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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馬智武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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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馬智武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在老家固原市涇源縣被綁架、構陷,九月二十四日被固原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固原市中級法院。固原市中級法院將於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時非法開庭,對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公開庭審,對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秘密庭審。

法院與律師談話並做了筆錄,讓律師簽保密協議,律師說:作為律師依法保密,作為律師我會依法依規為當事人辯護。馬智武妻子給刑一庭庭長陳繼國打電話:要求公開開庭,我要出庭為馬智武做無罪辯護;陳繼國法官在電話另一頭說:律師為馬智武做無罪辯護,你也要為馬智武做無罪辯護。

馬智武先生,原是寧夏銀川鐵路分局安全監察室的司機,今年50歲。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到兩個月,就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馬智武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單位、親朋好友公認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馬智武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他絕食反迫害,卻被中共荒唐的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馬智武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六月初,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幹。六月五日,在寧夏公安廳有關人員、固原市原州區國保大隊馮隊長、教導員楊富春的操控下,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涇源縣被綁架,使用的車輛被扣押(已要回)。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馬智武被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批捕前馬智武在看守所絕食期間,國保楊富春電話要求馬智武妻子會見了兩次馬智武。

馬智武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固原市看守所。在偵查階段家人幾次找當地公安國保、看守所要人,無果,家人就為其聘請了銀川律師。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馬智武妻子和銀川律師前往固原看守所要求會見馬智武,原州區公安國保楊富春百般刁難。律師給寧夏公安廳國保總隊駱健打電話,駱健摸清被聘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後,就電話聯繫了該律師事務所主任,該律師事務所主任嚇的叫被聘律師馬上解除訴訟代理快回銀川。律師當時感到壓力太大即與馬智武家屬商量解除了訴訟合同並退還了律師代理費。無奈之下家屬又為馬智武聘請了北京律師。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北京律師第一次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會見馬智武,被辦案人楊富春拒絕。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師和馬智武家人到原州區公安分局找局長、主管國保的副局長、紀檢部門、國保楊富春等相關人員都不在單位,給楊富春打電話也不接。北京律師又到看守所要求會見馬智武,看守所的毛姓警察說:辦案單位交代了,要見人,必須由他們出手續才行。無奈北京律師下午又到原州區檢察院,當場寫了《控告書》遞交給控審科人員,又給馬智武寫了要求了解情況的書面信函,郵寄給看守所人員,要求轉交給馬智武。

二零二零年八月下旬,固原市原州區公安分局將該迫害案件移送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因誣陷罪名中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屬於基層法院管轄,原州區檢察院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將案件移送寧夏固原市檢察院檢察二部,辦案檢察官馬志剛。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北京律師從檢察院辦完相關手續後與馬智武妻子來到固原市看守所要求會見馬智武,辦案人員說不允許會見馬智武。律師與他們講有關法律規定並且講到前兩次我來會見馬智武公安國保楊富春百般刁難,以增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不允許會見,現在案件已經到檢察院了,不屬於公安及楊富春管了,看守所警察還是不允許會見馬智武,要求律師到檢察院拿會見手續。律師接著講有關法律規定,警察說那你叫檢察院來個電話,律師找到看守所所長進一步說明並要求必須會見馬智武的法律規定和理由,最後看守所所長說你下午兩點半來了再說。

當日下午,律師與馬智武妻子帶著會見要求的相關手續按時到看守所要求會見馬智武,看守所警察繼續刁難。警察要確認馬智武與其妻子的關係,幾經周折,馬智武的女兒在銀川拍攝了父母的結婚證及戶口本發送到馬智武妻子的手機上,警察說電子版證件也不行,要打印件或複印件,當把打印的結婚證、戶口本交警察過目後,警察又要求會見人穿防護服。當警察看到複印證件和買來的防護服才允許律師會見馬智武。律師見到馬智武問起見沒見到給他寫的信,馬智武說看守所沒有人給他任何信件,律師說這是他們違法。律師向馬智武講述了法律賦予辯護律師的責任和當事人權利。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馬智武被固原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固原市中級法院。馬智武在接到《刑事起訴書》後,根據其所列構陷內容書寫了《控告書》,控告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並交看守所轉交相關部門。

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法輪功能讓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應該是受社會提倡和保護的人,不是法律懲戒的對像。馬智武不應該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人民警察綁架關押,更不應該被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堂而皇之非法批准逮捕、固原市檢察院非法起訴,最不應該被固原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

這個社會急需大量的秉持真、善、忍自律的具有道德良知的好人。希望公檢法等執法人員都能按照《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公通字〈2000〉39號]、《新聞出版總署令》第 50號等現行有效明文法律法規依法辦案,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控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驅使,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給自己選擇一個不被追責的未來。

固原市政法委
李志達 書記 2088698 13995041525
馬學明 副書記、秘書長、綜治辦主任 2088066 18169197399
王旭東 副秘書長 2088993 15825348599
丁志剛 副秘書長、綜治辦副主任 2088299 18095361918
任鵬達 綜治辦副主任 2088665 18995440911
辦公室 2088664、2088334(傳真)
馬清智 主任2088664 13909545674
寧夏固原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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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南紫月 0954-208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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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0954-2064035 高 睿、楊忠清
民三庭:0954-206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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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監督:0954-2064018
違紀舉報:0954-2064042

固原市檢察院
辦案檢察官馬志剛辦公電話:0954/2930032
院領導
樊百安 固原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李永花 固原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白萬鈞 固原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張靜隆 固原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李國良 固原市檢察院黨組成員
郭滿林 固原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組長
王東強 固原市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馬貴福 固原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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