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她離異,她既沒有住的地方,生活也無保障。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今,岳陽市社保局停發了她的退休養老金,她多次找岳陽市社保局協商無果。她現在是老無所養,養老金被停發;老無所靠,兒子在國外生活,她辦不到護照和簽證不能與兒子團聚。年近花甲之年的她只得寄人籬下,孤獨飄零。
一九九六年春天,冷雪飛因為患腰椎間盤突出導致左腿很痛,那時醫院還不敢冒然做手術,只好保守治療,卻越治越痛,每天在痛苦中煎熬。正在她痛苦不堪的時候,有人跟她說:現在好多人煉法輪功,很多人的病都煉好了,而且還不要錢。她就每天到公園裏和大家一起煉法輪功,並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久她的腿疼完全好了(到現在二十多年過去了也沒有復發過),她的生活從此沒有了痛苦的陰霾,充滿了和祥和幸福。
然而,就是這麼一部教人修心向善,使人身體健康的高德大法,卻遭到了人權惡棍江澤民利用整部國家機器的殘酷迫害。為了世人不被江澤民控制的輿論工具所欺騙,冷雪飛經常告訴人們:「天安門自焚」不是法輪功,是江澤民找人演戲編的節目;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祛病健身有奇效。她因此而多次被綁架、勞教、判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凌晨兩點,岳陽白石嶺公安分局上門送所謂的「公安部通告」到她家,說不准煉功。從此,家無寧日。
一九九九年九月,冷雪飛去北京想為法輪大法說公道話,還沒去信訪辦,就被綁架了。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冷雪飛又到北京信訪辦反映她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就因為去北京去說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卻被綁架回當地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四十多天,她絕食反對這種無理的迫害,遭到非常痛苦的強制暴力灌食。
冷雪飛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她反「轉化」,勞教所警察把她兩手分開成一字形站立,一隻手用手銬銬在一邊的床鐵架上,另一隻手銬在對面的床鐵架上,不長時間,邊上的人看到她臉色蒼白,昏死過去了。有人報告警官,沒有警官過來。過了一陣子,自己緩過來了,那次被銬了一上午。
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警察剛過完年假第一天上班的那天傍晚,兩個男特警就把冷雪飛從二樓住的房間強行帶走,他們倆人一邊架她一個胳膊下到一樓,迎面走過來一個喝了酒的男警察用拳頭猛擊她的太陽穴,當時腦袋被打的「嗡嗡」響。然後就被兩個男特警強行關進了禁閉室,在禁閉室裏被強行戴手銬,不准煉功,三十多天不讓她洗澡、洗頭、換衣服,頭髮結成了板,身上有異味。因為她不轉化,被非法延期一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四日回到家。
冷雪飛的丈夫不知道這種長期被騷擾、妻子被關押、折磨、打壓的日子甚麼時候是個頭,無法承受這種精神、名譽、經濟上的壓力,提出和她離婚。就這樣,原本令人羨慕、幸福美滿的一個家,由於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迫害而被拆散了。
雖然家沒了,冷雪飛仍然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繼續向世人講述著法輪大法的美好,向世人揭露共產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她印資料,發傳單,岳陽公安在網上通緝她,在街上貼她的照片捉拿她,幾年裏她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六年五月,冷雪飛再次被岳陽錢糧湖警察綁架,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被岳陽君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當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於二零零七年八月被送到湖南女子監獄迫害。
在監獄裏,冷雪飛身心受到很大摧殘。九月三十日轉到六監區的嚴管隊強制轉化,強逼背監規,不背就不讓她睡覺;強迫做奴役──剝蠶豆,每天剝到凌晨兩點多,一雙手指常常被刀片割的鮮血直流;再不轉化,就長時間吊銬(即「背寶劍」酷刑),一隻手從肩上反到後背,另一隻手從腋下反到後背,用手銬銬住後,再把手銬掛在高處。放下來之後,邊上的人看到她全身發抖,很長時間手不能正常活動。她經過漫長的一千多過日日夜夜,終於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出獄,此時她早已沒有了家,也沒有安身之所。
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冷雪飛第四次被綁架。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被非法秘密開庭後,中共法院非法判冷雪飛三年半。她不服非法判刑而上訴,又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開庭, 四位北京維權律師為她們做了無罪辯護,參與庭審的中共官員無言以答,借故休庭。六月十七日,法院卻秘密宣判,維持一審原判結果。
冷雪飛於二零一四年底被送進湖南女子監獄,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被強制轉入所謂的學習班,實際是邪惡的洗腦班,在那裏她受盡了折磨,生不如死。
餓刑:強制每天只准早、中、晚上三次廁所,因此,飯不敢多吃,水不敢多喝,不幾天,人就變得消瘦無力。
站刑:長時間強迫兩腳並攏罰站。稍有挪開,被監獄警察安排來監視的犯人就用腳踢;膝蓋稍有彎曲,旁邊的犯人就用腳猛踢。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六點十五分就開始站,一直站到第二天凌晨三點三十分,洗漱完畢快四點了,才能上床。一個多小時就又被叫醒,就這樣日復一日的折磨著。由於長時間罰站,兩大小腿都浮腫發亮,行走極為困難,上廁所下蹲也很困難,好不容易蹲下一點,過後卻不能站起來,需身材高大一點的人才能拉起來。兩腳板長滿了血泡,一脫鞋,皮與鞋粘在一起被撕下,撕心裂肺的痛。
不讓睡覺:每天只能睡一個多小時,罰站的時候不准閉眼,稍打瞌睡,犯人就對著眼睛噴冷水、掐手臂,手臂上到處都是青的、紫的指甲印。由於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人瘦成了皮包骨,極度虛脫,整個身體直不起來無法站立,整日精神恍惚,看上去整個人要崩潰了,人的生命承受到了極限。……
她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冷雪飛再次經過漫長的一千多過日日夜夜,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刑滿釋放。
二零一八年六月冷雪飛又被岳陽市社保局停發了退休養老金。她詢問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說是上面的通知:服刑期間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已經領取了的要返還,沒能力返還的,就停發養老金,直到還清為止。冷雪飛要求看文件,工作人員拿出一張《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勞社廳函[2001]44號)和一份湖南省的相關文件。這是「經濟上搞垮」的暴政對公民生存權的迫害。
公民的養老金是由《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眾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按照基本的法律常識,與憲法及法律抵觸或衝突的下位法律文件無效。上述憲法和法律都沒有規定「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按照《立法法》的規定,部門規章及政府規章都「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所以勞社廳的覆函和湖南省的政府規章隨意增添「停發養老金」規定因違憲違法而無效。因此,根據《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退休職工服刑期間應該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尤其是法輪功學員無辜遭受冤獄迫害,不僅不應被剝奪養老金,而且應該得到國家賠償。
眾所周知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這就明確的向全世界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這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只是因為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一個弱女子就受到如此殘酷的摧殘。
中共邪黨毀滅家庭,毒害生靈,使廣大的人民被矇蔽,不分是非善惡,迫害修佛的人,使公檢法司部門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那些人走向罪惡的深淵,也使社保局系統的相關人員連帶參與了迫害。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公檢法司人員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為自己留下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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