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太蓮老太太一直處於「取保候審」的狀態,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被合川區公安分局劫持入合川區看守所,目前暫不清楚何時將被送入重慶女子監獄。
蘭太蓮女士,家住重慶市合川區,長期獨自照顧精神殘病二級的兒子及患肝癌的弟弟,由於她的悉心照料耐心疏導,兒子的病情有所控制少有發作,弟弟才做了手術也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時候。蘭太蓮在被送去合川區看守所的當天上午,也將她的兒子送到了合川區精神病區,剩下需要照顧的弟弟也將無人照料。
一個好端端的家庭活生生被拆散,僅僅是由於蘭太蓮老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
蘭太蓮老人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法輪大法是一種中華傳統的性命雙修的功法,由五套功法組成,通過舒緩、柔和的動作和入靜打坐來修煉身體,以 「真、善、忍」為指導原則,教導學煉者做好人和更好的人,適合於任何人修煉,現在法輪大法成為世界上最受歡迎的功法,傳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大法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經翻譯成三十九種不同的語言文字。
中共江氏集團為了迫害法輪大法,利用所有的國家機器詆毀、污衊法輪功,全國的百姓遭欺騙,蘭太蓮老人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希望人們能夠擺脫中共的謊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一月三十日兩天,蘭太蓮老人使用一張印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紙幣購物,並擁有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遭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蘭太蓮堅持表明法輪功並非×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其行為不構成犯罪,信仰自由。其律師也提出無罪的辯護意見,錢幣上印有字體並使用該錢幣不是犯罪,上面的內容屬個人觀點表達,不屬於刑法調整範疇,以及其它提出的多項辯護意見,均不被法院採納。
蘭太蓮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在上訴狀中,蘭太蓮老人指出自己因個人信仰修煉法輪功,該判決不顧事實,嚴重違法,製造冤獄,應當予以撤銷,並依法改判上訴人無罪。蘭太蓮老人表示,她的遭遇,考驗著每一個人,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冤獄和不公正威脅著每個人的尊嚴和安危,尤其那些製造冤獄者或無視自己神聖職責的人,早晚有一天會為此付出代價。
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二審不開庭審理,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冤判的裁定。
因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蘭太蓮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二零零九年一月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蘭太蓮平時在家裏要照顧兩個痴呆兒子和年邁的丈夫,在她被綁架、非法關押期間,家裏三個需要照顧的人失去她的照顧。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晚七點二十左右,蘭太蓮被合陽派出所出動兩部警車由一徐姓所長帶著四個警察、四個協警兩男兩女強行闖入家中,聲稱查戶口,話音一落,幾個人四處搜查。當時蘭太蓮正在家做清潔,掃地板。家屬見狀要他們出示搜查證,那位徐姓說:搜了再說。經一番胡亂的搜查、查獲所謂的證據幾本大法書和幾份傳單,但自始至終都不出示搜查證。當他們綁架蘭太蓮出門時,發現蘭太蓮的弟弟來了(未修煉法輪功),竟又強行把他綁架回家,搜走一些真相光碟,說了一些威脅的話。七月三十一日上午星期二,家屬去拘留所探視,得知蘭太蓮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下午,蘭太蓮在一法輪功學員家學法,一起讀《轉法輪》著作,被合川國保警察楊成利一夥冒充修水管的人騙開了門,七、八個人兇狠地衝入家門,不由分說就把他們綁架,強行拉上車劫持到釣魚城派出所,關到下午,又強行把他們弄到醫院「體驗」。然後,把他們送到合川看守所。
蘭太蓮在看守所被迫害三十七天後,又被轉移到合川五尊洗腦班,在那裏,惡人天天逼迫寫「心得體會」,逼迫看污衊師父的錄像,強迫唱中共邪靈的歌,強迫放棄信仰。合川「610」邪惡頭子何陽在法輪功學員間挑撥離間,邪惡人員黃金和杜某某二人天天來給他們洗腦,污衊大法。合川政法委的主任陳德星也來從精神上迫害,強迫寫所謂「三書」。就這樣,蘭太蓮又被迫害三個月。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蘭太蓮老人在家中被合川公安、610、檢察院、社區等人綁架到合川五尊邪黨洗腦班迫害,一月二十六日被轉到合川看守所迫害。警察搶走鑰匙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重慶市合川區法院對蘭太蓮作出非法判刑一年,緩期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的判決。
迫害責任人:
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國保支隊 段鵬13628360903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公訴科 檢察員:劉捷
一審法院:重慶市江北區法院
審判員:王國平023-67564022,書記員:王文靜
二審法院: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
審判長:賀志偉023-67679172,審判員:汪禮滔023-67679155,審判員:歐明豔023-67679122,法官助理:夏玉傑023-67679119,書記員:汪雅馨023-6767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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