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兩年,我生了一個兒子,沒多久丈夫因為賭博動用了公款,他們領導找到家來要立刻找錢堵上八萬多元公款,那時我們每月工資只有三百元多點,晴天霹靂,我傻了。我又氣又恨,原本我就不願意這門婚姻,也不喜歡這個人,沒想到他竟背著我在外面賭博並且輸掉這麼大的一個數目,先一年我們自己蓋了四間房子已經欠了外債;無奈我也得管,就找他的哥姐湊了兩萬多,其餘我去銀行頂名借了貸款。
就這樣,我開始省吃儉用的攢錢替他每月還貸款,每月我只留出幾十塊錢作為家裏的生活費,我苦口婆心的勸他以後不要再玩了,咱把這些錢還完只要你不再玩以後還是好日子。我勸他,誰都願意自己有錢,可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啊!我動用他們家族的力量來勸說他,他的家人讓他寫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賭博。
可是,沒到半年時間和他一起賭博的喝藥死了一個,他單位領導查出他又欠下公款七萬多(那時一年下來也還不上一萬元)。這回他要不立刻還款就面臨著被開除的危險,他回家哭著求我,實實在在沒辦法再去為他借錢了,我絕望了,想到了死,可又捨不得剛滿三歲的孩子,但我沒有生存下去的勇氣,毅然走出家門去尋死,我去馬路上等過往的車輛,時間過去很久也不見一輛車通過,那時我沒有眼淚只有絕望。後來他將我找了回去。
就這樣我繼續給他還賭債,每日的憂愁、氣恨搞得我再也沒有了一絲笑容,整日以淚洗面。後來他的工資我一分也看不到,那些賭債成了我的債。一個月他也不回家幾次,那時家裏有電話他有一個BB機(他還偷藏著一部手機,是我不知道的),我只要打電話他就說在單位,單位的人來家裏找,說他好幾天沒上班了。這才知道他一直在賭博胡混,以前他在單位周邊的賭局賭,後來他去市裏的賭局賭(後來聽說,他去哪裏身邊都要帶著一個小姐,隨時還要換換女人,在他潛逃的時候還帶著一個女人跑的)。
後來他不讓我管他,只要我勸他,他就連打帶罵,有時拿起菜刀要殺了我,急眼時連四歲的孩子一起打。一次剛初春他用涼水從我頭部往下澆,不管我怎麼哭他也不管;有一次他晚上回家,我勸他為了這個家為了咱的兒子別再玩了;他就開始罵我,瘋了一樣拿起菜刀在門外晃,我嚇得雙手頂著門怕他闖進,然後趁他不注意偷偷的打開窗子,鞋都沒敢穿光著腳跑了出去。
還有一次他很久沒消息,有人告訴我他在某某賓館住著呢,我怕他出事,去找他,剛好看到他和那些賭徒在那裏吃喝玩樂呢,他見我來了,沒好言語的叫我回家,我說你不回我就在這裏等你,他急了拿起啤酒瓶要砸我,被身邊人攔下,晚上回家他關上門要殺了我,當時兒子嚇得要開門跑出去,他拎著兒子的衣領給摔到家具旁。嚇得兒子不敢作聲,我掙脫著開門,這時兒子順著門縫鑽了出去,到院子裏大喊救命啊!救命啊!他要出去打孩子。我拼著命堵著門不讓他出去傷害孩子,鄰居聽到兒子求救,兩個人翻牆進院推開門。我嚇得闖出來開了大門。抱著孩子就跑,那一夜我背著兒子順大街小巷來回的走,我離娘家遠,在這沒有親人,沒有朋友,更沒地方去。夜深了兒子實在睏了我就抱著他走。就這樣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每天我要上班、還要照顧孩子、還有那些家務,搞得我精疲力竭整天打不起精神。
