現象,最終離世。別的同修後來提起,去探望這位同修的時候,她的家裏擺滿了同修們送的昂貴水果,她的女兒們穿著名牌鞋等細節,而幫忙的同修卻省吃儉用。後來她的孩子也不修煉了,並且把同修送的小冊子都扔了。
生在大法弟子家的孩子都是與大法有緣份的,在家人被迫害的情況下,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作為家人,想要彌補孩子的心是可以理解的。有的同修在寬鬆的環境下想多掙錢,給予孩子更好的物質條件。但是在物慾橫流的世界,孩子很容易被物質所迷惑,也不會珍惜自己得到的東西。
師父說:「開始的時候,因為這個人不錯,他給人家看好了病,人家就給他錢,送他甚麼東西,他可能都不要,拒絕。可是架不住在常人這個大染缸中被污染,因為這一類返修的沒有經過真正的修煉心性,把握自己的心性很困難。慢慢的由給小紀念品接受了,逐漸給大東西也要了,最後給少了也不幹了。最後他說:給我那麼多東西幹甚麼,給錢吧!給錢少了還不幹呢。」[1]
作為大法弟子,在法中歸正和引導是最能幫助孩子的辦法。最近也直接和間接的接觸了幾位家人曾被迫害的孩子,在比較寬鬆的環境下,有的孩子的家長同修仍長時間拜託別的同修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這樣的安排不僅對孩子的教育和修煉不利,增加了同修的麻煩,還會對不修煉的常人和新學員造成不好的印象。被要求照顧孩子的同修可能因為面子或是其它原因沒有直接拒絕,但是時間長了承受不了了,就容易與被幫助的形成間隔,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師父說:「欠債要還,所以在修煉的路上可能要發生一些危險的事情。」[1]同修的錢和時間都是大法資源,更不應該佔用。
作為想要提供幫助的同修,應該理性;對於被幫助的同修,以後的路走不正,出現的各種麻煩和損失,提供幫助的同修是有責任的。
對於大法弟子之間的交往,我認為,我們既不是親戚,又不是朋友。只要走正修煉的路,都能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同修之間的交往就是乾乾淨淨的在大法工作上的配合,互相支持,互相鼓勵,共同提高。我們儘量避免常人中的人情世故,以防由此產生的矛盾影響我們之間的配合。如果有避免不了的常人人情的交往,也應該符合常人做人的道理,「親兄弟明算賬」,不要負債。我們應該樹立大法弟子的形像,替別人著想。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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