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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琴淑遭構陷庭審 檢方張冠李戴、理屈詞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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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2019年5月23日上午10點30左右,瀋陽市蘇家屯區法院對法輪功修煉者單琴淑冤案開庭審理,這是一場嚴重褻瀆法律的庭審鬧劇,公訴人對單琴淑的指控前後矛盾,證據張冠李戴,視法律如兒戲。律師依法辯護,義正詞嚴,令檢方理屈詞窮。

單琴淑女士住瀋陽市蘇家屯區陳相屯鎮,和丈夫魏振群信仰真、善、忍,在生活中做好人和更好的人。2015年魏振群為了讓民眾了解法輪大法好,給民眾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而被綁架,警察同時將單琴淑和丈夫一起綁架關押。魏振群被冤判三年;當時單琴淑被取保候審,繳納保證金三千元,2017年2月23日結束取保候審。

2018年10月6日魏振群出獄,同年12月18日,單琴淑在家中,突然遭到以宋政和為首的蘇家屯區國保大隊警察的綁架,理由是單琴淑搬家沒有跟派出所報告,違反「取保候審」規定。

2019年5月23日在法庭上,單琴淑的辯護律師駁斥: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單琴淑是在取保候審期結束,數月後才搬離原住處,並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並當庭拿出《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宣讀保證書內容:「因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相關規定,決定退還其交納的取保候審保證金。」證明取保期間單琴淑無違規。

面對此證,公訴人改口說:單琴淑不是因為取保違規被批捕。但是因為拿不出單琴淑違法的證據,公訴人將她三年前丈夫魏振群卷中的材料,原封不動地拿來一條條指證單琴淑。起訴的主體是誰都搞不清楚,張冠李戴,邏輯混亂。

律師發問:「今天是庭審單琴淑,還是魏振群?公訴人對單琴淑的指證,全是三年前魏振群卷宗裏指證魏振群的材料,原封不動地搬過來指證單琴淑。」拿著這些證據,三年前判丈夫,三年後判妻子,是不是再過三年還要判女兒,再過三年判兒子?

執法者怎麼會幹出這麼荒唐的事?在場的司法人員都投去不屑的目光。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針對公訴人的起訴,家屬辯護人單琴淑的女兒發表辯護意見如下:

1、信仰法輪功無罪

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我母親的信仰受到憲法保護。任何國家機關強制剝奪公民信仰自由權利的行為都是違反憲法的。

2、法輪功不是邪教

根據2000年和2005年民政部和公安部發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現已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法無明文不為罪。任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錯用《刑法》300條,實施非法拘禁/判刑,侵犯公民民主權力的行為都是瀆職罪。

3、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

根據2011年3月1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關於查禁印刷有關法輪功書籍及出版物的文件明令廢止!任何無中生有,虛構犯罪事實,意圖使被誣告者受到錯誤偵查、起訴、審判的行為都是誣告陷害罪。

4、本案沒有社會危害性 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

「父親入獄後,作為繼母,她含辛茹苦,省吃儉用,才免於弟弟輟學,才免於家破人亡。我父親已經被判刑3年,如今又要將我父親的案子強加在我母親身上,用莫須有的罪名將我母親判刑,天理何在?公理何在?人倫何在?」

「現已實行辦案終身責任制,錯案追究,如果將我母親判刑,辦案人也將成為受害人!」

在單琴淑一案,司法機關公然觸碰法律底線,挑釁人倫常理,利用手中公權,違法辦案,給法治社會抹黑。庭審雖然是公開的,但卻不是公正的。看到家屬來的人多了,馬上換了一個小法庭,只允許9個人到庭旁聽,並且收看了身份證。而且有國保警察穿便裝混在家屬中拿手機拍照到場的人。還有兩男一女進入庭中,半路退出之後又讓法警再一次把到庭家屬的身份證又收上去了,不知道幹了甚麼。公安干預法院庭審,是違法行為。

司法部門公正執法應該是一個國家文明與進步的最高體現。然而這次庭審,司法部門卻淪為侵害人民權利的暴力工具,破壞了國家的法制環境與秩序,其行為本身就是在執法犯法,知法犯法,充份體現了中國國家法律公正的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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