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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絕食抗議 上海交大畢業生一秒一秒的堅持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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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瞿延來一九七七年出生,曾獲黑龍江省化學奧林匹克競賽特等獎、數學一等獎,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能源工程系,在上海工作。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深夜,瞿延來因為修煉法輪功,被上海普陀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多次遭受毒打,幾度生命垂危,身高一米八的壯小伙子,被折磨得只能躺在床上或坐在輪椅上,生活無法自理。

瞿延來出獄後訴述說:「被五根繩子綁在床上的滋味是極其痛苦的,渾身上下說不出的難受,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難熬。我想一天不是由二十四小時組成的嗎!一小時不是由六十分鐘組成的嗎!一分鐘不是由六十秒組成的嗎!我問自己,再多堅持一秒行不行?肯定沒問題!那我就一秒一秒的堅持到迫害結束的那一天吧!」

「自從被抓到派出所,就開始絕食絕水抗議對我的非法抓捕,因為我修煉『真、善、忍』,我無罪!但是在失去自由、無處申訴的環境裏我只能採取最極限的方式來控訴邪黨的迫害。」「雖然有很多人對我行惡,但我心裏對他們沒有絲毫的怨恨,善惡有報是天理,他們幹的壞事以後都是要償還的,他們在無知中對我行惡,其實就是在害自己,我心裏真的很可憐他們,唯一後悔的就是我沒能制止他們的惡行。」


瞿延來

妹妹瞿豔豔千里迢迢到上海看望在獄中命危的哥哥瞿延來,二零零七年三月被上海國安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在上海女子監獄遭受了種種迫害。

瞿延來的父親瞿文才,母親趙榮傑,妹妹瞿豔豔,居住在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母親趙榮傑修煉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如:哮喘、失眠、肝區疼痛、低血壓、肩周炎等等,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脾氣暴躁的性格也改變了。瞿豔豔十七、八歲開始和母親一起修煉法輪功,用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向善,身心受益,畢業於哈爾濱商業大學。

瞿文才說:「修煉是自願的,沒有組織,沒有名冊,想煉就煉,想走就走。但是作為當時在企業基層任副處長主持黨委書記工作的我,在做強迫本單位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工作的同時,還極力勸阻,甚至粗暴制止妻子和女兒煉功,不僅沒有效果,而且兒子瞿延來於二零零一年也開始堅定的修煉法輪功。他們娘三個因為堅持信仰,先後被非法拘留、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大慶市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當天上午瞿延來被警察撬鎖入室綁架、構陷,又被誣判五年入冤獄。

一、非法抓捕、酷刑折磨:毒打、踩生殖器、在水泥地上拖

瞿延來自述說:「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進入第三個年頭了,也是我真正走入修煉法輪大法的第二個年頭。那時我在上海上班,我也認識當地的幾位法輪功學員。九月三十日下班後,吃完晚飯我就騎著自行車出門了。我漫無目的的騎著車子,心裏卻翻騰著事情:我認識的兩位同修被非法抓捕,我思考著是否應該離開上海,我相信警察撬不開我的嘴,怎麼判我刑?但我也知道邪黨做事,沒道理它就硬來,我這樣不是等著進監獄嗎?走還是不走呢?真是舉棋不定。

「那天我騎著車子,不知怎的又轉回到住處。看看錶,已經晚上十點了,洗漱完畢,我剛躺到床上,幾個警察就破門而入,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將我綁架到普陀區公安分局桃浦派出所。警察對我進行了非法審問,中間換了很多人,也不許我睡覺,晚上還用約束帶把我連人帶椅子銬到一起(註﹕約束帶就是一根寬皮帶,上面還帶著兩個皮帶套。使用時把皮帶在人身上繫緊,手則緊銬在皮帶套中)。警察問我為法輪功都做了些甚麼事?與哪些人聯繫?還說別人都交待了,要我也交代。他們把我當成了犯人在審訊。對於問話我都拒絕回答,只是給他們講述我個人的情況,法輪功教人做好人,邪黨對法輪功的宣傳都是在造假。」

十月二日第三天,審訊的人始終問不出他們想要得到的東西,就開始打瞿延來的臉、上身;捏住瞿延來的鼻子灌水。瞿延來說:「頭一次被上海的警察打,讓我想起了前兩次失去自由時被毆打的情況: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八月份在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那個警察自稱叫劉刊,他也是這麼打我的,但他的力量比面前的這兩個人大多了。第二次發生在二零零一年底,北京的警察對我是拳打腳踢,踢得卻挺狠。他們一打我,我就把眼睛閉上,不再理睬他們了。」

「我自從被抓到派出所,就開始絕食絕水抗議對我的非法抓捕,因為我修煉『真、善、忍』,我無罪!但是在失去自由無處申訴的環境裏我只能採取最極限的方式來控訴邪黨的迫害。」

十月二日的晚上,派出所的警察見瞿延來始終沒有屈服,就用警車將他直接送到了普陀區看守所,被抬到看守所的四樓,兩個犯人把他拖進四號監房。幾十分鐘後,過來兩個犯人又將他拖了出去,扔到看守所獄警的房間。一會兒進來了兩個警察,見瞿延來躺在房間裏一動不動,就極其惡毒的踩他的下身生殖器,瞿延來忍住沒有絲毫的反應。他們見一時沒有辦法,就說:「我們有的是時間,就不信你在看守所不說,要都像你這樣我們還辦不了案子了?!」 瞿延來又被拖回了監房。

