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間三位法輪功學員還在耐心的向警察講著真相,待分別作了相關簡要筆錄(問及姓名甚麼的)後,警察便用警車把她們押送到衡東縣公安局進行迫害。
此前李寶珍、桂友雲、鄭玉良都曾被迫害。
李寶珍於1999年秋和另一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38天,被逼迫各繳納2500元保證金後放回。2000年李寶珍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在新疆講真相時又遭綁架,同樣被勒索錢財。2003年9月,祁東縣法院以李寶珍給法輪功學員教唱歌曲的「莫須有」的罪名將她非法判刑2年(以上明慧網均有報導)。由於長年關押,丈夫與其離婚,後大兒子病亡,小兒子還是個殘疾人,李寶珍生活極度困苦。
法輪功學員桂友雲老人被迫流離失所在外七年,遭湖南衡陽珠暉區苗圃派出所非法通緝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老伴摔了一跤造成腦溢血住院,臨死前也不能見她一面。
法輪功學員桂友雲、鄭玉良分別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被白沙洲派出所四個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被衡東縣公安局警察迫害(明慧網均有報導)。
這次衡東公安局對她們三人分別隔離坐鐵椅子審訊,搜走桂友雲的「湖南省老年人優待證」,李寶珍被迫將「優待證」從窗戶扔掉。警察還採取各種手段誘騙她們簽字,並以送她們回家為由,夥同苗圃派出所警察到鄭玉良家抄走真相資料約一百餘份,真相扇子六十多把。
事後苗圃派出所又不斷騷擾桂友雲老人,為她制定了「六不准」,限制老人人身自由。
截至發稿之日,李寶珍還沒回家。聽桂友雲、鄭玉良兩位老人說李寶珍可能被衡東公安局拘留(具體迫害情況待查,後續將跟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