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素琴,女,五十二歲,家住鄭州市新密市礦區,二零一四年為祛病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身的病好了,向民眾講大法的美好,卻屢遭迫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日,程素琴被新密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四天,罰款一千元。
遭綁架 被免於刑事起訴
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警察在程素琴家非法抄走了兩本《轉法輪》和十六頁真相台曆,程素琴被新密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四天,罰款一千元。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程素琴被新密市公安局轉為刑事拘留。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九日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程素琴在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被非法提起公訴,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公開審理,審理已終結,免予刑事處罰。
夫婦被綁架 被強制採血,採指紋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多,有人在程素琴家的前院敲門,她沒開,又聽見有人敲後院門,程素琴開門,見有幾個人,說是警察,沒穿警服,強行帶走程素琴和她丈夫李桂富,程素琴問去哪裏,他們不說,到五月二十二號回來時,程素琴夫婦才知道綁架他們的是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公安局大冶派出所警察。
程素琴和丈夫李桂富被登封市公安局大冶派出所綁架後,警察把他倆一人一個房間非法審問。進了房間,叫程素琴坐下,程素琴說,我不坐那椅子,我沒有犯罪。
一個警察問她,四月十幾號來過登封沒有?並拿出一個寫有「法輪大法好」的粘貼,說是她貼的,並打開視頻讓她看。程素琴看後,說,你們看那上面寫的是「法輪大法好」,「大瘟疫來時命能保」,你們不去抓壞人,卻抓好人,我沒有犯罪。
警察問了一些問題後,叫程素琴簽字,她不簽。
到晚上七點左右,警察又要程素琴家的鑰匙,說是她丈夫在外面等她,其實是當晚又到她家非法抄走了三本《轉法輪》書。
到第二天,五月二十二日上午,警察強行採血,採指紋,說是現在是疫情期間,不拘留,程素琴和丈夫李桂富於五月二十二日回家,程素琴沒在家住,之後,看到有五、六個騎電動車的人,到她家騷擾。
參與的警察一個叫高寧波 ,一個姓李,一個姓許的指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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