不久他在外面撐不下去了,又向我交了個不實的底,說以後再也不玩了,他還有十來萬的欠款。我不想說甚麼,也不願再重複說那些不起作用的話了。再後來一個月、甚至幾個月也見不到他的影兒,無奈之下我和他徹底解除了這段痛苦的婚姻。
後來,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漸漸的明白了一些我解不開的謎。一次夢中夢到了是他將我送上了一輛大汽車讓我回家,還有一次夢見他的爸爸一張血淋淋的臉靠近了我。當時把我嚇得坐了起來,這兩個夢境到現在還記得那麼清晰。後來他再次盜用了公款而被查處受了經濟處罰。
那時我對他除了恨還有怨,覺的是他毀了我的一生,原本不滿意的婚姻,沒想到他還不學好,最後賭博又失去了人性,不但毀了我也害了孩子沒得到父愛,更毀了那個家。
那時,我修的也不是很精進,不知道用法來要求自己,也不知道向內找,漸漸的明白我是哪世欠他太多,用這種方式去平衡這種冤怨吧!但我還是恨他,恨他給我造成的這份傷痛,恨他給孩子帶來的那份傷害,恨他導致我們母子背井離鄉、無依無靠、使我們處於人生低谷、寄人籬下的境地;恨他的同時我承受著那種痛苦,但我沒想是因為自己的強烈執著不放才導致自己的痛苦。
他出獄後生活逐漸好轉,也混的不錯,他又結了婚並且住進了離婚時判給我的房院(他的一半作為孩子的撫養費批給了我),因為我是修煉人就沒再計較房子問題,只想反正我也不回去了,他住就住吧。因為我還在恨他,又招致他不但不知感謝,還把我告上法庭,藉口是他手裏沒有離婚證,他和那個女人辦理不了結婚證,並且他們的孩子上不了戶口;就這樣我收到法院傳票。
我的心又有了起伏,心想:我啥都不和你們計較了,連房子都給你們住,還要怎樣啊?再後來那個女人給我打來電話說,「這裏和你沒有一點關係了,法院都批給我老公了。」那一刻我沒有想那麼多,在心裏淡然一笑。想到師尊講過:「我來到常人社會這裏,就像住店一樣,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1]至於那座房子只是我在世間修煉的一個場所而已。這就是修煉人的境界。
如果我不修煉大法,我會去和他討個公道,如果我不修煉大法我不會把房子一聲不響的讓給他們(我自己還沒有正式的住處)。因為我是修煉人,只有修好自己沒有修理別人的份。這麼多年我對他的恨是因為我的自私心,沒有用修煉人的心態去考慮對方的處境,沒有真正的實修自己,總是看到他如何的不好,總是想到他對我的那種傷害,其實他就是我的一面鏡子折射出我那麼多的執著心。我發現一顆心我就修去它,發現一顆修去一顆。
在我覺的很苦的時候,開始大量學法,逐漸的知道甚麼叫修煉,遇事如何向內找,凡是給自己帶來痛苦的、難過的、生氣的、怨恨的全是執著,是在修煉中必須放下的東西,可我這麼多年來一直苦苦的抓著這些人世中的痛苦執著捨不得放手,這就像師尊法中講的:「一手抓著人不放、那手又抓著佛不放」[2]。這麼沉重的物質包袱我還留著它做甚麼?想帶上天國嗎?想讓這些人世中的苦痛伴隨自己一生嗎?想用這些怨恨和委屈換回自己的青春嗎?想用這些執著換得世人的同情和憐憫嗎?不!這些不是我所追求的,更不是我所要的,這是我修煉路上的絆腳石,是我修煉路上必須放下的人心執著,他是阻擋我跟隨師父回家的障礙。
就這樣,我生出了這麼多年從沒有過的一絲慈悲,我開始不再恨他,瞬間我覺的身體輕鬆,自己高大起來。此時此刻我感受到了溶於法中的美妙!
師尊無量慈悲,善解無數冤怨。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