十月三日早上,瞿延來被強行拖出監房拉去灌食。警察指示兩個犯人抓住他的雙手,粗暴的先從四樓拖到了樓下,再從外面的水泥路拖到警車上。從樓上往樓下拖,撞得腿就很疼了;在樓外的水泥路上一拖,腿上的褲子馬上就磨壞了,膝蓋和腳趾當即也磨爛了,也不知道有多少細小堅硬的東西在他的膝蓋和腳趾的爛肉和骨頭上磨來磨去,那種痛徹心肺的滋味旁人真是無法體會。

警車開進了上海市提籃橋監獄,護士看到瞿延來這副慘樣,就責問警察怎麼把人搞成了這個樣子,他們都支支吾吾地推托。醫生做了一些檢查,接著就讓護士給插胃管灌食。結果插了好長時間也沒插進去,還從鼻子裏往外淌血,嘴裏也開始吐血,醫生就讓護士靜脈輸液。折騰一天,晚上瞿延來又被送回了看守所。上四樓的時候,警察讓犯人把他從樓下往樓上拖,但往上拖實在是太費勁兒了,只好讓犯人背上了四樓。但那個警察還很不甘心,用木板猛抽打瞿延來的腳底心。

十月九日早上,瞿延來被拖到了管教辦公室。一個獄醫叫犯人把他按到椅子上,開始插管子。插了將近半小時也沒插進去,從鼻子裏往外淌血,從嘴裏往外吐血。獄醫根本不在乎,叫犯人把瞿延來按到牆角,先來一頓拳打腳踢,再插,這回費了半天勁兒終於插進去了。瞿延來說:「管子從鼻子插進胃裏的感覺,就像有一條火蛇在往身體裏鑽,極其的痛苦。管子插進胃後,獄醫讓犯人灌了一點流質,就把管子拔了出來。犯人把我拖回了監房。」

以後每天獄醫都來給瞿延來插胃管,灌一點流質。有時灌了一半把管子拔出來,再插一次管子,接著灌剩下的一半,總之想盡辦法折磨他。

從十月八日起,看守所每半個月把瞿延來送到醫院檢查一次身體,每次檢查人都沒甚麼問題,他們感覺他絕食也沒甚麼事,插管子也能挺得住,就開始動壞腦筋了。從十一月二十二日開始,監房裏的犯人就開始瘋狂地毆打瞿延來了,監房裏二十多個人幾乎是人人上陣,輪流打他,一時伸不上手的就在旁邊吶喊助威,還有的犯人高聲叫著:「甚麼都玩過,就是沒玩過人,這回要好好的玩玩人!」他們還用各種惡毒的語言辱罵。

瞿延來說:「我把眼睛閉上,一聲不吭,默默的忍受著。他們見通常的打人方式對我沒用,就強行扭曲我的腰、胳膊、手指。當時我想,就是骨頭斷了我也不能皺一下眉,更不能吭一聲。這招沒用,他們又把我的腿拉直,穿上皮鞋(監房裏本來沒有皮鞋,估計是獄警給的)猛踢我的大腿內側,還說這是『炒蹄筋』。過一會又把大量的食鹽塞到我的嘴裏,希望我渴了找水喝。還用涼水不間斷的從我的頭頂澆下來,不但寒冷至極,還有窒息的感覺,因為水不間斷地從鼻子流下,呼吸都極困難。毆打我沒反應,但涼水一澆我就會不由自主的發抖,犯人們一看我終於有反應了,很是興奮,乾脆不斷的用涼水澆,還說這是『滴水觀音』。出獄後才聽說,大慶石化總廠一位叫許繼善的大法弟子就是在監獄被澆涼水活活嗆死的。」

中午休息的時候,瞿延來被扔到監房的鐵門口,只穿著襯衫,敞著門讓冷風吹。瞿延來被這樣翻來覆去折磨了整整二十天,期間沒說一句話。

快過中國傳統新年的時候,對於監房的事情瞿延來也可以發表一些意見了。他用法輪大法「真、善、忍」標準去引導監房的犯人。真誠、善良、忍耐,犯人也都覺得很好,但有一個顧慮:就是在邪黨統治的社會,要嚴格按照這種標準去做,恐怕在利益上會有很大的損失。瞿延來告訴他們人在一生中不要只顧自己,要多替別人考慮,儘量多做好事,別幹壞事,善惡有報是天理。瞿延來講法輪功的書中明確提出不許殺生,不許自殺。接著講天安門自焚的疑點,如燒不壞的雪碧瓶,氣管切開人馬上就能說話等等,其實這些完全都是在造假,煽動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

二、監獄醫院受綁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起草的起訴書也送到了瞿延來的手裏。從失去自由那天起,瞿延來一個字也沒寫過,錄口供、簽字都不配合。「在我心中,對我們法輪功修煉人的關押本身就是非法的,是一種嚴重的迫害,我應當抵制這種迫害,更不可能配合錄口供、簽字了。」

