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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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十多年前,有個女同修從弟弟那裏進了一批MP3,賣給身邊的同修,自己掙了點錢。後來周圍同修提醒她把差價退還回去,不能賺同修的錢,這不符合大法。可是陰差陽錯的就一直拖著,後來找不到當初買MP3的同修了,也就不了了之了。這個同修後來因講真相被舉報,被非法判刑三年。此同修很善良,也很堅定,但是為何被嚴重迫害呢?是不是掙了不該掙的錢呢?

我自己也曾貪心很重。比如:乘坐公車辦私事,花別人給的購物卡,索要贈品,吃免費餐等等。有天學到「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買」[1]時突然一震:是啊,作為一個煉功人,需要甚麼自己去買才是正理。「你佔了便宜就屬於得的一方,那麼你就得失。」[1]以後,就儘量用自己去買的理來要求自己。

辦公室洗手間裏的手紙,一個星期只放三卷。以前,我洗手從不拿自己的手紙。有天想到:我每次都用公用手紙,那麼我用的多了,別人就用的少了。後來我就自己拿紙去。但是養成的習慣很難改的,這個便宜沒佔著,有的時候貪心會癢癢,我就不斷的反對它、抑制它、清除它。

我曾問自己:神會貪婪吝嗇嗎?神會佔人的便宜嗎?我是修佛的,口口聲聲要放下一切,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如果連一張紙都放不下,那麼我放下甚麼了呢?

其實在傳統文化中,清廉是高尚的美德,而貪婪是腐敗恥辱。可是隨著人類道德的敗壞,我們也都隨波逐流,變的不知羞恥了,有時也以不花錢、佔便宜為樂了。其實這是變異的、不正的、扭曲的價值觀。古語講:「貪他一粒粟,失卻半年糧。」(釋咸傑)「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子罕)「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如山間之清風與水中之明月。」(蘇軾)真正的修煉者就要放下這貪財、貪物之心。

有這麼個故事:葉天士治好了康熙皇帝的搭背瘡,皇上欲重賞他,他卻婉言謝絕。葉天士說:學生行醫以來只收診金,從不接受病人的任何饋贈,無一例外。皇上說:「怎麼,葉天士,連朕的賞賜都不接受嗎?」葉天士說:「學生行醫30餘年,深知醫道通於天道。醫道有割股之心,而不可有一己私利。醫術乃濟世之術,醫者關乎千萬人之性命。人命關天,若把醫術當成求名求利之術,則無異於盜匪。學生深知,醫術萬不可和錢財扯在一起,只有無私無我,醫術方可圓容如意,醫道方可為正道。還望皇上能體諒學生求全之際,成全學生之意願。」

如果說,用醫術求利無異於盜匪,那麼,用大法求利,也許無異於舊勢力、爛鬼、黑手。修煉遠比醫道要嚴肅的多,有私慾私利就沒有無私無畏,也就心性沒提高。所以,一定不能把學員當作市場,賺大法的錢。只有以純淨心,走正路,才是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在小說《水滸傳》中有一段寫道:魯智深將出一包金銀彩緞來,供獻本師,智真長老道:「吾弟子,此物何處得來?無義錢財,絕不敢受。」智深稟道:「弟子累經功賞積聚之物,弟子無用,特地將來獻納本師,以充公用。」

反思自己:我證實大法中用的錢是乾淨的嗎?用的電腦是公家報廢的,包書皮的紙是朝別人要的,郵寄真相信件乘坐的是公車。花的都不是自己的錢,還覺的自己挺聰明的。

不久前,有個同修讓我複印抄寫經書的紙張。我在單位複印的時候,主管看見了,用鄙夷的眼神看著我,我立即停止複印,低頭走了出去。為甚麼我要用單位的複印機呢?還是自己捨不得花錢,有佔便宜的心。我應該用自己的錢,複印抄法的紙,才是真正的為同修負責。

師父說:「真能這樣提高上來,你們在純淨心態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聖的。」[2]去掉貪心,提高心性,才是聖潔的、才有威德。

師父說:「執著於錢,乃求財假修,壞教、壞法,空度百年並非修佛。」[3]我現在理解:沒有放下錢財,就沒有真修,還可能干擾破壞佛法。有的搞傳銷、有的搞集資的同修,可能根本不懂這句法的真意,也就沒得這句法,才會走偏,遠離了大法。他們為了一點點錢財,犯下如山如天之罪,是極其可怕。

最近聽說一件事:有個同修會做生豆芽的小機器。A同修到他家看見了,覺的挺好,讓他給自己也做一個。B同修知道了,讓他給自己也做一個。C同修知道了,讓他給自己也做一個。其實這種小機器,網上都有,價格也不貴,為甚麼不自己買,而讓同修給自己做呢?其實,這件小事上,反映出這些同修有貪心沒去。如果同修利用做三件事的時間,為他們做機器,這不是耽誤了同修的提高和救人嗎?這不是因小失大嗎?

其實「不失不得」[1]的法理,師父一直在講。但是稍不留神,人的私慾貪心就會泛起。所以,一定要學法。師父說:「針織廠的毛巾頭過去經常往家揣一塊,職工都拿。學功以後他不但不拿了,已經拿家的又拿回來了。」[1]在利益上,修煉人一定要清白,不但不能幹順手牽羊這種事,而且還要把修煉前貪佔的如數償還,才是真修。

一點拙見,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再認識〉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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