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會見日,家屬去探視,被告知不能會見,家屬從法律、人情、道義等各個層面講要求會見的理由(周敦望妹妹病危),獄方還是不讓會見,主要歪理是:為了七十週年 的「國慶」安定。
周敦望是湖北省麻城市水利局的一名幹部,負責全市水利工程的技術工作,修煉法輪功後從精神和身體上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家庭裏做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好女婿,在單位也有著良好的口碑,在他這次被綁架之前還升他為副局級。單位兩次加工資的唯一指標讓給別人,水利局局長明確指明第二次的指標只能給周敦望、不能讓給別人,他還是讓了。在家庭經濟困難的情況下,單位領導讓他填貧困家庭補助申請,他沒有填(當時兼職單位會計)。他二十多年沒有報銷過一次醫藥費。
周敦望的家庭情況很特殊,他兄弟姐妹五人,姐姐四十多歲時中年喪夫,小妹於中年突發腦溢血去世。大妹從小就有先天風濕性心臟病,嫁的夫家也就差一些,後成單親家庭。妻子楊險峰於一九九零年突發精神病,兒子也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份突發精神病。這麼多親人的家庭遭不測,能從艱難中挺過來與周敦望的悉心照顧是分不開的。父親去世之前,多餘的退休工資全部交給他處理,他沒動一分,而是在父親去世後平分給了兄弟姐妹五個人。家鄉是遺產只分男,不分女,周敦望在利益面前看重的是親情。
周敦望一家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開私家車到浙江省金華市楊險峰的妹妹家探親,在離開金華時被金華市國安綁架,非法關押在金華市婺城區看守所。據悉,他們因為在車上發真相短信被攔截和搜查並被構陷,楊險峰(妻子)、周敦望、周梁(兒子)分別被冤判三年九個月、三年六個月、一年九個月,並被處罰金分別為二萬元、一萬五千元、一萬元。
周敦望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送往浙江省第二監獄,妻子楊險峰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送往浙江省女子監獄,兒子周梁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送往浙江省第四監獄。其中因楊險峰及兒子周梁被迫害得精神病復發比較嚴重,家屬得到了四監及女監的電話及書面通知。
直到二零一八年的四月份中旬以前,家人根本就不知道周敦望身在何處,所有的親人都很擔心他的安危,多方打聽,在往二監外的打聽途中,有警察說只剩下兩年的刑期的人,不可能送往二監,二監關押的都是重型犯、死刑犯。說是法輪功的,那有可能。通過猜測及在四監側面了解,估計周敦望可能被關押在二監,找到了杭州市駐監獄檢察室電話諮詢情況,予以證實。
檢察室幾天後電話告知家屬可以在二零一八年五月份或六月份會見一次(話裏有話,甚麼時候能見第二次還不知道)的權利,(後來得知周敦望是在二監獄一監區服刑,一監區的規定是從進監獄的第一個月起家屬可以在每個月的第一個週末允許會見。)但還是大打了折扣。電話裏說一次可以會見三個人。
家屬好不容易開了各自所在地派出所親屬人物關係證明,千里迢迢從四面八方趕往浙江省第二監獄,最終監獄在不情不願的情況下只允許周敦望的兄長會見。同去的家屬不想放棄難得的機會,到監獄教育改造科找主管反映情況。開始說主管不在,一說法輪功,馬上就有了葛科長。家屬從法律層面解釋,希望能允許會見。獄方不僅沒有允許會見,還高聲大噪,態度粗暴,竟然反咬一口,當即反映到家屬所在地的610辦公室及所在單位,說家屬到二監鬧事兒。真實情況是教育科同辦公室的一位女士因為看不下去一個胖胖的男士的態度,還說了一句公道話。「他們首先就表明了態度,不是來鬧事兒的,只是想要一個不讓會見的理由」。教育科負責人還說,我們要到周敦望的家鄉去調查的。果真不久就到周敦望的家鄉調查,這是後話。
周敦望的兄長在這半小時的會見時間裏,除了與其他的會見家屬享有被電話錄音的「權利」外,還多了許多「特權」,周敦望那邊有包夾、有警察「陪同」,家屬這邊也有警察「陪同」,當會見的互動雙方每說及一個人物的姓名時,警察要在中間插話問這個姓名與周敦望是甚麼人物關係。