三月十三日早上灌食時,抽出的胃液竟也變成黑色的,獄醫說胃出血了,瞿延來被送到了上海市監獄總醫院。醫院方面說煉法輪功的絕食,不收,只允許在門診部治療一天。看守所的人不同意,給上海市政法委的人打電話,十四日下午就被送到了監獄醫院三樓東部的病房,住十五號病床。

瞿延來說:「到了病房,我體會到了甚麼是五根繩子綁床。勞役犯(是一些從事病房內勞動的犯人,具體做的事就是協助警察管理病房內生病的犯人)帶著一次性手套拿來了五根看起來就很髒的繩子(後來聽勞役犯說,綁繩是從來不洗的,甚麼艾滋病人、皮膚病人、傳染病人都綁,上面屎尿也沾帶了不少),他們把我雙手的手腕用繩子綁緊,兩臂拉開固定到病床的中部;雙腳的腳腕用繩子綁緊,兩腿拉直,床腳處有鐵欄杆,就固定在那裏;胸部用繩子和病床的床頭連在一起,拉緊繫好。

「綁好後,護士給我進行了靜脈輸液,就走了。被五根繩子綁在床上的滋味是極其痛苦的,渾身上下說不出的難受,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難熬。我想一天不是由二十四小時組成的嗎!一小時不是由六十分鐘組成的嗎!一分鐘不是由六十秒組成的嗎!我問自己,再多堅持一秒行不行?肯定沒問題!那我就一秒一秒的堅持到迫害結束的那一天吧!」

剛住院的第一週,病房裏的勞役犯還很客氣的勸瞿延來吃飯,第二週就變臉了。一個勞役犯惡狠狠地說:「再不吃飯對你就不客氣了!一週之內肯定讓你吃飯!」 瞿延來不理會他們。緊接著瞿延來身上的繩子被收得更緊了,病床是雙搖床,這種床兩側都能被搖高,一個犯人把床也搖了起來,床搖得越高繩子就勒得越緊,當時瞿延來感覺呼吸都有些困難,還是不屈服。過了幾天,他們又把床搖平,在瞿延來的臀部下放了一個大汽車輪胎,這樣兩頭低,中間高,小腹的皮肉被抻得疼,瞿延來還是一聲不吭。又過了幾天,他們又把瞿延來從平躺的姿勢,側立著綁了起來,身體一側受力,一側不受力,這滋味是常人無法想像的。

瞿延來說:「我在哈爾濱被非法關押過一個半月,在北京被關過四週,在上海被迫害五年,迫害期間我經受過幾種最為殘忍的酷刑。第一次是在北京市房山區公安局,一天晚上我被兩個惡警先把雙手拉到背後上背銬,再把手強壓到地上,惡警用皮鞋拼命的把手銬踩緊,最後把我反吊起來,只讓腳尖剛剛著地。那一瞬間的感受就像雙臂、胸部都被撕碎了一樣,整整吊了我兩個小時。第二次是在普陀區看守所的水泥路上把我雙膝雙腳拖爛那次。這第三次就是監獄醫院的綁床。」

綁床期間,護士也給瞿延來插胃管,灌流食。但她們用的胃管比看守所的細多了,瞿延來才明白原來看守所的獄醫一直是在有意的折磨他。這樣一直綁床到三月三十一日,醫院方面說胃出血好了,通知看守所把瞿延來接了回去。

第二天是四月一日,上午獄醫給瞿延來插管子時,抽出的胃液還是發黑,他生氣地說,胃出血根本沒好,是監獄醫院不願意留,故意推了出來。四月二日上午瞿延來又被送往上海市監獄總醫院,住進了原來的三樓東部病房,被綁到了二號病床,這次是平綁,但就是這樣瞿延來的手也很快就腫得很高。這次住院,護士只是給瞿延來靜脈輸液,沒有灌食。有護士說,這是醫生故意餓他。

這樣被綁了一週,主管這個病房姓王的警察陪同另外一個警察來看瞿延來,王警察對此人很恭敬,一看就是他的上司,還稱呼此人為陳中(陳建翎是二中隊的中隊長)。陳建翎看了看綁在瞿延來腳上的繩子,說了句「綁得這麼緊啊!」病房裏的勞役犯聽到這話,馬上把繩子鬆開撤掉了。

瞿延來說:「住院第十天,護士開始給我灌食了,一天灌食七次。但護士悄悄告訴我說,現在安素用量是每天半罐,比上次住院時少了一半;而且給我吊的鹽水中加了大量的氯化鉀,鹽水中鉀含量大了,會刺激人的血管,輸液時會感覺很疼。我發現吊鹽水時,每一滴鹽水流進血管時都非常痛苦。」

四月十六日瞿延來身上的另外三根繩子也被撤掉了。繩子撤掉後,才發現雙手手背的靜脈很多都斷掉了,以前清晰可見的靜脈血管現在都消失了。這時由於每天輸液量很大,瞿延來的小便很多。勞役犯就故意等到他小便快憋不住的時候才允許別人給拿尿壺。瞿延來說:「其實靠別人給我端尿壺我也不好意思,每次也都是等到尿急的時候才喊人的,就這樣他們也叫我再憋憋,故意為難我。有一次實在是憋不住了,只好尿在了床上,勞役犯等到第二天才換掉尿濕的被褥,又把我拖到衛生間給洗澡,可能是怕熏到上午來查病房的醫生。洗澡用的是涼水,他們用刷地板的硬毛刷子在我身上用力刷,刷得身上血紅血紅的。以後我半個月就洗一次澡,被刷一次身子。」

