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碰到同修A,她真誠的向我道歉,我口裏說沒事,可是心裏很是怨恨她。後來就不與她配合講真相了,她想和我配合去講真相,我也都找藉口不配合她。
後來,我與同修B說起這件事,同修B笑著說:「你沒想想,這不是去你的依賴心嗎?讓你走出自己路的好機會嗎?你還怨她?」
我想了想同修B說的話,我就向內找,是啊,我有依賴心,總想有個伴,一起出去講真相;總想讓別人聽自己的,自己說了算,這是多麼強的自我?!別人不符合自己的想法,就生氣、怨恨,這不是妒嫉心嗎?師父說:「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1]
在背後說同修的錯,證明自己對,這不是該修自己去掉邪黨文化嗎?這不該修口了嗎?想明白後,我說:「我錯了。」同修B笑了,我也笑了。真像師父講的:「修煉人 自找過 各種人心去的多 大關小關別想落 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2]。
過了幾天,我去同修A家學法,我真誠的對同修A說:「我一直對你有意見,找藉口不和你出去講真相,就是因為你曾丟下我,我錯了,對不起呀!從現在開始,有機會咱們還一起出去講真相!」
同修A說:「那天我也等你來著,還回去找你,可是沒找到,我就回家了,對不起!」我說:「你可別說對不起了,我真的是無地自容了,太小心眼了!」
同修A笑了,我也笑了,積壓在心裏的怨恨消失了,間隔沒有了。
又過了幾天,我和同修A出去講真相,我講,她發正念,記名字,我倆不離不棄,形成了整體,不到一個小時,勸退了十多個人(其中有六個黨員),她說她一直在發正念,觀察周圍的環境。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禁向同修A望去,陽光下她的臉紅撲撲的。到該分手的時候,她說:「謝謝師父,是師父看我們有救人的心,將有緣人帶到咱們身邊,是師父救的人,我們只是跑跑腿,動動嘴。謝謝師父!謝謝師父!」我倆都笑了。
回頭望著同修A的背影,我發自內心的說:「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多麼好的同修啊!在她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