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麗梅,今年六十八歲,七歲喪母,後來一身病痛:心臟病、胃病、關節炎、頸椎病、風濕、神經官能症等,一九九五年初修煉法輪功後,很短的時間內,身體所有的病痛不治而癒了,現在快七十歲的人看起來像五十多歲。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大概九、十點鐘,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公安處國保大隊的四個警察以修家電的名義,闖入當時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那麗梅家中(因她丈夫是修家電的)當時她家裏還有一位朋友做客。這些警察先將這位朋友控制在客廳,然後就瘋狂的在那麗梅家的各個房間亂翻東西,把她家裏的法輪功書籍、電腦、打印機、硬盤等私人物品搶走,說是這就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所謂「罪證」,將那麗梅逮捕,那麗梅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她的朋友於當日回家。
後來得知,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組織綁架案,被抓捕的原因竟然是因為那麗梅與幾個法輪功學員在某學員家裏給師父慶祝生日,吃了蛋糕拍了照片,他們就以照片為線索抓人。
接下去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那麗梅老人被哈爾濱鐵路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案卷被遞交到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四月十一日案卷再次退回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公安處補充偵查,五月十日又返回到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再次審查,六月十日檢察院起訴到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預計在八月七日上午非法開庭審理。
負責那麗梅案件的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的公訴科科長范長松,此人受污衊法輪功的謊言矇蔽,對法輪功真相一概不了解,對家屬要求見面一概拒絕,不聽任何勸阻,還去看守所威脅那麗梅趕快所謂「轉化」(即放棄對「真善忍」的堅持),如果不轉化打底判三年。當親屬向檢察院遞交了做親屬辯護人的相關手續材料要求正常會見家人和閱卷,范長松非但不受理,還為了阻止親屬辯護,將親屬作為證人寫進起訴書中(只因為在偵查階段,親屬被警察詢問並做了筆錄)
在案件遞交到法院期間,那麗梅的家屬又再次向法院遞交了申請親屬辯護人的合法相關手續材料,開始法院以家屬是證人不能出庭辯護甚至連旁聽的資格都沒有等理由進行阻攔。家屬據理力爭,告知法院相關人員:「警察並沒有告訴我們這是在錄製『證詞』,也沒有告知我們有關作證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就非法把回答他們問題的內容當作證人證言寫進案卷,並用引誘和欺騙的方式讓我們家屬簽字的行為是嚴重違法的,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最高法院)第七十七條第三項:『詢問筆錄沒有記錄告知證人有關作證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的』,不能作為證人證言使用。《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以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它非法方法收集證據,都為非法證據。另外,『親親相隱』是傳統中華法律體系中一項規定,指『禁止親屬之間互相控訴或者作證,以保護傳統的倫理秩序』的規定。法律不但不允許嫌疑人自證其罪,也不允許司法機關強制家屬旁證其罪。」
家屬義正詞嚴的說法,讓接待的法官助理李偉勛只好接收了家屬遞交的所有材料,李偉勛告知家屬,按照法律規定出庭的辯護人不能超過兩位,讓家屬解除與當地會見律師的手續並再遞交給法官助理。家屬照做了。
但事後幾天,家屬以親屬辯護人的身份詢問法院,甚麼時間可以會見那麗梅,李偉勛又改口說:「這個我們得開會研究,你現在能否做辯護人還是個問題」,就強行掛斷電話,再打電話就再也不接了。家屬無奈,又多次跑到法院遞交了證人筆錄無效聲明和辯護人權利說明的相關材料,並且遞交了控告狀,詳細描述了哈爾濱鐵路局公安處和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的濫用職權、非法辦案的經過,李偉勛又以自己無權做主,需要領導開會研究做藉口搪塞家屬。
在法院受理案件期間的近兩個月的時間裏,家屬打過無數次電話,法院以開會或者辦案人不在為藉口拒絕接聽電話,家屬又多次親自去法院要求見法官,甚至在法院有副院長上訪日的情況下要求見副院長了解情況,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負責那麗梅案件的法官權伍珉(同時也是副院長)都一概不露面。親屬問詢甚麼時候開庭,開庭時自己可否正常出庭辯護時,法官助理李偉勛竟然代表法院對親屬說:「我不知道,我回答不了,開庭當天你就過來吧,到時候能不能做辯護人當天再決定!」如此神聖莊嚴的法律機構,以一種「遊戲隨機定」的態度來辦案,如此隨性和不嚴謹,何來公正秉公執法之說?
家人合理合法做親屬辯護人這是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公民合法權益,連這個基本權益保障都沒有,何談「人權最好時期」、「依法治國」之說呢?
在這裏曝光黑龍江哈爾濱市公檢法相關人員的非法辦案行為,呼籲各方正義人士能夠伸出援助之手幫幫這位善良的老人!
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紅軍街100號,郵編150001
副院長權伍珉(主審法官)86432018、18348581333、15704515014
助理李偉勛86433658、13945148519
黑龍江省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
公訴科科長范長松(公訴人)0451-86434668、13604887058
女助理張某0451-86432328
哈爾濱鐵路公安局哈爾濱公安處: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七道街9號
國保警察:王元舉13945564545、鄒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