躺在床上小便還好解決,大便就更麻煩了。瞿延來很長時間才有一次大便,勞役犯讓病人在他身下放一個扁馬桶(那是一種扁平的金屬容器,十釐米高左右),躺在床上大便。一次突然便秘很嚴重,每次大便都異常的艱難痛苦,沒辦法只好用手指伸入直腸一點點的把大便摳出來,弄得手上又是大便又是鮮血,他們也故意不給水洗手。

四月下旬,當時中國正遭遇嚴重的「薩斯」,瞿延來當時在內科住院,醫院方面決定把內科整個從醫院大樓搬走,轉到傳染病區,即遷往肺結核病房和肝炎病房所在的提籃橋監獄八號監一中隊。瞿延來所在的病房也被搬到了八號監三樓,但還住二號病床。這時從提籃橋監獄十大隊來了一個肝腹水住院的犯人,睡瞿延來身旁的三號病床,但沒幾天就去世了。以後在監獄呆的時間長了,「在這裏死一個人和死一條狗沒甚麼區別」就成為經常聽到的一句話了。

換了病房沒幾天,一個醫生早上巡視病房時,和勞役犯講,不能讓瞿延來老這樣躺在床上,要給活動活動筋骨,還說了一句:「我最會整你這樣的人了。」醫生巡視病房結束後,接下來的幾天,勞役犯就經常抓著瞿延來的手在病房內跑著拖來拖去,說是鍛煉走路。拖完後再放在床上,在身上用力到處亂捏。這回瞿延來沒像以前那樣閉上眼睛,而是默默看著他們表演。

三、荒唐的判刑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早上,瞿延來被勞役犯用輪椅從八號監傳染病區推進了醫院大樓一個小房間,房間裏進來幾個人,說是「開庭」。公訴人草草的讀了一遍起訴書,法院指定的律師問用不用他給辯護;瞿延來還沒回答,他就直接說拒絕為他辯護,請求退出法庭,就走了。接著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鐘。十五分鐘後再開庭時,法官宣布判瞿延來五年有期徒刑。

瞿延來說:「回到病房沒多久,一個人拿著判決書讓我簽字,我拒絕簽。他又告訴我,十天之內不服法院的判決可以上訴。邪黨的法院對法輪功修煉者哪裏講過甚麼法律?如果真是依法辦事就不會對我採取如此的方式開庭審判,上訴我是不指望了。」

七月二日,主管病房的王隊長帶著一個警察來,他自稱是上海市青浦新收犯監獄的警察,拿出了一些不知是甚麼內容的文件想讓瞿延來簽名,被拒絕,他就強行抓住瞿延來的手按了手印,並說瞿延來正式從新收犯監獄轉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

七月四號,由於發生在中國的「薩斯」已趨於穩定,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結束了封監,監獄總醫院決定把內科病房重新搬回醫院大樓,瞿延來所住的病房搬到了五樓。瞿延來所在的病房換成一個姓董的警察管理。靜脈輸液還用那種含高濃度氯化鉀的鹽水。瞿延來發現身上生疥瘡了,手上、胳膊上、小腹上、大腿上的皮膚癢得厲害;白天他能控制住不用手去抓,但睡著以後有時手會不由自主的去抓癢,但一抓人也就醒了,不會再撓下去,就算是鑽心的癢,瞿延來也能控制住自己了。不到一個月,瞿延來身上的疥瘡也就自生自滅了。

九月十三日的上午,護士把瞿延來的胃管拔掉了,接著董隊長用輪椅把瞿延來推了出去(以前一直是勞役犯推輪椅)。出了病房,瞿延來被陳建翎等兩人帶出了醫院大樓,進了一個布置成會客室的房間,有兩個警察坐在沙發上。不一會兒,瞿延來媽媽走進來,她們手裏都大包小包的拿著不少東西。媽媽看到瞿延來,撲向了輪椅,抱著痛哭起來。

瞿延來媽媽說,快一年了,根本不知道他在哪裏,警察抓了也沒通知家裏,開庭審判也照樣沒通知家裏。直到今年七月二日才收到普陀區法院發來的判決書,九月九日媽媽從黑龍江來到了上海,這幾天找過普陀區法院、普陀區看守所、青浦新收監,他們竟然都推脫說不知道瞿延來在哪裏,有的還騙說已經被轉回老家黑龍江了,尤其沒人性的是一個叫唐敏的普陀區法官,竟然威脅說:「啊!你還打電話哪!抓捕你!監控你!」十二日瞿延來媽媽找到了提籃橋監獄,打聽了門衛值班的警察,才知道被非法關押在提籃橋監獄八大隊二中隊。

