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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關押三年多 河北遷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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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唐山市遷安市法輪功學員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被非法關押三年多,他們的親人們多次找相關部門要人未有任何結果,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2018年12月分別到唐山市、遷安市的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並遞交了對遷安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浦永來等人的刑事控告狀。

近日獲悉,遷安市法院於2019年3月19日對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做出判決,判決書中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萬永紅4年,罰金8000元;周秀霞3年6個月,罰金7000元;劉小元3年6個月,罰金7000元。

判決書中指控她們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犯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實際上,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或一個社會群體,根本就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去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因為只要你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國家司法機關就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來懲治你。因此,對於普通公民來講,根本就談不上甚麼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因為普通公民根本就沒有條件也沒有能力實施這樣的犯罪。

能夠破壞法律實施只能是法律實施的主體,即執法者,只有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握有最高權力的人才有能力或有條件實施這種犯罪,如以權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權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動,破壞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員操控公檢法以法律形式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才是破壞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這才是真正的犯罪。

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教人向善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一種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煉人從做好人做起,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從而獲得心靈的淨化和身體的健康。法輪功一經傳出,因其教人向善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立即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短短幾年就傳遍神州大地,到1999年,已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

1999年7月迫害發生前,國內許多報紙、中央及省市電視台、電台都對法輪功做過正面報導,讚揚法輪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1998年,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的醫學界專家,對近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五次醫學調查。調查表明,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達98%以上。1998年下半年,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人大一些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深入調查,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現在法輪功已弘傳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所到之處,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的景象。人們紛紛盛讚法輪功不僅能給人帶來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許多國家的政府也紛紛給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頒獎,表彰李洪志先生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這樣一個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會、受到世界人民歡迎的高德大法,卻遭到江澤民犯罪集團的無理打壓,這是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都無法理解的。

非法關押三年多,親人控告相關人員執法犯法迫害好人

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於2015年12月15日被遷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後,並於12月16日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遷安市檢察院於2016年1月18日非法批准逮捕;並於2016年7月11日非法提起公訴。

遷安市法院於2016年10月28日非法開庭,律師為她們做了無罪辯護,把檢察院公訴人所列舉的罪名從法律角度一一推翻。檢察院的公訴人不敢正視律師,數次啞口無言。律師們當庭提出修煉法輪功合法。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分別為自己做了「修煉法輪功合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信仰無罪、應該立即釋放」的自辯。

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沒有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卻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3年多的時間,法院開庭已經有2年多的時間,長期超期非法羈押。家人多次到有關部門要人,有關人員互相推諉、搪塞,說等待上面的決定和指示。

2018年12月,3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們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分別到唐山市、遷安市的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並遞交刑事控告狀,控告遷安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浦永來、遷安檢察院的王小京、遷安法院的王子良。

被控告人浦永來,濫用手中的權力,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非法抓捕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把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關進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並把萬永 紅、劉小元、周秀霞的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進行蓄意陷害,致使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超期羈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控告人的行為觸犯我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觸犯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已構成誣告陷害罪。

被控告人王小京,作為一名檢察官,面對警察非法抓人,不但不予以制止,糾正警察的違法行為,反而配合警察的違法行為,把公民的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把沒有 觸犯任何法律的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告上法庭,造成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超期羈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使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三年多失 去人身自由。被控告人的行為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已構成誣告陷害罪;觸犯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刑法》第三 百九十九條,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被控告人王子良,為了達到蓄意陷害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的目的,曲解法律,濫用法律,故意錯誤適用《刑法》三百條,以莫須有的罪名對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非法庭審,使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合法公民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超期羈押在唐山市第一看 守所,使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三年多失去人身自由,既不放人也不退卷。被控告人的行為觸犯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已構成誣告陷害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控告人要求: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浦永來、王小京、王子良的刑事責任。2、立即無罪釋放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

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曾多次遭迫害

萬永紅,遷安市工商銀行職工,於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按照法輪功修煉的「真善忍」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在她任儲蓄所主任期間,從不拿單位的一支筆 一張紙,也從不多佔其他同事的績效工資,工作上任勞任怨。學法輪功祛病健身,坐月子落下的腰痛病,不醫而癒,真是身心都受益匪淺。

可她十幾年來曾被中共綁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個人財物,曾遭受警察用腳踹、打嘴巴、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十月她為了避開迫害,從洗腦 班四樓順床單下滑出去,結果床單斷了,摔成腰椎粉碎性骨折,兩腳跟多處粉碎性骨折,至今左腿幾乎沒有知覺,不會用力,走路平衡不好,不會下蹲。由於身體的 殘疾,給她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花掉七萬多元的醫藥費,無處報銷;單位還停發了工資、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損失超過六十萬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一 萬元。

