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淄博市淄川區國保大隊主任科員韋國寧和一中隊中隊長於英新帶領松齡路派出所多個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秀榮,從劉秀榮家抄走電腦、打印機、大法資料等物品。在家人被迫繳納二千元錢後,劉秀榮當天下午以取保候審名義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四月,國保警察韋國寧、於英新和松齡路派出所的多個警察多次到劉秀榮家中騷擾和所謂的「問話」。五月上旬,淄川區檢察院人員到劉秀榮家中所謂核實情況,五月十三日,淄川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李佳霖告知劉秀榮,所謂「程序」已到法院,非法起訴到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點,淄博市法輪功學員劉秀榮被淄川區法院非法庭審,主審法官李佳霖。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淄川區法院在淄川區610辦公室的操縱下對劉秀榮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相關人員電話:(區號0533)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610辦公室負責人
淄川區610辦公室頭目李傑,手機:13964437304、
淄川區610辦公室電話0533-5138007、0533-5181283、0533-5163808),
副頭目:張道國 電話:0533-5276709 13070649510
副頭目:陳啟立 電話:0533-5280272 13395337157
副頭目:陳文玉(兼淄川區公安局副政委)手機:13561697008、0533-2189178(辦公)、0533-8750717(宅)
副頭目:丁 燕 電話:0533-5181121、0533-5179293(宅)、13561608656
副頭目:0533-5181286
淄川區政法委:
書記:高方 手機:13906435399、5163808
常務副書記、區國安辦主任:龐義軍5181283(辦公)、2563786(宅)0533-8751489 手機:13695339983 電話:0533-5178795、0533-8734006(小靈通)
副書記:李傑 手機:13964437304
副書記:5138666、5178550
淄博市淄川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李業路13864468877
教導員李國榮13906439057
副大隊高旭才15666703301
主任科員李坤13969329668
主任科員陳啟樹15666703363
主任科員韋國寧15666701816、13561697100
一中隊:
於英新15666703389
白玉萍13561697077
田向東13561607526
二中隊:
張學志15666703275
劉莉13869376767
淄川區法院:
院長宗志強5281677
副院長滿祉強5284543、2761738、13953391205
副院長王福生5272315、5285799、13964327999
副院長王曉芳5275766、5286858、13606435069
副院長王紅梅5265999、5275389、13806434269
紀委書記曹永茂5281577
刑庭庭長趙成剛0533-2651361
刑庭副庭長鄭峰0533-5280695
刑庭副庭長靳莉0533-5280268
刑庭副庭長李佳霖0533-5280236
辦公室電話(傳真)0533-5280687
刑庭5281701、5265999
執行二庭5130401
執行二庭5152236
執行二庭5130403
行政庭5284413
執行三庭5158805
監督庭5184407
法醫室5188592
檔案科5188591
法警隊5272474
行政審判庭5268316
淄川區檢察院:
檢察長喬秀峰
副檢察長:3012502、3012503、3012506、3012505、3012507、3012509、3012568、5336009、012508
公訴人戚加強0533-3012530
公訴人胡婧0533-301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