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法輪功學員李世芳、代群英、簡紅梅、劉開勝到合江縣自懷鎮趕場,被自懷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合江縣公安局對他們非法刑事拘留,關進合江縣看守所。
八月十七日下午,簡紅梅、劉開勝的家被非法查抄;八月十八日下午,合江縣公安局警察與江陽區警察、社區人員,非法查抄了代群英的家;代群英的女兒沒有修煉法輪功,她的家也被非法查抄。警察搶走了屬於法輪功學員個人信仰的私人財物,沒有依法給當事人家屬留下一份搜查清單。隨後,李世芳的家也被非法查抄。
合江縣公安局將李世芳、代群英、簡紅梅、劉開勝四人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地點由合江轉至瀘州市納溪看守所(註﹕劉開勝不知是否還在合江看守所,待核實)。
代群英的家人聘請律師為親人維權。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又到合江縣公安局與國保辦案人王中和麵談,要求依法釋放代群英。律師向他遞交了《代群英無罪,應撤銷案件予以釋放的法律意見》的文書。
合江國保沒有採納律師合理合法的意見,仍然將四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檢察院。而且,他們目前還在從當事人家屬那裏收集材料,企圖讓家屬在他們的誘導中充當他們的證人。
在此期間,劉開勝所在的單位,四川省地礦局一一三地質隊領導,及李世芳的家人,多次向合江國保交涉,要人。國保警察說,只要寫個「不煉了的保證」,馬上就放人。兩位法輪功學員均堅定信仰,沒有配合迫害。目前,四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檢察院,仍在非法關押中。
二、修煉法輪大法使他們身心受益
李世芳、代群英、劉開勝、簡紅梅四名法輪功學員,他們在不同的年齡段,有不同的工作,不同的生活經歷,但是修煉法輪大法使他們身體健康、道德提升、身心受益。他們都有源自內心的共同理念:那就是「法輪大法好」。
廠長修大法,絕處逢生
李世芳,女,現年67歲,原四川省瀘州市毛巾床單廠廠長(曾兼書記),大學文化。任職時,該廠處於倒閉狀態。李世芳臨危受命,日夜操勞,嘔心瀝血十五年,硬將這個搖搖欲墜的企業扭虧為盈,企業資產新增十多倍,產品出口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就了該企業建廠以來最紅火的時期。
李世芳業績斐然,被評為瀘州市十佳優秀青年廠長,四川省百佳優秀青年廠長。李世芳還任過瀘州市女企業家協會會長,四川省女企業家協會理事等民間職務。多家媒體書刊報導過她的事蹟,得到過很多榮譽,如她所說,獎狀、證書一大堆。
李世芳為了挽救、振興國企,付出了十五年的心血,付出了寶貴的健康,弄得滿身是病,如患腦供血不足、頸椎骨質增生、頭昏痛、失眠、膽結石、膽囊炎、糜爛性萎縮性胃炎、胃竇炎、腸炎、內外痔、陰道炎、肝炎、乳腺纖維瘤、貧血、胸椎骨折、記憶錯亂等病。用她的話說,自己的身體「就像一架破機器,沒有一處是好的。」全國大醫院跑了不少,知名專家學者找了不少,甚麼先進的醫療技術、民間單方都用過了,病沒有好轉,只能在痛苦的絕望中活一天算一天。
一九九七年五月,峰迴路轉,柳暗花明,病入膏肓的李世芳廠長修煉了法輪大法,全身的疾病竟不翼而飛。她親身體驗了大法的神奇與美好,證實了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傳的是宇宙的真理,法理洪大,法力無邊,今生能得此大法真是無比的幸運。所以,以後遭受到各種迫害都正信堅定。
高級工程師修大法 與人為善 口碑好
劉開勝,男,現年48歲,四川省地礦局一一三地質隊高級工程師,技術顧問,水工環地質勘察院總工程師。
劉開勝於一九九五年讀大學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說:「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我在學校讀書時處處為別人著想,從身邊的好事做起,認真學習。大學畢業服從學校分配到瀘州工作。在工作中,我也處處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工作中任勞任怨,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出差住的是便宜的旅店,工作中不收受別人的好處費,不貪污公家一分錢,深得領導的信任和同事的尊重。被單位聘為水工環地質勘察院總工程師。」
「這二十多年來,我沒吃過一粒藥,沒生過一次病,每天都開開心心,精神飽滿的為單位工作,與同事相處的很好,沒有和領導、同事吵過一次架。在家裏,在各種社會環境中都對別人好,只做好事不做壞事,家庭、社會、單位都知道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好人。」