劉小元,原中國工商銀行遷安支行職工。一九九七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工作中不計得失,任勞任怨,與人為善,身心受益,原本虛弱多病的身體發生了巨變,真是無病一身輕。家庭鄰里相處也越來越和睦。

可她十幾年來曾被中共綁架七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個人財物,曾遭受警察用電棍電擊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劉小元遭綁架後,同年十二月份單位將其開除,工資損失近六十萬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有三萬多元。

周秀霞,原遷安市食品公司職工,於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以後,在與人交往時,不說謊,善待他人;在與人發生矛盾時,找她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寧 願她自己吃虧,也要諒解他人;在工作中任勞任怨,不佔工作單位與他人的小便宜。身體健康,精神愉快。生活上、工作中遇到難事,想得開,看得開,可以說沒有 憂愁和煩惱,活得很開心、自在。臉上總是帶著從內心發出來的笑容。

可她十幾年來曾被中共綁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搶劫,曾被非法勞教兩年。曾遭受搧嘴巴、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她外出散發法輪功真相傳 單,被遷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在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送入遷安市洗腦班。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在洗腦班被洗腦班人員在食物或水中下毒,當時被關 押在洗腦班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幾乎同時出現視物模糊的現象,相隔一米看不清對方的眼睛,大白天伸手看不清五指,其中三人都念叨腿麻、腳麻。周秀霞出來後,視 力一直都不好。工資損失約二十萬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一千元。

在此忠告那些還在昧著良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趕快懸崖勒馬,不再替江澤民及殘餘當替罪羊。當老天清算的時候,參與迫害好人的事做多了,家人、祖宗都要受牽連的。蒼天在上,善惡必報,不要等到那後悔莫及的時刻。

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能維護善良,善待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常的生活環境。


部份相關信息:

遷安市政府地址:鋼城東大街與燕山南路交匯
通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遷安市鋼城東大街與燕山南路交匯 郵政編碼:064400
遷安市市委書記:張淑雲
遷安市市長:韓國強13930369569
遷安市副市長:朗文昌
遷安市副市長:王豔軍
遷安市副市長:李強
遷安市副市長:陳金釘
遷安市副市長兼農工委書記:龐再明
遷安市常務副市長:董志毅
遷安市委辦主任:唐延海
遷安市紀委書記:許俊良
遷安市政法委書記:劉振凱
遷安市副市長:馮濤、李曉丹、馬文栢、王志剛、王學龍
遷安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郝可軍 副主任:田富順、范曉華
遷安市人民武裝部部長:王建偉
遷安市組織部部長:毛成海
遷安市宣傳部部長:郭衛民
遷安市政府黨組成員:李曉波、張清敏
遷安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玄士豐
遷安市政協主席:李維林 副主席:趙玉江
遷安市政法委書記:劉振凱
遷安市政法委防範辦【610辦公室】 主任:楊玉林 副主任:尚玉海13315569092
辦公地點:政府大樓9樓909室 辦公室電話:0315─7639698
遷安市司法局:張秀花 18932988696
遷安市公安局:
地址:鋼城大街777號
通信地址:河北省遷安市鋼城大街777號 郵政編碼:064400
主要迫害責任人:
萬向陽 遷安市公安局主管國保大隊的副局長 18832980889
范穎紅 國保大隊隊長 18832988566
浦永來 國保大隊副隊長 13832987825(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市區值班電話0315-7637422
遷安市國保大隊:
電話:0315-7637451、0315-7637452
隊長:范穎紅 18832988566
副隊長:浦永來 13832987825穆德水:電話未知 鄧文忠:電話未知
警察:梁學武 15132524633 郭董生18832987047 盛茂斌13933444036 楊凌峰 一個警察電話:15132524633
遷安市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遷安市鋼城大街629號
通信地址:河北省遷安市鋼城大街629號 郵政編碼:064400
檢察長:孫玉軍
馮小軍 13703259699
公訴一科 :周文慶 18932987208(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王小京 18932987216謝愛平 18932987203
楊小勇 18932987206 劉 博 18932987183 張桂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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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長 周慧玲 辦電 7683568 移電 13403150886宅電 7635699
法院副院長 吳曉恆18932980569辦電 7683558 移電 13831511238宅電 7628368
法院副院長 徐天文
法院副院長 王子良 18932980520(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刑一庭:馮小林 18932980550 (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王虹 18712875866段寶雲 趙文路 劉芳
刑二庭:王子良 18932980520(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徐富 耿麗 於鵬 龐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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