臨走時,媽媽給瞿延來留下了一盒月餅,幾個蘋果,因為馬上就到中秋節了,其它的大包小包食品又拿回去了。回到病房,瞿延來就把月餅和蘋果分給了其他病人。

四、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遭受的非人迫害

十月八號,瞿延來被安排出院。出院前,一個勞役犯給灌食時(住院時間長了,漸漸灌食的事都由勞役犯代勞了),胃管一打開,就有發紅的液體流了出來,當即彙報了值班的護士。護士抽出一些暗紅的胃液,給許漢醫生看了,就沒做治療,還是安排了出院。八大隊一中隊的警察來接,兩個犯人架著瞿延來的胳膊拖到了八號監的一樓,安排進了最靠近門口的監房,門對面就是一個監督崗,全天二十四小時都有犯人坐在那兒值班。監房長二米多、寬不足一點五米,門口上還掛了一個牌子「嚴管組」,房裏鋪了一張大木板,房間裏已有一個犯人正在打掃衛生,他被安排看著瞿延來,一起睡在這個監房。中隊長規定除了司務犯、醫務犯和負責看瞿延來的犯人外,其他犯人無故不得與他交談。

看管的犯人叫董傑,他說瞿延來要是吃飯了,他今年能拿小勞積,減刑一年兩個月;醫務犯能拿大勞積,減刑一年八個月。醫務犯名叫張雲,人長得又黑又瘦,綽號「黑皮」,因為詐騙三千多萬元被判刑二十年。他本來在外面對醫學一竅不通,但家人給他在監獄買通了關係,現在就當上了醫務犯。有減刑這麼大的誘惑力,他們當然要想方設法的讓瞿延來吃飯了。當時樓面上值夜班的勞役犯缺一個人,張雲就每隔一天值一次上半夜的夜班,他值班時就進到監房和董潔打瞿延來。早上天亮之後,瞿延來發現耳朵和脖子上的皮膚被他們弄出了血口子。警察也看到瞿延來身上的傷口,可能因為每天還要拖去醫院,讓醫生看到身上有傷他們面子上過不去,就讓犯人不要再打了。

不毆打了,他們開始換其它卑鄙的辦法整治瞿延來。白天不讓他呆在監房裏,拖到監房外面坐在椅子上。後來警察讓犯人給瞿延來換了一個躺椅坐著。等到白天其他勞役犯都出去幹活的時候,警察就讓兩個犯人抓著瞿延來的手拖,說是「鍛煉我走路,活動身體」。瞿延來雖然也感覺很痛苦,但咬咬牙就承受過去了。有一次一個小隊長還拿來牛奶讓瞿延來喝,犯人們把瞿延來的嘴撬開,用筷子在裏面到處亂捅,弄得滿口鮮血。

後來監獄又換了個折磨瞿延來的方法。犯人們把凳子放倒,把瞿延來放到凳子的坑裏面坐著。剛一坐,瞿延來就覺得雙腿和雙腳開始發麻,又過一會兒,下半身就有些不聽使喚的感覺,但又不是完全失去知覺,感到一種說不出的難受,只好一分一秒的熬著。在凳子坑裏坐了三天,警察們見毫無效果,又開始讓瞿延來坐躺椅了,面對著牆壁。警察們一時想不出甚麼辦法讓瞿延來吃飯了,就在八號監全體犯人參加的大會上發動犯人們「集思廣益、獻計獻策」,並提出可以「毛遂自薦」。

有一次提籃橋監獄所謂「教育科」科長李永芳也來找瞿延來談話,她說話沒甚麼水平,只會上綱上線的亂罵一通,瞿延來就把眼睛一閉,不再理她了,她更加失去了理智,開始破口大罵:「死你一個人跟死一隻狗沒甚麼區別!」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六日,護士給瞿延來灌食時,發現胃管裏流出的液體是黑色的,就抽出了一些胃液,交給了醫生。經過化驗,結果是四個+,也就是大出血。瞿延來就又被送進了病房。住院的第二天,監獄總醫院的魏院長來,氣急敗壞的說:「你跟你們的人說說,以後別往醫院這寫信了!」這次住院,沒再用繩子綁瞿延來。住了十天醫院,十二月十五日醫院通知一中隊把瞿延來接回去。

第二天早上,在警察的帶領下,犯人用輪椅把瞿延來推到了二號監(死刑犯中隊),又架著瞿延來的胳膊上到了五樓的東部。一下子圍上了很多犯人,扒光了瞿延來的衣服,又撬開嘴看嘴裏藏沒藏東西,其間也拳打腳踢。之後犯人就把瞿延來拖進了一個監房。不一會兒,監房內進來了三個犯人,他們自我介紹說是警察安排他們做看管犯。

瞿延來住的監房是三十六號監,那時天氣已經很冷了,但瞿延來穿的衣服都很單薄,睡的被褥也很薄。白天坐在監房雖然挺冷,但還好過些。晚上躺在床上,就像躺在一塊冰上一樣,沒睡一會兒就被凍醒了,醒來再接著睡,一會兒又被凍醒了,就這樣睡睡醒醒。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媽媽又來監獄看瞿延來了,家人為他聘請郭國汀律師申訴,郭律師先後四次申請會見瞿延來,被提籃橋監獄無理拒絕。期間上海市政法委二十八次找郭國汀律師,對他施加壓力,但他沒有屈服,但最終邪黨耍起了流氓,抄了郭國汀律師的家,並非法關押他半個月。後來郭國汀律師被迫流亡加拿大。

