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後,我首先戒掉了煙、酒,通過煉功我感覺到全身輕鬆,精力更充沛,這樣幹起工作來有使不完的勁。法輪大法的法理使我內心變得更加祥和、美好,看周圍的一切事物都好,脾氣也不知不覺的變好了。
可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到現在所,多次被中共迫害,以下是我這些年的一些經歷。
1、被工作單位威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八點多,工作單位領導張景然打我們家的固定電話,說中央下發文件了,不讓修煉法輪功了,讓我第二天到單位上班後寫保證書。七月二十一日,我上班後拒絕寫保證書,單位領導於是組織開會,宣讀厚厚的一本中央文件《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功》。學完後我說中央文件後面附的1400例有病不吃藥、剖腹找法輪等事件早已經澄清,不是法輪功修煉者所為,這些證據都是假的。單位領導說,你敢說中央文件是假的,要在文革中就要被批鬥、判刑、甚至槍斃。
自七月二十二日後,中央電視台無論白天、黑夜整天播放詆毀法輪大法的節目,由單位領導組織強迫我觀看。又過了幾天,單位領導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我告訴他們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修煉法輪功能使人道德品質高尚,時時處處為他人著想,不參與政治,煉功後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更好的生活、工作,再說我也沒幹壞事,沒有違法行為,我也不是共產黨員,這份中央文件對我無效。領導說這是政治任務,你認為好在家偷偷的怎麼煉都行,嘴上不能說煉,保證書必須得寫。於是我被欺騙、強迫的寫保證書。由於是不情願的,精神上承受很大痛苦,良心上受到煎熬。
2、被政保科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遷安市委610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各單位煉法輪功的要寫不修煉法輪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我拒絕寫。農工部部長陳子存打電話叫來政保科科長彭明輝,彭明輝綁架我到我家搜查,從我家搜走一本《轉法輪》著作,將我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由於快過年了,拘留所放假不收了,蒲永來、彭明輝打電話問公安局局長說拘留所不收了怎麼辦?公安局局長說必須關押十五天。於是我被送到看守所關押了十五天。單位和家人接我出來時政保科向我家人勒索三千元罰款(收據上寫的是保證金)。
3、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被非法訊問一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彭明輝、哈福龍、蒲永來找到我,又要搜查我家,我說沒帶鑰匙。然後把我帶到政保科訊問,大概意思是晚上有人騎著摩托車去掛「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了,懷疑是我做的。下午四點多鐘才放我回家。
4、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四日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被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下班後,單位領導打電話叫我去單位,到單位後,我看見院子裏停著政保科的警車,於是我轉一圈就回家了。我家住四樓,到家後彭明輝等人就來敲門,我和妻子周秀霞沒有給他們開門,那時孩子剛剛三歲,被嚇的發高燒。妻子警告他們不要助紂為虐。當晚單位的兩輛車在樓下停著,幾名同事就守在樓下,怕我逃跑。早上我爸爸把孩子接走時,孩子在樓下撕心裂肺的哭。
