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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順平縣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至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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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河北省保定望都縣法輪功學員劉淑敏、保定唐縣法輪功學員屈素英和保定阜平縣法輪功學員劉振林在保定順平縣法院被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順平法院對三人下了非法判決書:劉淑敏被誣判八年,屈素英被誣判四年,劉振林(是否與阜平縣城南莊鎮劉愛玲是一個人,請保定阜平同修補充)被誣判三年。

劉淑敏,女,今年55歲, 保定望都縣法輪功學員。她修煉法輪功二十年來身體健康。她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事先考慮別人,家人、親友及鄰里都說她正直善良。可是,自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下令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劉淑敏屢遭騷擾和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望都縣原國保大隊隊長王志勇打電話給劉淑敏,讓她去取回自己的電腦,可是當劉淑敏到了國保大隊,王志勇和另一個警察卻把劉淑敏堵在屋裏,非得讓她寫保證不煉法輪功了。劉淑敏說:今天你打電話是讓我來拿電腦,可你這兒沒有(我的電腦)。作為政府工作人員,你說謊欺騙,還逼我說謊寫保證,不造假就構陷,問一下,你執行的這是甚麼法律呢?王志勇說:現在就興這個,不造假怎麼幹工作?劉淑敏被王志勇強行投入看守所刑事拘留,以「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名被勞教一年。劉淑敏說:你們得按法律辦事。王志勇公開聲稱「共產黨對你們(法輪功)不講法律」。

在勞教所,劉淑敏因為不轉化被罰站,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劉淑敏兩腳腫的鞋都穿不進去,最後還被加期二十一天。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下午四點,望都公安局長崔新永帶領李陽、王子明還有固店鄉派出所所長孫明正、蘇立峰以及二十餘個警察,由村支書袁超、楊震宗引路闖入劉淑敏家,非法抄家兩個多小時,搶走打印機、電腦、手機等價值近三萬元的私人物品及九千多元現金,並將劉淑敏女士綁架到保定看守所。

望都公檢法司一直阻撓正義律師介入,也不允許當地律師為劉淑敏做公正的辯護。

屈素英,女,現近六十歲,河北保定唐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左右,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指導員張輝、王京鎮派出所所長吳紅亮等約六、七人,闖入屈素英家中,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大法書籍和一台廢舊打印機,屈素英被綁架到唐縣國保大隊,第二天被劫持到保定看守所非法關押。

屈素英的孩子和家人一次次到派出所和國保大隊去要人,受到百般刁難和威脅。要麼說不在,要麼說出差了,打電話說忙或掛掉。

屈素英的小女兒有一次找到了國保大隊指導員張輝和派出所所長吳紅亮,要求釋放她母親。吳紅亮說他就是配合而已,不歸他管。隨即問孩子姓名,在哪裏上學,哪個專業年級,並威脅她,說再去找他就上報到學校。張輝也說:她會因她母親的事受到連累,會影響她以後的工作。

屈素英就是一位善良的農村婦女,因為修了大法,成了鄰居中有口皆碑的好人。她被抓後,街坊四鄰都說:「這麼好的人還抓起來。」

劉振林,保定阜平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順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齊震虎擔任審判長,順平縣檢察院作為公訴人,在順平縣法院第一審判庭對劉淑敏、屈素英、劉振林進行了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順平縣法院下達了非法判決書。順平縣法院錯用刑法第300條,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枉判劉淑敏八年,枉判屈素英四年,枉判劉振林三年。劉淑敏已上訴。

要是說「三位農村婦女破壞了中國的法律實施」,就是順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齊震虎都不會相信。可是,齊震虎法官的錘就這樣敲下去了。

中國的老百姓都知道,中共統治下的中國是沒有法律可言的。正如一勞教所警察所說:「我們不按照法律辦事,要按照法律辦事就關不了法輪功了。」

二十多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完全是非法的。就是到現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也沒有找到任何法律依據,刑法三百條等等都是明火執仗式的張冠李戴;同時,迫害法輪功、迫害真善忍信仰,更是為天理所不容。因此無論從哪個層面講,所有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犯罪。

身為順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的齊震虎,違背憲法,剝奪公民的信仰自由權,並且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前提下,重判法輪功學員。不要以為有中共撐腰就能肆意犯罪、不償還罪責。所有參與的人都即將站在良心、道義、法律和天理的審判台上。


參與非法庭審劉淑敏的人員:
審判長:順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 齊震虎
承辦人:順平縣法院法官 肖霄
合議庭成員:田偉英 田樂子
書記員:苑佳興
參與非法庭審屈素英的人員:
審判長:順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 齊震虎
承辦人:順平縣法院法官 張新科
合議庭成員:田偉英 田樂子
書記員:苑佳興
參與非法庭審劉振林的人員
審判長:順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 齊震虎
承辦人:順平縣法院法官 齊震虎
合議庭成員:田偉英 田樂子
書記員:苑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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