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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滄州市陳淑敏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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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法輪功學員陳淑敏,被運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上訴,被滄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在看守所接見日,陳淑敏丈夫前去會見,被看守所拒絕。估計,陳淑敏將被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陳淑敏是建設銀行的退休職工,她曾在一次大型車禍中喪失了自己唯一的女兒。自己險些喪命,被搶救過來時,身體裏已經布滿了大大小小的鋼板。通過修煉法輪大法,陳淑敏身體很快恢復健康。現在鋼板都還在她的體內。對於一個母親來說,沒有比失去自己女兒更痛苦的事情。是法輪大法讓她走出了心靈的痛苦,重拾生活的信心,重新擁有健康的身體。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陳淑敏在集市向鄉親們講清法輪功真相時,被運河分局國保大隊孫某、李毅等人綁架,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十二月十五日,家屬得知陳淑敏已經被國保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下旬,陳淑敏的律師到檢察院詢問案件情況,打電話給主要負責此案的孔令霞檢察官,孔令霞稱此案在三月份就已經遞到法院了。於是律師到法院詢問,在法院的電腦上查了半天也沒查到此案。後來陳淑敏的律師被通知定於六月十八日非法開庭。

五月十六日上午,律師去看守所會見陳淑敏,看守所的獄警聲稱陳淑敏拒絕會見律師(開庭前,當事人拒絕會見自己聘請的律師?不合常理)。後來得知陳淑敏抗議迫害,不穿看守所號服,看守所非法剝奪了她會見律師的合法權利。

滄州市政法委為了阻止維權律師為無罪的陳淑敏出庭辯護,提前掌握辯護律師基本資料,聯繫其所在地政法委、律師協會、司法局給辯護律師施加壓力。

六月十八日非法庭審期間,公訴人指控在陳淑敏家中非法搜到的東西都是陳淑敏自己製作的,看到其家中有法輪功資料、電腦和打印機。王律師辯護中提到,陳淑敏的丈夫本人的工作就是商務經理,家中有電腦和打印機等辦公用品是工作需要。你們家有電視機,也是你們自己製作的嗎?

在法庭的舉證質證階段,公訴人向法庭提供了公安筆錄及其它所謂「證據」,公訴人故意隱瞞陳淑敏的其中一份筆錄。王律師當庭指出公訴人有一份筆錄沒念。公訴人說:我有權利審查證據,有些不需要提交的證據可以不提交。王律師當即指出公訴人違反《刑訴法》相關規定,故意隱瞞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屬於違法行為。

非法開庭從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始至十一點三十分結束,律師當庭駁回了公訴人對陳淑敏女士的所有指控,讓聽眾從法律層面明白修煉法輪大法確實無罪,陳淑敏無罪。整個庭審過程,審判長、公訴人被律師的無罪辯護感到無言以對。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中國之所以出現今天如此之亂象,完全是由於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所引發。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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