九月十三日上午,瞿延來在被惡警倪永斌約束帶捆了一週以後,被犯人背到了三樓東部的六大隊三中隊。三中隊的中隊長是錢海峰,指導員是沈言榮,主管隊長姓閔。瞿延來被關在了十二號監房。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閔隊長給瞿延來上了約束帶,並且把他的手放到背後反銬起來,銬得特別緊。監獄派來四、五個犯人,說是讓他們在瞿延來身上練習插胃管。這些人就亂插一氣,插的瞿延來口鼻淌血。由於每天灌進去的流食太少了,瞿延來整天都餓的厲害,特別到了下午,更是頭暈眼花,心臟、肝臟都覺得難受(此後的四個多月每天都是這種狀態)。

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沈言榮讓犯人把瞿延來抬到了前陽台,他讓看管犯把瞿延來身上的約束帶卸掉,來到了二號監的四樓東部,即提籃橋監獄的新收犯關押區(以前新收犯由六大隊管理,八月份以後監獄把新收犯交由嚴管組管理)。這樣瞿延來就被換到了嚴管組新收犯組。

陳建翎現在是嚴管組的大隊長,周崇善是新收犯組的主管隊長。犯人郭宏利被派來專門看瞿延來,他曾經當過武警,張惠良協助他看管。監獄讓二號監醫務犯陳家偉負責為瞿延來做流食。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晚上,周崇善值夜班,他把瞿延來叫到了大隊辦公室,叫囂著「你有本事就死啊!」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下午,瞿延來又被送去了醫院。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出院。剛回到監房,周崇善讓犯人拿鐵鏈子把監房的門鎖上了,對瞿延來使用了綁床的酷刑,一直持續到瞿延來離開提籃橋監獄。三月三十日上午,瞿延來又被送去醫院插了胃管,周崇善給瞿延來上了背銬,帶回了監區。瞿延來被五根繩子綁在了五樓西部嚴管組的二十六號監房。

瞿延來說:「開始的幾天,我整天睡覺,很難有清醒的時候。一開始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後來我想起監獄總醫院給精神病人吃氯丙嗪這種藥後,那些病人就整天沒精神,很可能給我灌的流食中加有大量的氯丙嗪。我知道邪惡是怕曝光的,他們做甚麼都是見不得人的,就對郭宏利說出了我的猜測。第二天,我人就有精神了,我想是他們不給我灌氯丙嗪了。」

綁床後的第三週,四個犯人用擔架把瞿延來抬到了醫院,放在了走廊。這時提籃橋監獄刑務處金副主任過來了,踢了踢瞿延來的腳說:「我以前還看見你走路,現在怎麼不走了?」這次來醫院就是給換胃管,之後瞿延來又被抬回了嚴管組,繼續綁床。

以後每過三週,監獄就安排瞿延來去醫院換胃管。警察讓犯人拖著瞿延來走,上下樓時就「開飛機」(一個犯人抓住兩手,另一個犯人抓住雙腿,騰空)。瞿延來的腳趾就被拖得出血。

上海的夏天悶熱,監獄為了增加瞿延來的痛苦,還減少了給他灌入的水分。到了六月下旬,天更熱了,瞿延來身上長滿了痱子,後來滿身的痱子變成了一個個白色的小膿包。洗澡時,這些小膿包一碰就破了,膿流出來也就好了。但隔了幾天不洗澡,身上就又長一層膿包。

監獄天熱的時候不給吹風扇,故意熱他。進入了八月份,晚上天涼快了,晚上開始用大功率的鼓風機對著他的頭吹,當時瞿延來一絲不掛的被綁在床上,身上被吹的冰冰涼。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瞿延來身上的繩子被解了下來,一個犯人把他背到了二號監樓下,又背進了車裏,車子開到監獄大門口,瞿延來終於出獄了。

五、妹妹瞿豔豔被上海國安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瞿豔豔在上海看望了被非法關押在提籃橋監獄的哥哥瞿延來,當晚在上海市虹口區霞山路235號中業旅社被上海市國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普陀區看守所。 同年九月二十一日,瞿豔豔被上海普陀區法院非法開庭,羅列一些莫須有的罪名,當庭非法判刑五年。

瞿豔豔被非法拘禁在上海松江女子監獄五大隊。五大隊實質是專門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嚴管大隊,負責專門監視法輪功學員一舉一動的犯人稱為「包夾犯」,這類犯人按照五大隊另立的一套評分標準給她們加分減刑。他們在減刑的誘惑下,卑劣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一進五大隊,瞿豔豔就被送到一樓禁閉室,折磨了大約四個多月,在這期間,不允許到外面的衛生間上廁所、不許洗澡,每天的大小便只能使用痰盂,並且要讓「包夾」的犯人倒。期間,瞿豔豔坐在地上雙盤,被包夾犯人拖拽、用鞋底使勁踩手,並狠狠的碾壓。

兩平米多的禁閉室頂棚的燈二十四小時開著,有一扇加了防護屏的窗戶,窗戶常年敞開。當時正是上海的冬天,瞿豔豔在禁閉室內凍的手指通紅、腳上都是開裂的血口子,晚上凍得根本無法入睡。天氣轉暖後,蚊蟲肆虐,瞿豔豔的腳趾被蜈蚣咬傷,每晚都在噬骨的疼痛中度過。

瞿豔豔每天要被罰站到晚上十點左右,她們以軍訓活動身體為由強迫瞿豔豔操練,因為拒絕,犯人就把瞿豔豔的手腳固定成一種大字形的姿勢,很長時間不放下來。

四個多月後,瞿豔豔被送到樓上的房間,其實和禁閉間的管理基本一樣,只是換了一個稍微大點的房間而已。因為拒絕放棄信仰和不寫認罪書、保證書等,瞿豔豔遭受了如下的折磨:

