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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蘭州市魏周香多年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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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日】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魏周香、馬鈞、方劍平三人在家中被龔家灣洗腦班惡徒祁瑞軍、蘭州市公安局警察魏東等人綁架,次日被非法抄家,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裁紙機、大小訂書機等被搶走。三人後被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魏周香因不配合獄警的命令,被獄警張玲玲揪著頭髮往外拉。三位法輪功學員後被非法判刑,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其中魏周香被非法判刑八年。

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魏周香、方劍平因拒穿囚服,被連續兩天兩夜罰站,逼迫寫思想彙報。主謀迫害者是「六一零」科長朱紅及包夾犯人咸德英等。獄警認為寫得不合適,就叫包夾對她二人一直發難,把本子撕了朝魏周香、方劍平的臉上甩過來,或把本子扔在地上叫她們去撿,有時晚上十二點過了還在寫。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天,魏周香拒絕寫思想彙報,監獄當時來了兩個男警察把她帶走,關進禁閉室,由犯人龐威等人看著,一天二十四小時除了吃飯,白天都是銬在凳子上,整晚上銬在床上,關了大約十天。在禁閉室沒有獄警。當時主管獄警叫李玉梅。

二零零八年,獄警羅雅瓊負責「轉化」迫害魏周香。派了犯人包夾嚴風迫害魏周香,在科長朱紅等授意下,叫嚴風經常找藉口毆打魏周香,地點在二樓大廳、在廁所打,每次犯人嚴風都是用拳頭打魏周香的頭部,有時別的包夾犯人過來圍觀,直到十月底。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魏周香結束冤刑出獄時,雁灘派出所副所長胡忠勤和片警把她直接拉到派出所,雁南街道及雁寧路社區的范海芳等幾個人逼她寫保證,還叫家屬簽字。

魏周香的工作單位蘭州八中,給了一份開除通知單。一個月後,雁寧路社區叫魏周香到社區幹活,進行監管,每天都有幹不完的活,每月逼她寫思想彙報(一直寫到二零一四年九月),每週逼寫談話記錄(一直寫到二零一八年九月)。

現在魏周香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她在蘭州八中工作已有二十年的工齡,可是社保局說全部作廢,不給辦理退休手續,致使魏周香至今還在到處找工作打工,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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