十四日上午八點左右,出動二、三十輛警車,武警拿著槍、刑警,還有分局警車,造成長達幾個小時的交通堵塞(我家住宅樓位於市區交通要道路邊),最後利用消防升降車升到四樓,武警從陽台處破窗而入,對住宅進行非法搜查,掠走家用電腦一台,價值六千元。在我家樓道裏看守所武警、公安局警察將我帶走,從樓上下來時,我看見院子裏有很多人在圍觀。兩名武警抓住我的胳膊押著我,到樓下時,我不斷高喊「法輪大法好」,我想告訴鄰居們我沒有犯法,沒有幹壞事,這是一場對善良人的迫害。當時被武警用橡膠棍猛擊頭部,頭上鼓起了兩個大包,警察用一團紙塞進我的嘴裏。三個人把我放倒、抬著我把我扔進麵包警車,給我戴上了手銬,蒲永來用拳頭打我的嘴、臉。到公安局下車後嘴裏都是血。當天把我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期間,發生了三件事。
第一、由於我不承認我犯罪,我拒絕納印(在看守所取手紋、指紋,又稱滾大板)被獄警指使刑事犯人打皮帶。遷安市看守所的打皮帶是一種酷刑,已經使用好多年了。皮帶是從輸送帶上截取的、很寬、很厚,打在臀部上又重、又痛、又麻,看施刑者下手力度和手法,通常十皮帶下去臀部會打成黑紫色、瘀血,如果皮帶打下去再往懷裏一拉的話,臀部當時就會開花、流血,幾個月也不會好,還會留下傷疤。當時我被打了三皮帶,本能的用手去擋,就感覺疼痛難忍。
酷刑演示:毒打 |
第二、二零零一年九月由於邱平指認我給過她法輪功資料,我和妻子周秀霞都被政保科警察帶到公安局提審,在政保科辦公室我遭到警察的集體刑訊逼供。先是把我的兩隻手分別銬在鐵床的兩個腿上,讓我蹲在地上,五、六名警察輪番的進來搧我的嘴巴,每個人打我大約二十多個嘴巴子,然後換另一個人,我高聲大喊、大叫。心裏想公安局怎麼能隨便打人呢?彭明輝進來了,當時他任政保科科長,我告訴他幾名警察打我嘴巴子,他就問我給沒有給過邱平資料。我說沒給過。他就拿來電棍電擊我的胳膊,後背,胸部,蒲永來還在一邊說,讓彭明輝把電棍插進我的肛門電,直到電棍沒電了才罷休(蒲永來對哈福龍說,去看守所取皮帶來,那東西好使)。蒲永來把我的上衣脫下,褲子褪下,找來細繩子狠抽我的後背,直到他滿頭大汗,氣喘吁吁,然後說打不動了,躺在床上休息。他讓一名司機用繩子打我的手背。整整迫害我一上午,下午他們開會,將我送回看守所。看守所警察檢查我身體說怎麼打成這樣,生氣的還踹了蒲永來一腳。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第三、二零零二年元旦,大約有十多名法輪功修煉者被公安局、市委政法委所謂公審、公判。早上八點,武警將我們五花大綁押上大卡車,每車二人由三名警察和一名武警持槍押著,就像押送死刑犯到刑場一樣,警車低鳴很恐怖。就這樣形成一個車隊在市區主要街道遊行,最後被拉到大禮堂公審、公判。台下有很多人來觀看。我們沒有罪,堅決不配合,當宣判我勞教一年後,警察把後背的繩子一勒,用腳從後面踹我的大腿,讓我跪下,我沒有罪,於是我高喊我沒有罪,不要迫害好人!被後面的二名警察按在地上。後來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還講話說要嚴厲打擊甚麼的。
二零零二年元旦我被送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勞教所的一進班是入所教育班。這裏的酷刑之一是做低矮的小板凳,要求是後背挺直,小腿直立,雙手放在膝蓋上,目視前方,呆若木雞,由於板凳低矮,身體的整個重心都集中在臀部的骨頭尖上,從早晨五點坐到晚上八點全天共計十五個小時,分分秒秒都在煎熬中度過,一個學員坐了三個月的時間臀部就潰爛成兩個大坑,都能放下鴨蛋。吃飯時間大概十五分鐘,包括整隊集合,跑步到食堂,分發飯盆,排隊打飯,排在最後的剛剛打完飯就又整隊集合回去坐班了,只能快速的咬兩口饅頭吃,就是排在前面先打到飯的,也只能把饅頭泡在菜湯裏,使二個饅頭進水軟化才能吃完。上廁所時間是大便五分鐘,小便一分鐘。晚上睡覺是兩張大通鋪,只能側著身子擠著睡覺,無法翻身。後來床鋪上生了很多蝨子,很多人身上生了疥瘡。