單位同事說,劉開勝是我們公認的好人,人品好,技術好,不打牌,不抽煙,整天樂呵呵地與人為善,是單位的頂樑柱。我們單位領導、員工都盼望他早日從監獄出來。
有人常回憶說,劉開勝大學畢業剛到瀘州工作時,還是個小伙子。單位報到後立即就找當地的集體學法點。在幾十、上百人的集體學法點上,年輕的學子英氣勃勃,雙盤學法可達兩、三個小時,讓人羨慕不已。
學生喜歡的音樂教師
簡紅梅,小學音樂教師。她說:「我原來滿身是病:甲亢、重度貧血、婦科病、血色素只有5點幾克,體重七十幾斤。九五年在西南師範大學函授時,查出聲帶疲軟,唱歌高不成,低不就,多唱一會兒就不行了,嚴重的影響了我的工作。一九九六年修煉了法輪大法,我的身體完全康復了。體重增加,臉色白裏透紅,聲帶恢復正常。我能正常上課了,用健康的身體搞好音樂教育,服務於學生,我感到無比的快樂。」
「修煉法輪功後,我的心境變化很大。我更關心學生,對他們像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學生們都喜歡上我的課,他們都感受到了我帶給他們的善良。對學生的錯誤也不是和以前一樣指責和亂罵,而是耐心教育,真心的幫他們解決問題,他們有甚麼想法都願意和我交談,對學校安排的工作如編排節目等,也認真的做好,不計報酬,不計名。我還放棄了對前夫的怨恨心,從心裏原諒了他。」
代群英說:「我要把大法的美好告訴更多的人」
代群英,68歲,下鄉知青,瀘州市紙箱廠退休工人。她說:「我是二零零九年八月修煉法輪功的。煉功前心口痛,病發時,痛得好像心臟在裏面擰,難受至極。小肚子也經常痛,痛時用手按著才好過一些;還有頸椎痛,痛時不能睡枕頭,痛得很厲害的時候,用拳頭捶捶才好過一些。特彆腳趾上長了個雞眼。別看這小小的不起眼的雞眼,折磨的人難受,還難治。幾十年的雞眼一直折磨著我,走路痛,穿不得高跟鞋,鞋緊了一點也痛。每週要用刀片削一次,如果不削,就痛得走不得路。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病全都好了,沒吃一分錢藥。有一次煉功,長雞眼那個腳趾使勁痛了一下,從此以後雞眼就不見了。我禁不住的感歎神奇,真的神奇,法輪功太神奇了。」
「有一次,鍋裏六、七兩油燒開了,而且火很大,牛肉下鍋一下濺了好多油出來,把我的整個手掌,整個手背燙得通紅,火辣辣的,痛得鑽心。第二天起了很多很大的水泡,水泡慢慢破了,流出許多黃水,黃水流到那裏,肉就爛到那裏。皮掉了,現出了紅紅的嫩肉,誰看了都要嚇一跳。但是我堅持學法煉功,沒找醫生看,沒有吃藥打針,沒花一分錢,潰爛慢慢就好了。我不由得從內心深處發出一句話:法輪大法好!我要把大法的美好告訴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受益。」
「以前我脾氣不好,急躁,為一點小事就罵人,常常和家人吵架。愛嘮叨,聽不得別人提意見,人家指出我的不足就不高興,總和別人爭執。幾十年養成的壞脾氣、壞習慣要改好,對我來說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煉功後,我下決心要修去那些壞東西,按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如發生矛盾時,用大法約束自己,克制自己,不罵人,丈夫都說我的脾氣改好了。現在我能接受別人的意見了,有矛盾知道找自己哪錯了,能誠心向別人道歉,恨人的心沒有了。而且能處處為別人著想了,好吃的東西我儘量讓家人吃,還經常給家人弄好吃的東西,家人之間的關係也融洽了。我把錢財也看淡了。如搞托管工作,別人一學期收學生1750元,我覺得收1400元覺得比較恰當,我就收1400元;托管學生損壞了我家的鐘、書櫃的玻璃等多樣東西,家長賠償我兩百元損失費,我原諒了學生,沒要家長的賠償。如果我不學大法,我會多賺錢,家長的賠償我還嫌少呢。」
「我是一個很固執的人,幾十年來沒有任何人任何力量能改變我,只有大法改變了我,使我能變成一個更善良的更好的人。」
三、做好人 遭中共迫害
法輪功學員李世芳、代群英、簡紅梅、劉開勝,因為信仰法輪大法,做好人,都遭到中共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九年了,這個時候,代群英才聽人講真相,了解了法輪功,走進了大法修煉。正因為在大法修煉中身心受益,她就發願: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被打壓?我要出去證實法,讓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一零年,代群英到龍馬潭區石洞鎮發真相資料,卻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石洞鎮派出所的警察抓上警車,搶過她的包,搜到包裏面只有十二份真相資料,就照像、筆錄,扣留了幾個小時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那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瘋狂的時候。時年元月十日左右,劉開勝、簡紅梅夫婦被江陽區國保帶去公安局連夜審問,不准睡覺。到凌晨時分,簡紅梅睏的不行了,他們就叫簡紅梅站著不准睡覺,站到天亮;劉開勝被罰站,被腳踢。沒問出甚麼,就把他帶到拘留所關押,然後又關押到三華山看守所。