家屬第二次想迫切見周敦望的人是他的兒子周梁,周梁的出獄時間是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周梁與爸爸周敦望是同時同車送往杭州的,只是不同的監獄,周梁當時的狀態很差,進看守所身高一米七十六體重一百七十多近的他,在送監的那天已經沒了意識,送監的時候是下雪天,體重只有一百零五斤。爸爸是流著淚與他分別的,儘管兩監獄會見地址只是一牆之隔,父親得不到兒子是否安危的半點信息。
兒子出獄的第一個想迫切且能會見周敦望的時間是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第二監獄百般刁難,說要周敦望的單位證明(此時單位已被二監通知開除周敦望),要周敦望戶口所在地麻城市政法委的證明,都被推諉。後又說要周梁戶口武昌區所在地的政法委的證明,政法委對周梁說「你在我們這兒住幾天學習班才可開」,硬是給阻攔掉了不讓兒子會見的第一個機會。
會見的再次機會是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此時周梁的媽媽楊險峰被迫害得出現了嚴重的疾病,除原先的精神病復發之外,子宮裏長了一個拳頭大的畸胎瘤及鵪鶉蛋大小的子宮肌瘤,需要手術。本來在會見日的早上八點多就可以會見的時間,被「特批」在下午方才得以會見。
第三次會見周敦望的時間是二零一九年的正月初一,與前兩次不同的是有很多領導來監獄視察,家屬也「沾點兒光」雖然比普通的家屬登記後多等待半小時後,被「特批」了。同意了同去的兩個家屬會見,但被告知你們家屬只能說家人的日常生活,不能談及任何其它問題。
第四次會見是二零一九年的六月二號,同去兩個人,登記時發現周敦望的材料被放在一個寫有大大的六個字「打黑除惡特批」的檔案袋裏,「特批」了很長時間才得以會見。算比較順利的是二零一九年的第五次兒子的會見,沒有「特批」的等待時間。
家屬通過第五次的會見情況誤以為終於監獄醒悟過來了,身在司法機關的獄警,最懂法律,會按法律辦事兒了。哪知這次因家裏有特殊情況,最需要會見,卻沒有被會見成。
周敦望的親妹妹(單親離異媽媽,女兒靠周敦望及其他親屬幫助撫養)心臟病復發,住了重症監護室,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會見日的前幾天,已經做了第一次手術,等待籌款進行後續手術。同時考慮到經濟原因,只去了一個家屬。特批三、四十分鐘左右時間,被二監一監區新上任的副監區長張海平告知不能會見,家屬從法律、人情、道義等各個層面講要求會見的理由,張副監區長進行了三四次所謂的申請特批,周敦望所在中隊的中隊長也到場。家屬拿出了其妹妹病重的照片證明,張副拍了家屬手機上存有的病人照片,在得到了周敦望的親口證明周勝香是其親妹妹、及電話周敦望的大哥證明,還是被使詐說成是會見家屬說的是謊話,還說打電話打到武漢醫院去調查了,病人並不嚴重。其實他們根本就沒有打電話給醫院。這三四個回合的所謂請示時間裏,是請求嗎?不是,是在打電話給這次想會見周敦望的家屬所在的政法委、所在單位,用變相的威脅手段阻撓家屬會見,不讓會見的主要歪理是:為了七十週年 的「國慶」安定,會見家屬也是煉過法輪功。家屬問以前也是同一情況,既然也讓會見過了,並且也沒有違規,怎麼就不可以呢?說到最後,要想會見,必須要會見人所在地610辦公室的證明。會見人輾轉多地從千里之外來浙江二監為了這次會見,別說「610」辦公室不存在了,也不會打證明;就說能做到還來得及嗎?通過以上所有情況得知這實質上是不折不扣的百般阻撓、刁難家屬的正常會見。
下面再來講一下前面所說到的「後話」,周敦望兄長第一次會見不久的三天內,浙江二監的人到周敦望所在單位及上級部門調查,然後再到其兄長家說:「周敦望真是一個好人,他家裏情況特殊,希望爭取減刑。」實際上就是拿「減刑」作誘惑,要好人按改造的要求把好的說成是壞的。
至今日為止周敦望已經被強制服了三十五個多月的「刑期」了,還有八個多月時間。按照浙江二監對周敦望減刑條件是:要其居住地市級以上民政部門的貧困證明材料,沒有證明必須交清罰款(三個人都服刑,已沒了經濟來源,明擺著的事情),家屬還是開了證明,寄去了。之後家屬會見時順便再次詢問有關的減刑情況,回答說只能減二、三個月,還必須要有認罪悔過書之類的,還要當事人當地政法委的人來監獄,也向他們認錯。
在能會見的幾次裏,了解到即使只聊家人日常生活的信件,大部份也沒有到周敦望的手中,在一次會見時陪同警察直言不諱地說:「被我們截留了。」
說白了周敦望在監獄中享有的各種「權利」,不如重刑犯、死刑犯,不如社會上的人渣。如此看來,所謂的「依法治國」是欺騙老百姓的把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