中共整人手段:掛牌遊街 |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在二大隊寫思想彙報時說出了我的真心話「法輪大法好」,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勞教所隊長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信仰,然後就是連續十五天,每天讓我睡二個小時的覺(早晨四點至六點讓我睡覺)。被強迫轉化後的學員和猶大每二個人一班,每班二個小時對我進行思想轉化,凌晨二點至四點是值班隊長找我談話。由於睡眠不足,半個月的時間弄得我頭腦發昏,頭重腳輕,身體飄飄悠悠,那麼多的人對我思想進行輪番轟炸,還有隊長們的威脅與恐嚇,身心疲憊。我不承認這場迫害,做人就得善良、真誠、忍讓,我堅強的承受著身體上和精神上的折磨,好在二大隊又來了新的生產任務,不能幹的都調到三大隊去了(包括我在內),因此才解除對我的迫害。
在三大隊,勞教所隊長也多次找我談話,看我堅持信仰,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份將我送到攻堅組。攻堅組是由勞教所專門成立的,地址設在勞教所北面的教學樓最高層西面,這裏是封閉式管理。由四名警察值班,七個最兇狠、毒辣的刑事勞教犯人做打手,勞教所採取給犯人獎勵加分、減刑,誘導刑事勞教犯人毒打、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到攻堅組後,我被犯人要求面壁,手臂向上、雙手貼在牆上,後腳跟提起,膝蓋頂在牆壁上,然後犯人不知甚麼時候在後面踹我的小腿。每天只是讓睡二個小時的覺,然後是坐小板凳,遭犯人打罵,就這樣我被折磨了三個晝夜。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三日我被解除勞動教養。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小板凳 |
5、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至十月一日,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八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被勞教二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由於我和妻子周秀霞發放真相光盤被人舉報,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十月一日被送到洗腦班(地址劉季莊村)。十月二十六日我視物模糊,去遷安市中醫藥彩超檢查是眼內出血。家裏人我爸和我姐到洗腦班要求放人,洗腦班負責人楊玉林和政保科彭明輝商量很長時間,楊玉林堅持不放人,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才被迫放我回家。
在我老家的一年時間裏,政保科彭明輝、蒲永來、王士武多次到我家想把我綁架、送回洗腦班。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因為郵寄真相信和二零零三年九月發放真相光盤的事我被政保科彭明輝直接送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勞教二年(彭明輝說勞教書二零零三年就批下來了,只是沒有送我去勞教所)。到勞教所後直接送攻堅組迫害,一個東北的刑事勞教人員要我面壁而站,他用一把帶尖的竹筷子在我的後背上狠狠的劃,一道道血印鑽心的痛,開平的名叫大海的犯人對我進行毆打,施加小鬼剔牙刑罰。
中共體罰演示圖:碼坐 |
二零零五年二月份由於我不放棄修煉,被送嚴管班嚴管。在這裏由吸毒犯人當班長,每天三班,每班二人,每班八小時值班,晝夜看管我們,隊長不定時的巡視。嚴管班大約有七至十名法輪功學員。做馬札,後背挺直,雙手放在膝蓋上,小腿垂直,早晨五點至晚上九點,每天十六小時不許說話,更不許相互交談。一開始還有床鋪,不長時間把床撤走,只留下床板。晚上睡覺先擺放床板,然後把卷著的行李鋪好睡覺。早晨起來後要把行李捲起來,把床板收起來靠牆放好。後來是逐個的被送到攻堅組強制酷刑轉化。
我是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被送攻堅組的,天氣寒冷,晚上凍得直打哆嗦,晝夜不讓睡覺。犯人用粗繩子抽打我的頭部,嗡嗡作響,還有一次犯人把點燃的煙頭按在我的太陽穴上,被燙出一個傷疤。有一段時間我被逼迫到不想活的地步,可想而知這種痛苦到了甚麼程度啊!
