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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滄州陳淑敏被非法開庭 庭外如臨大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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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2019年6月18日上午,滄州市法輪功學員陳淑敏在運河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律師為其出庭做無罪辯護。法院門口布滿了警車、警察、便衣、便衣車輛,氣氛異常緊張、如臨大敵。

陳淑敏整個過程都堅持自己是無罪的,是被非法關押迫害的。

'庭外密布的警察和警車'
庭外密布的警察和警車

滄州市國保支隊、運河區國保大隊、新華區國保大隊及周邊縣市國保隊長紛紛到場。據悉,他們曾在日前開會,對法院周邊進行周密布控,旨在驅散前來圍觀開庭和為陳淑敏聲援的法輪功學員及接到開庭邀請函前來圍觀的普通民眾。

運河國保隊長孫某和李毅等人表現活躍。警察驅散他們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對法院外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拍照、錄像,手中拿著存儲法輪功學員照片的儀器進行現場比對,他們見人就問你是幹啥的?一位老阿姨正義的反問到,你是幹啥的?一位法輪功學員馬上走到便衣跟前告訴他說:我們都是好人,現在美國已發出公告,迫害信仰者會遭到國際制裁,出國會受影響。

還有許多便衣特務跟蹤、非法盤問他們認為疑似法輪功學員的人。甚至是有一些女警察喬裝成普通路人,前來詢問街邊站著的法輪功學員為甚麼在這站著;隨後將消息報告給其他公安便衣。警察非法翻查一些女士的手提包,翻出傳單就去非法抄家。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派出所,最後都平安回家。

耗費這麼大的人力物力就為陷害一位家庭婦女(六十歲左右),一位修真、善、忍的善良好人。進行如此周密的安排,真是「煞費苦心」。國保人員為甚麼這麼懼怕修法輪功的好人呢?

修大法重拾生活的信心 講真相遭綁架構陷

陳淑敏是建設銀行的退休職工,她曾在一次大型車禍中喪失了自己唯一的女兒。自己險些喪命,被搶救過來時,身體裏已經布滿了大大小小的鋼板。通過修煉法輪大法,陳淑敏身體很快恢復健康。現在鋼板都還在她的體內。

對於一個母親來說,沒有比失去自己女兒更痛苦的事情。是法輪大法讓她走出了心靈的痛苦,重拾生活的信心。重新擁有健康的身體。她丈夫看到她能重拾生活的希望也非常欣慰。

法輪大法被冤枉,陳淑敏站出來說公道話、講真相,卻被運河國保大隊隊長孫某、李毅等人陷害,恐嚇、誘騙口供,在看守所裏遭受著半年多的關押迫害,失去自由、身心煎熬的痛苦。國保僅用了10天的時間,就把陳淑敏的案件從公安階段構陷到檢察院。

2018年12月4日,陳淑敏在集市向鄉親們講清法輪功真相時,被運河分局國保大隊孫某、李毅等人綁架,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12月15日,家屬得知陳淑敏已經被國保構陷到檢察院。

辯護律師辦案遭受阻撓 一位律師未能出庭

2019年4月下旬,陳淑敏的律師到檢察院詢問案件情況,打電話給主要負責此案的孔令霞檢察官,孔令霞稱此案在三月份就已經遞到法院了。於是律師到法院詢問,在法院的電腦上查了半天也沒查到此案。隨後律師又到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去查,顯示陳淑敏的案子在2019年3月20日就已經被非法起訴到法院了。但法院的電腦上卻沒有錄入此案。

5月1日過後,律師又打電話到法院詢問此案,回覆案件已到法院,主審法官是馬永勝。5月16日,律師到法院遞交手續,並詢問案件何時開庭,被告知5月30日開庭。滄州當地許多百姓收到了開庭旁聽邀請函,隨後所謂「開庭」被取消。陳淑敏的律師被通知定於6月18日非法開庭。

5月16日上午,律師去看守所會見陳淑敏,看守所的獄警聲稱陳淑敏拒絕會見律師(開庭前,當事人拒絕會見自己聘請的律師?不合常理)。後來得知陳淑敏抗議迫害,不穿看守所號服,看守所非法剝奪了她會見律師的合法權利。看守所相關人員在違法。

滄州市政法委為了阻止維權律師為無罪的陳淑敏出庭辯護,提前掌握辯護律師基本資料,聯繫其所在地政法委、律師協會、司法局給辯護律師施加壓力。天津的劉律師最終沒能參加庭審辯護。在開庭前得知,劉律師受到了天津市律師協會和天津市司法局的壓力,以其沒有備案為由,不能參加。河南的王律師也受到了鄭州市司法局的壓力。最後只剩王律師出庭辯護。