在三華山看守所期間,被強制勞動分揀豬毛。那是超時超量的高強度奴役,未按時完成任務還遭受體罰。牢頭和同室的在押人員拳打腳踢,用煙頭燙後頸窩,用軟膠管打腿部,把腿打出烏青色的一條條的傷痕。由看守所關押,再到所謂法制學習班,即洗腦班非法拘禁。逼迫「學習」反法輪功的書籍,強迫「轉化」。在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情況下剝奪信仰自由,遭受到身體與精神的雙重迫害。
簡紅梅被綁架到瀘州市龍馬潭區五十八公里看守所關押,因反迫害絕食,被強制灌食,胃被吸出血來。被關押看守所近一年的時間,簡紅梅被拉出去參加公審大會,並押上車遊街示眾。國保「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將身體極度虛弱的簡紅梅劫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半。
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簡紅梅遭到強迫剝奪信仰的非人迫害。體罰,罰站深夜不准睡覺,逼迫寫「三書」表態「轉化」,逼迫參加表演節目等等。殘酷的勞教折磨,給簡紅梅的身心造成嚴重的傷害。
李世芳說:「像我這樣一個曾經以犧牲身體健康和生命為社會無私奉獻的人,僅因恢復健康而煉功就成了江澤民的階下囚,幾經坐牢迫害。」李世芳被非法抄家,門市被非法查抄共五次;拘留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共六次,輾轉關押最長時間十五個月;洗腦班非法拘禁遭洗腦迫害共兩次;因被關押生意被迫停盤,直接經濟損失二十多萬元,人民幣現金四千七百元被警察奪走……
李世芳在控告元凶江澤民的訴狀中,揭露了中共迫害的邪惡,如,她被非法拘留三次;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由於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出逃,洗腦班更嚴密封鎖。樓房與圍牆之間的露天壩頂上全部用鋼條密封,晚上不准拉窗簾、不准關門、不准串門、不准用鐘錶、不准寫信、不准家人探視、不准到院壩放風。對留下的人嚴厲審訊。從中午審問到深夜一點,不給飯吃,又冷又餓。然後七、八個地方輾轉非法關押。從二零零一年一月李世芳被抓走,一直被非法關押到次年三月。快一年半了,還不放人,李世芳絕食抗議才回到家。此時,她頭髮白了很多,非常蒼老。
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邪黨「十八大」前,李世芳從門市上被抓到洗腦班,非法拘禁十天。床的左右兩邊由兩個人二十四小時看管。街道辦事處的幹部六人輪流值班看守。吃喝拉撒在一間屋子,十天沒讓出門一步,沒有放風時間,直到「十八大」結束後,才放回家。
迫害持續二十一年來,李世芳遭到的各種迫害從未停歇。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李世芳在納溪看守所欲參加法輪功學員遭構陷的開庭旁聽,被街道辦人員野蠻綁架上車帶離看守所。近年來,每到邪黨「敏感日」,都有警察、社區、政府人員上門騷擾,闖進店鋪查看,非經允許拍照等。遇到這些情況,李世芳每次都給參與迫害的人面對面講真相,真誠的善勸他們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為自己留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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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縣公安局局長呂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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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 合江國保大隊副隊長 王中和
合江國保周隊長
國保大隊隊長王毅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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