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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島市徐秀娟遭非法判刑七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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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秦皇島市北港鎮法輪功學員徐秀娟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庭審,遭海港區法院、秦皇島中級法院冤判七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關押到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十四監區。

徐秀娟女士,五十來歲,家住秦皇島北港鎮木柞峪村,原來體弱多病,腰腿風濕、夜蒙眼,還有高血壓,四處求醫沒甚麼效果,學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脾氣也漸漸變得溫和了。

綁架、看守所裏虐待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秦皇島市北港鎮派出所所長楊勇和片警劉哲等二十來人闖入家中,還叫來搬家公司,搶劫了徐秀娟家中的大量私人財物,徐秀娟被戴上了手銬、腳鐐,非法關押到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在看守所,徐秀娟被強迫吃藥,獄警叫徐秀娟簽字以扣藥費,徐秀娟不同意。在警察胡煒等的指使下,罪犯壽琳和馬家佳動手打徐秀娟,摳她,致使她手部流血。最後,在罪犯壽琳和馬家佳的強制迫害下,徐秀娟在扣錢的單子上按了手印。

由於徐秀娟不配合獄警犯人的強制吃藥,警察與罪犯們就給徐秀娟戴上重三十多斤的腳鐐,雙手也被交叉綁在大板床上,上大刑四天,吃喝拉撒都在上面,極其殘忍的蹂躪折磨她,使她的身心已經承受到了極限。

有一天晚上,徐秀娟站崗值班,她心臟難受,與管號的說站不住了,這樣,才同意徐秀娟休息。可是罪犯馬家佳等說徐秀娟是裝的,拽著徐秀娟的頭往牆上撞,過後還向警察謊說徐秀娟要「自殺,撞牆」。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徐秀娟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市看守所,遭獄警犯人高壓酷刑折磨、人身侮辱,使徐秀娟精神、身體都遭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一段時間出現危險狀態,高血壓、貧血、心衰,血壓最高達到240,看守所不得不幾次送醫院搶救。親朋好友一直在找看守所和法院交涉,但是他們互相推諉,拿法輪功學員的生命當兒戲。

非法庭審、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徐秀娟在海港區法院被非法開庭,法官是趙琳琳,公訴人白寶忠,法警二女一男,陪審員二人,家屬等旁聽的六~七人。

徐秀娟進法庭後,自己就要求脫去監號服,摘掉手銬等刑具。由於徐秀娟在看守所受到虐待,身體出現血壓高、貧血、心衰等等,法官比較善意地叫徐秀娟坐著回答問題。

法庭上,辯護律師一一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指出:公訴人所謂的「證據」,都是派出所在當事人徐秀娟被帶走,家中無人的時候,搜查搶走的,這是違法行為,沒有現場證人和立案文書,公安警察在執法犯法。律師還說,徐秀娟信仰真善忍,沒有組織,就是自由修煉,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過程中,徐秀娟身體還很虛弱,臉色蒼白,她為自己做了辯護,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最後她說:「我信仰無罪,要求無條件釋放」!

但是,最終海港區法院和秦皇島中級法院還是對徐秀娟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徐秀娟被非法關押到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十四監區。

石家莊女子監獄十四監區通訊方式:
郵編:050222;電話0311-83939538;14監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石銅路55信箱「14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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