幕後黑手滄州市政法委、防範辦(610)中級法院相關人員,也提前來到了運河區法院,將在刑庭隔壁的房間觀看同步庭審錄像。整個過程政法委、防範辦(610)都在干預公、檢、法辦案,干預司法獨立,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陳淑敏的丈夫包先生,於6月18日上午趕來參加妻子的非法庭審,卻被門口的警察刁難。運河國保人員過來給他照相。包先生說我是她的丈夫,也是她唯一的親人,她已經很可憐了,我應該進去、也有權利進去旁聽。交涉一番之後,包先生才進去。參加旁聽的除了包先生之外,還有公園社區辦事處人員、部份法警。

律師當庭駁回公訴人的所有指控

運河區法院本次合議庭,第一審判員仍然是馬永勝。迫害以來,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馬永勝,一直都是他作為主審法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枉判多名法輪功學員。王律師當庭詢問審判長馬永勝,劉律師為甚麼沒來出庭辯護?馬永勝默不作聲。

檢察院的公訴人是孔令霞和另一名男士,案件在檢察院階段她總是以各種藉口不和律師見面。檢察院起訴陳淑敏仍然用《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一罪名實施起訴。公訴人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說明法輪功是×教組織,也沒能證明陳淑敏參與×教組織,更無法證明陳淑敏破壞任何一條法律實施。

非法庭審期間,公訴人指控在陳淑敏家中非法搜到的東西都是陳淑敏自己製作的。看到其家中有法輪功資料、電腦和打印機,就推理出陳淑敏自己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出去散發。王律師辯護中提到,陳淑敏的丈夫本人的工作就是商務經理,家中有電腦和打印機等辦公用品是工作需要。你們家有電視機,也是你們自己製作的嗎?

在法庭的舉證質證階段,公訴人向法庭提供了公安筆錄及其它所謂「證據」,公訴人故意隱瞞陳淑敏的其中一份筆錄。王律師當庭指出公訴人有一份筆錄沒念。公訴人說:我有權利審查證據,有些不需要提交的證據可以不提交。王律師當即指出公訴人違反《刑訴法》相關規定,故意隱瞞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屬於違法行為。孔令霞等人自知違法,無言以對,也變得沉默不語。

公訴人指控陳淑敏去集市上傳播法輪功,散發《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一書。王律師指出《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一書,書中內容是對社會發展模式的理論探討,對於共產主義這一理論任何人都可以批評和表揚。這本書本身不違法,散發也不違法。

陳淑敏當庭提出,受到了運河國保人員(李毅、孫某等人)的恐嚇及威脅:如果不承認法輪功資料是陳淑敏製作的,就把陳淑敏的丈夫也抓起來。陳淑敏迫於壓力承認了一些國保人員提出的問題。因此陳淑敏所做的所有口供不能作為合法證據使用,合議庭應該排除非法證據。並且,在陳淑敏被抓以後,陳淑敏丈夫去運河分局詢問情況的時候也受到了威脅,讓其丈夫按照他們擬定好的筆錄回答,如果不配合就抓其丈夫,其丈夫沒有配合他們的非法要求。

非法開庭從上午9點30分開始至11點30分結束,律師當庭駁回了公訴人對陳淑敏女士的所有指控,讓聽眾從法律層面明白修煉法輪大法確實無罪,陳淑敏無罪。整個庭審過程,審判長、公訴人被律師的無罪辯護感到無言以對。

非法庭審結束後,旁聽席上的法警對陳淑敏車禍失去女兒的遭遇和修法輪大法被迫害都感到非常的同情。公園社區人員也是聽得仔細認真,他們被律師的無罪辯護所打動,被信仰者的堅強所感染。良知尚存的人都在覺醒。

原本可憐的陳淑敏又遭受被迫害的痛苦。將其陷入苦難的運河國保人員孫某等人的良知呢?假如遭受痛苦的是你或是你的家人,你們將是甚麼感受呢?李毅等人陷害好人良心上就沒有一絲不安嗎?

為迫害一位家庭婦女,滄州市政法委、防範辦(610)市國保支隊、各級國保、檢察院、中級法院、區法院紛紛「出動」,表現出了滄州地區從未有過的緊張氣氛,突顯中共末日前的膽戰心驚。

歷史從未放過任何一個壞人。真心的希望滄州地區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能夠抓住最後的機會,停止迫害,儘快將功補過,儘快釋放法輪功學員陳淑敏及看守所裏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切勿等待馬上到來的正義審判!

最後,也懇請所有滄州父老相親都來關注、幫助除了陳淑敏之外的另外三位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的女法輪功學員:大官廳鄉陳玗村的龐慧霞、黃驊市滕莊子村的莊自學、南皮縣張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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