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誠還說:他管(迫害)法輪功案子這麼多年,還沒有誰在他的材料上寫這些的(指孫玉英在一個月前曾在李忠誠要求簽字的邪惡「三書」的簽名處寫下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李忠誠還得意地說:「孫影君也是經我手判的。」孫影君(三英)是孫玉英的妹妹,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二個月,二零一九年年底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事件回顧:
今年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孫玉英(二英),在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中午,與法輪功學員李淑萍(六十多歲)在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的過程中,把真相資料發到了警察手裏,孫玉英和李淑萍被其人叫來的四、五個警察攔截、綁架。後家中被非法查抄,孫玉英被非法關押到吉林市看守所迫害。
七月間,孫玉英心臟病復發,身體多次出現不良反應,幾次被送醫院治療。為此,被取保候審,家屬交保釋金二千元回到家中。但私人電話號碼得留給警察,隨時保持聯繫,必須每週去派出所等指定部門報到。
據從看守所回來的孫玉英說:在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一起被綁架的李淑萍(六十歲左右),綁架後被非法關拘留所,幾天後又轉到看守所關押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也就是二零二零年元旦的前一天,派出所警察打電話讓孫玉英去派出所一趟,孫玉英去後,警察將孫玉英送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法院李忠誠讓她簽「不煉法輪功保證書」,孫玉英在簽名處寫下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字樣。李忠誠非常惱怒,打電話將她家人找去恐嚇,讓交二萬元錢。她家人無奈交了二萬元錢。
可不到兩個月時間,二零二零年二月下旬,孫玉英家屬又接到吉李忠誠的電話,告知孫玉英被判三年刑期,讓孫玉英到法院簽不煉法輪功保證書(三書),簽一書減一年;簽兩書減兩年;三書都簽就不判刑了;要不簽「三書」就判五至七年,罰款五萬元,送吉林省以外監獄服刑。
李忠誠的這一做法:是根據哪條法律辦的案?這不明擺著是借用手中的權力,敲詐勒索,打擊報復,枉判無辜嗎?而且在這兩個月期間,將孫玉英的所有家屬的情況進行調查,和孫玉英是甚麼關係,家庭住址,在哪上班,經濟收入等情況。調查出其妹妹孫影君(三英)也修煉法輪功,被枉判入獄,李忠誠洋洋得意地說:「孫影君也是經我手判的。」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孫玉英(二英)、孫影君(三英)姐妹倆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在法輪大法遭迫害的這些年裏,曾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拘留關押,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目前孫影君還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解放西路 郵編: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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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誠:船營區法院法輪功學員冤案辦案人0432-62404965;手機:1370431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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