(1)監獄規定休息時間裏不讓睡覺;
(2)不允許在外面衛生間上廁所;
(3)逼迫看造謠,污衊大法影視;
(4)不許正常洗澡、故意限制水量不讓清洗衣服;
(5)不讓購買食品等。看似很小的事情,在失去自由的環境裏分分秒秒中面對,沒有超常的意志是承受不了的,後來得知上海女監整套迫害機制都是向北京監獄學的。

二零一一年的十月末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這段時間,在副監獄長李海蓮親自督導下,成立「轉化」 瞿豔豔的攻堅組,李海蓮、五監區長侯麗琴、負責監房的警察楊蕾,還有一位不知名的其它監區的警察,當時她本人介紹說姓王(王新蘭:一監區監區長)後來又有人稱呼她為張(張紅(永)梅:一監區監區長),親自指揮犯人范曉娟等,對瞿豔豔實施殘酷折磨:

(1)剝奪睡眠(熬鷹)。白天罰站、罰坐到晚上十一、二點,晚上躺在床上,警察指使值班的包夾犯高蓓每隔十分鐘左右撞醒瞿豔豔一次。期間有幾個月的時間,晚上的時候瞿豔豔被叫到警察的值班室以談話為名聊到凌晨兩三點鐘。整整一百多天幾乎沒有睡覺。

(2)罰站、罰坐。犯人們逼瞿豔豔每天早上五點多起床,站到晚上十一至十二點;罰坐:身體筆直的坐在凳子上眼睛都不准眨。

(3)侮辱、謾罵。犯人范曉娟甚至趁瞿豔豔不備將寫有李洪志師父名字的紙張放在她的凳子上讓她坐在上面。同時不間斷的侮辱謾罵,警察規定犯人要不間斷的謾罵瞿豔豔,一個累了換另一個。

(4)不准上廁所,即使在室內使用痰盂也不給倒。

(5)只給極其少量的飯菜,讓瞿豔豔忍受飢餓的折磨。

(6)威脅、恐嚇。警察威脅,如果不寫保證書、認罪書等放棄信仰的材料就把她直接送到洗腦班繼續折磨不讓回家。

瞿豔豔從上海女監回家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都不能回憶過去的那段經歷,只要回憶,就會感到心臟撕裂般的疼痛,這是沒有經歷的人無法想像的。

瞿豔豔此前還遭受過迫害。二零零一年十月她被非法拘禁到北京房山區看守所期間,被看守所警察拖出去暴打,然後戴上「後串」的刑具,就是把雙手反銬到背後再和雙腳銬在一起,無法坐、躺、立、行走,那種痛苦的感覺只能用痛徹心腑來比喻。大約九天後,瞿豔豔被大慶龍鳳分局警察馬雲峰(男)、呂慧(女)及一名男警共三人接回,他們拿著勒索瞿豔豔家人的一萬元錢在北京大肆揮霍購物。火車到達哈爾濱車站時,瞿豔豔提前下車,沒有和他們一起回家,結果當晚十二點鐘左右,十幾個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闖入瞿豔豔在哈爾濱的舅舅的家中,連房屋棚頂的櫃子都翻了一遍,威脅瞿豔豔的舅舅把她交出來,年近七十歲的老人被嚇的幾夜不敢睡覺,很多年都沉浸在那一晚恐怖的回憶中。

六、母親趙榮傑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瞿延來的母親趙榮傑依法進京為大法和李洪志師父說句公道話,把「法輪大法好」這五個字寫在傘上走進天安門廣場,卻被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被送回大慶後,趙榮傑被非法拘禁在大慶看守所。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又被轉到林甸看守所,非法拘禁至六月三十日。

期間,趙榮傑遭受毆打和體罰虐待,被戴上腳鐐在烈日下曝曬,看守所裏充斥的都是對法輪功學員瘋狂的打罵聲,使人處於極度的陰森恐怖之中。家人被勒索兩千八百元人民幣,同時趙榮傑被留廠察看一年,每月只發二百二十八元工資,兩萬多工資被扣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趙榮傑去伊春二姐家,姐妹倆被伊春紅旗派出所以信仰法輪功為由綁架,在五馬河分局安副局長的親自授意下,非法拘禁到伊春五馬河看守所,十八天後,趙榮傑被轉回大慶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禁,一直被非法拘禁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家人被勒索兩千元。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晚,趙榮傑在路上行走,突然從路邊警車裏衝出幾個警察將她綁架至龍鳳派出所,警長劉德孝及其他幾個警察到趙榮傑家裏搶劫走了所有的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趙榮傑被非法勞教三年,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送回家中。

二零零三年一月,趙榮傑再次去伊春二姐家串門,紅旗派出所又以她信仰法輪功為由綁架到五馬河看守所非法拘禁九天。

二零零三年,大慶市公安局高科長將趙榮傑綁架到大慶油田總醫院檢查身體,欲將她送入勞教所,趙榮傑出現抽搐症狀,在眾目睽睽之下,高科長和脅迫趙榮傑檢查身體的女警察逃之夭夭。

