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曉莉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先後兩次被非法抓捕、關押,期間遭酷刑折磨;她還被監視居住;被鄭州大學開除公職;被北京一用人單位辭退;被迫離婚等等。
傅曉莉自述學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實
我是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學習法輪功的。那時我還是武漢工業大學北京研究生部管理學專業二年級的研究生。
我從十二歲起,就患有神經衰弱、多夢。後來越來越重。不僅不容易入睡,即使入睡了,也是一夢接一夢。每天很疲憊,很迷糊,總覺得休息不過來,腦袋裏像塞滿了東西一樣難受。嚴重的影響到學習,經常是看了很久的書,一個字也記不住。學法輪功僅僅幾天,長年的失眠好了,腦袋一沾枕頭就睡著了。我活了二十多年,平生第一次知道了甚麼叫睡的香,睡的沉。記憶力也明顯提高。
我在大學念書時,大教室條件不很好,冬天暖氣很小,我因長年晚上在大教室為考研究生備戰,落下了風濕的毛病。一遇到天陰,雙小腿骨裏面就像被冰冷凍起來一樣的寒、痛。夏天也不例外。那時因年輕,也不在意,也沒去治理,只是跟朋友講了這個事,他們說是風濕。修煉後,我發現不知甚麼時候自己的風濕好了,十幾年腿再也沒痛過。
至今,我學法輪功已經十六年了,再沒得過任何病。偶爾有一些不舒服,只要打打坐,煉煉功,一兩天、最多三天就徹底好了。
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在上海找工作。有一天去參加人才招聘會,中午在附近小店吃了一個五元錢的盒飯。下午回到住處,才想起忘記付款了。因當天已經很累了,我決定第二天送錢給他們。第二天一直下雨,我有點不想去。而且我大學同學知道我少給錢的事情後,勸我說:不用再專門送了,錢不多,你又不是故意的,算了吧!但我想到自己是修煉法輪功的,不能這樣做,還是決定送去。當時我有兩種選擇:一是坐公交車送,來回車費四元錢;一是走路去,來回一個多小時。考慮到我的經濟情況,我選擇冒雨步行把錢送給了店主。
當時我的經濟條件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鄭州大學開除公職,前夫與我離婚,並取走了我存摺上全部的錢。我隻身一人帶著父母給的兩三千塊錢去上海尋求工作,暫住在同學家。生活、經濟、精神上的壓力巨大,五元錢基本是我一天的生活費。
法輪功對我身心的改變是巨大的,上面只是簡單舉了小之又小的實例,類似的事情還有許許多多。
傅曉莉自述遭受的迫害(篇幅所限,僅摘錄一小部份)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七月三十一日間,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人員實施以下酷刑折磨:
連續十五天幾乎完全被剝奪睡眠,睏倦時被用水潑臉、用風油精抹眼睛、被毆打、被強制長時間站立。
被強制戴手銬、死銬;
被辱罵、被拳打腳踢;被拼命打耳光(每天約五百-一千個);
被電棍電;
被女警用指甲從胳膊上掐肉;
被揪頭髮;
被強制唸誣蔑李洪志師父的文章。
最後結果:遍體鱗傷,慘不忍睹,渾身是青的、黑的、紫的、紅的傷痕;雙手、雙腳大拇指長時間失去知覺;下頜疼痛、不能正常咀嚼食物;雙腿、雙腳腫大,穿不上鞋。
二零零四年八月一日──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間,被河南省安全廳人員實施以下酷刑折磨:
連續十天幾乎完全被剝奪睡眠;
被辱罵;
被連續幾天銬在離地面僅有一尺的審訊椅腿上;
每頓飯只有一個極小的饅頭(約一兩),一丁點菜;
被強制唸誣蔑李洪志師父的文章;
最後結果:雙腳腫大,穿不上鞋,左腳部份失去知覺,跛了一個多月。
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被洛陽市國安局實施以下精神折磨:
長達三個月被數名國安警察晝夜看守,逼迫看誣蔑李洪志師父及大法的錄像片,逼我放棄對法輪佛法的信仰,並將我父母與我關在一起給我做「轉化工作」。這一切給我及我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上的創傷與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