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關押逾三年
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被遷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後,並於十二月十六日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遷安市檢察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非法批准逮捕;並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非法提起公訴;遷安市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
周秀霞 |
在法庭上,四名律師從法律角度分別為三位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把檢察院公訴人所列舉的罪名從法律角度一一推翻。檢察院的公訴人不敢正視律師,數次啞口無言。律師們當庭提出修煉法輪功合法。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分別為自己做了「修煉法輪功合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信仰無罪、應該立即釋放」的自辯。
親人控告相關人員執法犯法迫害好人
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沒有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卻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三年多的時間,法院開庭已經有兩年多的時間,長期超期羈押,親人們多次到有關部門要人,有關人員互相推諉、搪塞,說等待上面的決定和指示。
在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遭受非法關押期間,萬永紅父親、周秀霞的母親、劉小元的婆婆、公公因承受不住家中親人的再次遭受迫害,相繼悲憤離世。在新年即將來臨、闔家團圓的時刻,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們是多麼的盼望自己的家人早日回家,也過上一個團圓年啊!
進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份以來,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們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分別到唐山市、遷安市的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並遞交刑事控告狀。
被控告人浦永來,濫用手中的權力,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非法抓捕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把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關進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並把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的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進行蓄意陷害,致使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超期羈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控告人的行為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觸犯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已構成誣告陷害罪。
被控告人王小京,作為一名檢察官,面對警察非法抓人,不但不予以制止,糾正警察的違法行為,反而配合警察的違法行為,把公民的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把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告上法庭,造成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超期羈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使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三年多失去人身自由。被控告人的行為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已構成誣告陷害罪;觸犯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被控告人王子良,為了達到蓄意陷害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的目的,曲解法律,濫用法律,故意錯誤適用《刑法》三百條,以莫須有的罪名對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非法庭審,使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合法公民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超期羈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使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三年多失去人身自由,既不放人也不退卷。被控告人的行為觸犯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觸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已構成誣告陷害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控告人要求: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浦永來、王小京、王子良的刑事責任。2、立即釋放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
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曾多次遭迫害
萬永紅,遷安市工商銀行職工,於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按照法輪功修煉的「真善忍」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在她任儲蓄所主任期間,從不拿單位的一支筆一張紙,也從不多佔其他同事的績效工資,工作上任勞任怨。學法輪功祛病健身,坐月子落下的腰痛病,不醫而癒,真是身心都受益匪淺。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踩踢 |
可萬永紅十幾年來曾被中共綁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個人財物,曾遭受警察用腳踹、打嘴巴、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十月她為了避開迫害,從洗腦班四樓順床單下滑出去,結果床單斷了,摔成腰椎粉碎性骨折,兩腳跟多處粉碎性骨折,至今左腿幾乎沒有知覺,不會用力,走路平衡不好,不會下蹲。由於身體的殘疾,給她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花掉七萬多元的醫藥費,無處報銷;單位還停發了工資、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損失超過六十萬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一萬元。
劉小元,原中國工商銀行遷安支行職工。一九九七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工作中不計得失,任勞任怨,與人為善,身心受益,原本虛弱多病的身體發生了巨變,真是無病一身輕。家庭鄰里相處也越來越和睦。
可她十幾年來曾被中共綁架七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個人財物,曾遭受警察用電棍電擊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劉小元遭綁架後,同年十二月份單位將其開除,工資損失近六十萬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有三萬多元。
周秀霞,原遷安市食品公司職工,於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以後,在與人交往時,不說謊,善待他人;在與人發生矛盾時,找她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寧願她自己吃虧,也要諒解他人;在工作中任勞任怨,不佔工作單位與他人的小便宜。身體健康,精神愉快。生活上、工作中遇到難事,想得開,看得開,可以說沒有憂愁和煩惱,活得很開心、自在。臉上總是帶著從內心發出來的笑容。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
可她十幾年來曾被中共綁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搶劫,曾被非法勞教兩年。曾遭受搧嘴巴、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她外出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遷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在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送入遷安市洗腦班。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在洗腦班被洗腦班人員在食物或水中下毒,當時被關押在洗腦班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幾乎同時出現視物模糊的現象,相隔一米看不清對方的眼睛,大白天伸手看不清五指,其中三人都念叨腿麻、腳麻。周秀霞出來後,視力一直都不好。工資損失約二十萬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一千元。
為了使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希望每一個有正義良知的人都能站出來抵制這場荒謬的迫害。也希望那些被謊言宣傳欺騙、至今還在仇恨法輪功的人,能夠聽一下法輪功學員的訴說,了解一下法輪功的真相,看看江澤民做的那些傷天害理的事,這樣才能在善與惡,是與非面前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更希望那些受謊言矇蔽,曾經參與過或現在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能早日看清江澤民抹黑法輪功的謊言,看清迫害法輪功對我們國家、民族造成的巨大傷害,早日覺醒,早日停止迫害,將功贖罪,趕快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惡中把自己解脫出來,不要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惡買單。
呼籲海內外同修和正義人士伸出援手,幫助營救法輪功學員萬永紅、劉小元、周秀霞早日獲得自由。
遷安市政府地址:鋼城東大街與燕山南路交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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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安市政法委書記:劉振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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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安市公安局:
地址:鋼城大街777號
通信地址:河北省遷安市鋼城大街777號 郵政編碼:064400
主要迫害責任人:
萬向陽 遷安市公安局主管國保大隊的副局長 18832980889
范穎紅 國保大隊隊長 18832988566
浦永來 國保大隊副隊長 13832987825(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市區值班電話0315-7637422
遷安市國保大隊:
電話:0315-7637451、0315-7637452
隊長:范穎紅18832988566
副隊長:浦永來13832987825穆德水:電話未知 鄧文忠:電話未知
警察:梁學武15132524633 郭董生18832987047 盛茂斌13933444036 楊凌峰 一個警察電話:15132524633
遷安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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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孫玉軍
馮小軍13703259699
公訴一科 :周文慶 18932987208(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王小京 18932987216謝愛平18932987203
楊小勇 18932987206 劉 博18932987183 張桂溥
遷安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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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長 王子良 18932980520(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刑一庭:馮小林 18932980550 (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文淑靜 王虹 18712875866段寶雲 趙文路 劉芳
刑二庭:王子良 18932980520(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重點講真相的對像)
徐富 耿麗 於鵬 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