二零零六年上海召開八國峰會,石化總廠實業公司保衛科派出兩台專車二十四小時晝夜形影不離,非法跟蹤趙榮傑三天,影響了她的正常生活;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期間,社區人員白天到家裏騷擾,晚上在家門口蹲坑,並無理扣發了兩千元工資。

二零一零年,趙榮傑在路上被未出示任何證件的警察以堅持信仰為由綁架到龍鳳分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趙榮傑和女兒瞿豔豔向一位法輪功學員打招呼,被龍鳳分局張林等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以堅持信仰為由綁架,女兒被非法拘禁長達二十天。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福建泉州惠安公安分局的幾個警察和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侵入趙榮傑的暫住地並非法抄家,搶劫走大法書籍等,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將趙榮傑和兒子瞿延來、女兒瞿豔豔非法拘禁到惠安拘留所。趙榮傑被非法拘禁十天,兒子、女兒各被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二月六日,趙榮傑在龍華菜市場被龍鳳分局張林非法搜查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在沒有任何違法物品的情況下,以堅持信仰為由,被綁架到龍鳳分局。

二零一四年底,龍鳳分局警察突然通知趙榮傑和瞿豔豔,以修煉法輪功為由將她們的護照作廢,非法限制她們出入境。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多,趙榮傑在回家的路上,從警車裏突然衝出幾個警察,其中一人為龍鳳分局五大隊姜隊長,他們以趙榮傑堅持信仰為由將她綁架到龍鳳分局。

七、瞿延來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七年從上海出獄回到家,瞿延來開始認真學法煉功,僅僅二十天,體重就增加了將近三十斤,以後體重開始平穩緩慢的增加;僅一個月,身體就基本上恢復正常了。而且,他的身高竟然比入獄前增加了兩釐米,雙肩也明顯變寬。到了十二月底,他也長出了一頭濃密的黑髮(剛回家時頭髮稀疏),人也徹底的恢復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在黑龍江省發生了一起中共當局有預謀的群體綁架事件。把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誣蔑為「黑幫團夥」,由公安部下達密令,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指使,各地區國保脅從,按名單實施綁架。在大慶、哈爾濱、賓縣、延壽等地區,同一天綁架了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僅大慶市有七十餘人被綁架,十多人被騷擾,二十多人被非法關押。

當天上午,龍鳳區東光分局五、六個便衣警察,非法用開鎖大王打開法輪功學員瞿延來的家門進屋。當時,瞿延來坐在電腦桌前,正在聚精會神的看電腦,被警察綁架到龍鳳區東光公安分局,私人物品被警察拉走一車。

瞿延來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因為家人惦記他的身體狀況,請律師會見探望,被看守所以「上面」有文件,阻擋律師依法會見權。不法之徒為了達到迫害好人的目的,非法羅織證據,濫用《刑法》三百條,給瞿延來扣上「莫須有」的罪名,跨區構陷到讓胡路區檢察院、讓胡路區法院。

構陷瞿延來的所謂「案子」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被退回公安局補偵,後被非法起訴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瞿延來、安顯萍非法開庭,地點在法院三樓小庭審屋,就是庭審呂觀茹的房間,旁聽席上只能坐九人。安顯萍家人有五人、瞿延來家人有一人。

瞿延來、安顯萍都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瞿延來的律師來自呼蘭,安顯萍的律師是山東的。審判長是張新悅,公訴人是封光、丁寧。

在庭審過程中,律師都作了無罪辯護,他倆本人也不承認自己有罪,當瞿延來說:「我無罪,法輪功不是邪教,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審判長張欣樂打斷了他的話,不讓他再說,剝奪瞿延來的陳述權。庭審十二點鐘開始,一個多小時結束。

二零一九年八月,瞿延來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款。瞿延來不服一審判決,聘請律師依法上訴大慶市中級法院。中院沒有秉公依法辦案,不糾正一審法院瀆職失職的錯誤判決。

大慶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法輪功學員中,十七人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關興濤八年、吳豔華七年半、都業成七年、呂觀茹七年、瞿延來五年、劉恩權四年、任玉紅四年、陳麗萍四年、王居豔四年、孟慶英四年、劉恩喜四年、丁麗華三年半、李明秀三年、金廟慶三年、安顯蘋三年、黎炳英一年、高國慶一年。

在長期面對 「610」、公、檢、法等部門人員的過程中,瞿延來的父親瞿文才曾向執法人員諮詢:煉法輪功到底違犯了哪條法律?以哪條法律來量刑?多數回答是法輪功屬於政治問題,都是「610」說了算。老人也與律師探討過,律師說:「法輪功屬於信仰問題,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現在國家立法機構和權力部門根本沒有把法輪功定為×教(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只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稱法輪功為『×教』,江澤民的講話不具有法律效力。」

瞿文才老人二零一五年在對元凶江澤民的控告中說:「江澤民打壓法輪功十六年來,我家的錢財被勒索,家人堅持信仰,在被非法拘禁期間,遭受聳人聽聞的酷刑折磨,給我的精神帶來極大的摧殘,有十二個年頭,一家四口人沒有團圓過年,我都是在掛心、擔心、憂心、痛心中度過的。多次的抄家、多次的騷擾、跟蹤、監控,使我非常恐懼、恐怖、恐慌,心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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