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擁有刻真、善、忍的飾品 遭綁架
韓俊德,今年七十三歲,家住保定高開區。修煉法輪功前,韓俊德有胃病、十二指腸潰瘍,做了胃切除手術,整個胃切除五分之四。吃飯只能少量進食,每天還得多餐,大夫一再叮囑戒掉煙、酒,他始終沒戒。修煉法輪功後,他按照真、善、忍做人,戒掉了抽煙、喝酒、打麻將等陋習,以前的病痛消失了,身心愉悅、豪爽仗義,全家老小其樂融融。可是就是因為他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在過去十幾年來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
李豔秋,六十八歲,家住保定市蓮池區,孫麗英,四十二歲,東北籍,家住保定市蓮池區。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上午,韓俊德、李豔秋、孫立英在一出租房被綁架,警察搶走做工藝飾品的葫蘆雕刻機以及上刻真善忍的葫蘆等私人物品。
當天上午,韓俊德、李豔秋的家被警察非法搜查、抄家。中午,十幾個警察敲開孫麗英在蓮池區東韓江村的出租房,進屋就錄像,然後挾持孫立英和丈夫到蓮池區南大街1030號巡警特警大隊內詢問做筆錄,在一張寫著「刑事拘留(孫麗英)」的紙上簽字。
當晚,孫麗英、韓俊德被劫持到保定市看守所。
此前,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韓俊德和鄰居駕車去山東省,上午九點途徑河北省衡水故城高速路口收費站,遭到故城縣公安局警察的盤查;汽車後備箱的1200個刻有「真、善、忍」的瑪瑙護身符被非法抄走,汽車被扣押,韓俊德和鄰居被故城公安局警察綁架。當天半夜近十二點,鄰居被釋放,韓俊德被「取保候審」,家人被迫交了一萬元取保候審保釋金。
二零一九年五月底,河北省高陽縣法院轉給韓俊德一份高陽縣檢察院對韓俊德的非法起訴書。在這份非法起訴書中,檢察院濫用國家刑法第三百條,對韓俊德向法院提起所謂的公訴。
二、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孫麗英、李豔秋在保定市高陽縣法院被非法開庭,據悉,韓俊德已被法官提前開庭,非法庭審。
法庭上,公訴人蔡立功,在法庭強詞奪理,或信口雌黃,夾帶著咆哮狂叫,法官讓他平靜點問話。
律師請法官出示證據,法官把刻有「真、善、忍」三個字的葫蘆拿來,律師一看,說這麼精美的東西,傳遞著真誠、善良、忍讓的普世理念,人們拿在手裏,看著他,念著他,以此為行為標準,那人不就越來越好嗎?思想不就越來越高尚嗎?這不是在為人做大好事嗎?這怎麼能成為犯罪的「證據」呢?法官、公訴人聽了面露尷尬之色。
公訴人蔡立功提交量刑意見書:對在看守所生活已經不能自理、七十二歲的韓俊德提出八年半的刑期,對孫立英、李豔秋提出八年的刑期。在場無論誰聽到了,都覺得蔡立功在徇私枉法。
三、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高陽法院人員給孫麗英的母親打電話,說給她家郵寄對孫麗英的(非法)判決書,後又給律師打電話。律師告訴家屬們,韓俊德被非法判八年六個月,李秋豔和孫麗英被分別非法判刑八年。
孫麗英家屬欲上訴,但現在疫情封村、封路,不讓人進村、不讓出村,十分不便,家人面臨女兒被冤判,無處訴說和行使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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