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玲(女,六十三歲)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被鄭州市人民路派出所多名警察闖進家中綁架,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後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四、五、六月被非法庭審。
律師為李瑞玲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李瑞玲,法院當時沒有宣判,但仍然非法關押,從此不准李瑞玲的親人和她見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其親屬突然接到了新鄉女子監獄的探望通知,她的丈夫和兒子立即前去探視,才知道李瑞玲被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偷偷判四年。
監獄人員對她長時間的不讓睡覺和強制轉化,使她的精神和肉體受到很大的傷害,頭髮完全變白,牙齒全部脫落,不能吃飯,瘦得皮包骨,生命堪憂。
她八十歲的丈夫看到後受到強烈刺激,出現精神恍惚狀態,她的兒子非常著急, 正在尋求多方營救。在此也希望看到此信息的法輪功學員參與營救。
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
總機373-5092576
監獄長張傳生、副監獄長侯梅利、任蘭平
監獄「610」人員李某13523878416
刑罰科科長呂某13783731392
獄警:袁文娟、牛旭 373-5092692 13403736357
原監獄長:王西中、張培斌
河南省「610」:0371-65902233、65904038米濤63526074、13137109268
鄭州金水區「610」督察科:科長左擘偉1365386855
國保大隊長:程鵬 0371-66356510
國安科長:李新建 13598831511 副科長陶文躍 1383800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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