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南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南昌市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年底,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其中陳文被非法判刑九年半,陳玉蓮八年,籐茶花七年半,曹根秀七年,高銀鳳五年,嚴錦華五年。

一、綁架、構陷

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劉永英老師,56歲,江西省民政學校教師,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煉法輪功後處處以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得到了巨大的改善,與人為善,原來的多種疾病都不見了;家庭也和睦了。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半夜零點左右,劉永英被南昌市青山湖區公安分局共七、八個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抄家,警察搶走了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大量的私人物品,劉永英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四個多月。同年五月十日,家屬被告之劉永英已被非法批捕。

當天晚上,法輪功學員溫燕、夏明金在外面掛法輪功真相橫幅時被便衣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的一夥警察,衝進法輪功學員李芬玉的家裏。當時還有劉海珍、陳冬梅、胡火妹和徐建飛四位法輪功學員正在她家裏學習法輪功著作。警察非法抄了李芬玉的家,同時把她們五個人強行帶走,關押到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兩天後,李芬玉、劉海珍、陳冬梅和徐建飛四人被釋放回家,而胡火妹則被劫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南昌縣蓮塘鎮法輪功學員高銀花、陳文、胡蜜桃、陳玉蓮、郭誠、曹根秀,在家中學法時,被南昌市公安局、南昌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並遭南昌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

法輪功學員嚴錦華也在四月中旬被青山湖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南昌市青山湖區國保警察非法闖入私宅,非法抄家搜找所謂「證據」,捏造罪名,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法輪功學員,然後把編造的所謂「案子」遞交西湖區檢察院。

二、非法庭審判刑

(一)對法輪功學員劉永英、嚴錦華、夏明金、溫燕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劉永英、溫燕、夏明金和嚴錦華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天原定於十點開庭,由於公訴人的遲到,十一點多才開庭。庭審在一個極小的法庭進行,旁聽席上只有七個座位,規定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每家只允許一個家屬進去旁聽,其餘任何人不得進去。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了構陷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罪狀」後,四位法輪功學員一致否認自己有罪,並表示不服。劉永英提出警察對她使用了刑訊逼供,庭審未能繼續下去,需重新取證。庭審經過約一小時左右就草草結束了。

八月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十五分至下午兩點,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永英、嚴錦華、夏明金、溫燕,八位家屬旁聽。四個法輪功學員都做了自我陳述,特別是劉永英證實了大法在她身上顯示的神跡,頑症消失,矛盾重重的家庭得到和諧。劉永英的律師作了全面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時審判長、審判員都很緊張,急忙說,時間緊,要求律師簡單的說一說。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劉永英、夏明金、嚴錦華、溫燕判刑,其中嚴錦華五年,劉永英四年,夏明金兩年,溫燕一年八個月(已回家)。

(二)對法輪功學員陳文、陳玉蓮、曹根秀、高銀鳳、胡蜜桃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上午十二點,法輪功學員陳文、陳玉蓮、曹根秀、高銀鳳、胡蜜桃在西湖區法院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十一點至十一點四十分,南昌市西湖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陳文、陳玉蓮、曹根秀、胡蜜桃、高銀鳳第二次開庭,對第一次做了一點補充。陳文一再陳述法輪大法是正法,於國於民只有百利而無一害,自己沒有犯罪;遭到法官不斷阻止。

二零一九年十月底,南昌西湖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陳文、陳玉蓮、籐茶花、曹根秀、高銀鳳、胡蜜桃七人判刑,陳文九年半,陳玉蓮八年,籐茶花七年半,曹根秀七年,高銀鳳五年,胡蜜桃的情況不詳。

(三)對法輪功學員劉桃英、胡火妹等人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胡火妹,家住南昌市西湖區團結路,是位善良的家庭主婦,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未經開庭、未通知家屬,秘密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九年十月刑期已滿,直接從看守所被放回家中。

南昌市高新區法輪功學員劉桃英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劉桃英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被高新分局一群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走了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手機、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用品。第二天劉桃英被關入高新看守所。家屬去分局要人不讓見,說劉桃英不穿犯人服,不配合管理不讓見。劉桃英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剛被放回家。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劉桃英被高新檢察院非法批捕,再次被綁架。

二零一九年六七月份,南昌市蓮塘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曠志華(蓮塘一中女教師)被誣判七年半,勒索罰金二萬,鄭銀秀(退休女教師)被誣判七年,勒索罰金一萬。法輪功學員曠志華、萬東南,鄭銀秀、李均雲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在西湖區法院被非法庭審。

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楊德興、鄧桂英、張文濤、張麗仍然被非法關押,具體情況不明。

南昌市青山湖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趙初金0791-8225128宅0791-8866042、15979103838
具體經辦人王喆 13576953318
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
地址:西湖區孺子路168號,郵編330003
電話:0791-87234750轉控告申訴科
公訴人劉傑0791-86273009
南昌市青山湖區公安局:
長:何華新0791-88866001、13907915520
地址:南昌市南京東路649號,郵編330029)
南昌市青山湖區政府區長王強0791-88106831
南昌市青山湖區政法委書記秦三友0791-88106883
南昌市青山湖區紀檢委書記喻慧平0791-88102653
南昌市政法委:
書記劉家富 13677919558、0791-83885628
書記歐陽海泉 0791-83880669、15907095555
南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陳文革13907050073
徐連根13879524598
盧顯明1387951491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