在攻堅組時我被通知轉所,第二天我被轉到邯鄲勞教所。邯鄲勞教所有個特教大隊,是專門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特教大隊讓我們觀看蔡朝東的污衊法輪功演講,無聊又可笑,醜態百出。
到邯鄲勞教所後三個月的一天上午,特教大隊大隊長找我談話。我對他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來邯鄲勞教所的路上我就想好了,我寧願死在這裏,也絕不轉化」。大隊長於是就低頭寫東西。那天大隊長找我談話前我就想去解大便,犯人催促我快去找隊長,沒讓我去廁所。實在憋不住了,我禮貌的跟大隊長說要去廁所,他不讓我去,我又跟他說了幾次他都不答應。我想就是你想整死我,也得先讓我去廁所呀。於是我就向外走,他在後面吼叫不讓我出去,我還是向外走,門外面有三、四個警察也過來了,其中一名警察穿著皮鞋朝我的小腿狠狠的踢過來,不知怎麼的他的腳踢在門框上,沒踢著我。我說我只想去廁所,大隊長還追到廁所來,看我是否真要解大便。第二天就把我和另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王忠調出特教大隊,轉到一大隊。
在一大隊被強迫幹活,製作水泥包裝袋。雇主給勞教所的加工費勞教所連電費都不夠,盡做賠錢生意。二零零六年七月在我到期的前一個禮拜,我找到隊長說「7月27日我勞教到期」,勞教所說還有一個月。於是我就絕食抗議。家裏我母親、姐姐和表姐都到邯鄲勞教所來接我,在勞教所外面張洪勇指使郝村派出所人員對我母親、姐姐、表姐毆打、抓捕。在綁架過程中,警察對我母親狠搧耳光,揪著老人的頭髮往車廂上猛力撞擊,狠踹雙腿,邯鄲的警察(警號21816)將我母親手腕骨擰折。而後把三人分別塞進三輛車,強行帶到郝村派出所,分別關進三間屋子裏。母親出現高血壓、腦血栓症狀。
二十八日邯鄲勞教所派警車把我送回遷安,晚上八點多到遷安市政府,楊玉林又讓邯鄲警察把我拉到洗腦班(種子公司院內),我繼續絕食反迫害,第二天下午母親來洗腦班和我住在一起。第三天把我放回家。
6、二零零七年在洗腦班第一次關押二十六天,第二次三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前一天晚上十點多,當晚我姐姐也到老家來住,政保科來了很多警察,前、後門堵上,他們翻牆進院將我和我姐姐綁架,在我家就毆打我們。警察把我雙手銬在後面,故意銬的很緊,到洗腦班時手銬把手腕勒出一道血印。
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前的半個月時間裏,我曾被三次,每次半天,手被手銬反背著銬住,按倒在地上,被兩名警察同時用二根電棍長時間電擊脖子、脊柱、後腰、臀部、腳趾頭、腋窩,當電棍電擊嘴,我的嘴唇就起了一串大泡。浦永來將我褲子脫掉,電擊大腿內側,手銬勒進肉裏很深。這三次迫害都是在洗腦班負責人楊玉林的指使和在場督陣的情況下發生的。從那時起,我絕食反迫害,後來又遭受灌食迫害,絕食到十月二十六日回家。
十月二十九日上午,蒲永來和建昌營派出所警察到我老家又將我綁架進洗腦班。遭到楊玉林揪住頭髮毒打。楊玉林親自動手對我揪頭髮打耳光,用皮鞋碾手,用腳踹膝蓋骨。我被折磨得痛苦不堪。我不吃不喝反迫害,於十一月一日回家。
7、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判刑三年,三年都在看守所度過。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突然浦永來帶一幫人,哈福龍帶一幫人,分兩路,一路去我老家那裏,一路來我家,實施非法抓捕,我被哈福龍從家中綁架,兩天後政保科向家裏下了逮捕令,後被遷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期間有五次非法開庭,上訴唐山中院後,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被退回,一直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遷安市看守所關押滿三年才回的家。
8、直到現在,我沒有身份證,戶口被公安局吊銷,成了沒有身份和戶口的人,在原單位我是有財政編制的國家幹部。現在單位改制合併到遷安市農業畜牧水產局,單位領導不讓我上班。自二零零三年九月財政撥付的工資被610辦公室劫走。
我母親在我二零零七年判刑後的三年中,精神上受到很大打擊,出現半身不遂和腦血栓症狀,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