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面上看,鄧海光因工作中的失誤、一件偶然的事件而落馬,被立案審查調查,其更深層的真正原因是:鄧海光在任職期間,尤其是在茂名市任職期間,長期積極追隨江澤民殘酷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的報應。
鄧海光,男,一九六四年出生,在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三年,任廣東省茂名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市長、黨組書記、茂名市委書記、茂名市人大常委主任、黨組書記等要職。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八年任廣東省副省長、省社工委副主任、廣東省政協副主席等。鄧海光在茂名市任職期間,操縱610、公檢法系統,用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等各種手段殘酷迫害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尤其是指使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法院等單位,構陷、羅織罪名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以此向上級邀功請賞。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三年鄧海光在茂名市七年任職期間,設立的等同於黑監獄的洗腦班,名為「茂名市法制教育學校」,是茂名市「610」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由「610」寫材料,公安機關就可以直接把堅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關入洗腦班,隨意延期、反覆關押,施以酷刑,吊、銬、毒打、不讓睡覺、不讓沖涼、不讓上廁所、注射不明藥物等。如果法輪功學員不妥協,就勞教、判刑,單位則採取停職、降職、撤職、降薪、停薪、監控(軟禁)或開除等手段,逼迫學員屈服,以此達到「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目的。法輪功學員李美、王玉蘭、楊銘芬、吳亦雄、李文珍、蘇肖萍等就是被洗腦班直接迫害致死。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報導《廣東茂名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綜述(1)》。
鄧海光在茂名市任職期間,製造冤假錯案,重判法輪功學員尤為突出。鄭保、黃仙鳳、黃偉、梁錦春、李合英、林秋雲、陳貴蘭、施秀萍等多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非法關押、抓捕、騷擾等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無法統計;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6人(據不完全統計,茂名地區被非法勞教總人數143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3人(據不完全統計,二十年來,茂名地區被非法判刑總人數71人)。例如:梁錦春七年、鄧少松六年、柯鄭基七年、吳志岐七年、潘名勝八年、李光武九年、陸安武七年、盧洪飛十五年、李建十二年、成麗十一年、張偉容六年、梁少琳九年、韋金剛五年、吳祖強八年等。
下面列舉數個迫害案例:
1、李建被茂名洗腦班和三水勞教所來回關押
二零零一年,李建本著憲法賦予的權利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卻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他回家不久,剛剛在某酒家找到一份工作,卻被中共以「十六大」就要開了為由綁架到茂名洗腦班。李建不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一段時間後又被非法勞教。三水勞教所也不能使李建屈服,勞教期滿又被茂名「610」轉回茂名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後來李建絕食抗議迫害,絕食了十多天,茂名「610」怕出人命,又勒索不到他家人的錢了,才讓他親人背他回家的。之後,二零零九年九月他被茂名610綁架,被茂名610、公檢法串通一氣非法判刑十二年。
2、蘇肖萍被茂名市洗腦班迫害致死
蘇肖萍 |
蘇肖萍,女,四十五歲,廣東省茂名信宜市東鎮人,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被信宜市610警察將她綁架並劫持到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十八日下午剛回到家中,610人員又隨即上門,強逼蘇肖萍簽名認罪,蘇肖萍堅決不簽,610人員又將她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
在茂名洗腦班的第二個星期開始,邪惡幫教張衝雲及610的人員吳宗玉強迫她轉化,她堅決不從,被強行餵食不明藥物,每次她被餵食不明藥物後,她使盡全力吐出,但都不能吐乾淨。從此日夜咳吐不止,整棟樓都能聽到她的咳嗽聲。她咳嗽持續了二週。當時,蘇肖萍被迫害的小便失禁,全身浮腫,無法行動。一個女保安讓關押在旁邊房間的茂名市法輪功學員梁亞平到她房間拿走嘔吐的髒被回自己房間幫助清洗晾曬。最後是中醫院的救護車、東鎮街道辦的徐××幹部、610的吳宗玉一起把她送到醫院。由於蘇肖萍堅決不在幫教張衝雲寫好的轉化書上簽字,茂名市610的洗腦班就死也不放人。
九月二十六日(中秋節前),茂名市610、信宜市610通知其家屬和信宜市東鎮街道辦派一個幹部(姓徐、男、約四十六左右,身高約一米七五)到茂名市洗腦班接蘇肖萍(已經奄奄一息)回家。當時,蘇肖萍被迫害的除上述症狀外,還不能吃東西,口吐白沫,家屬還發現她背後有多處紅斑。回家後的第三天,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四歲。茂名市610、信宜市610的人員上門威脅、恐嚇她的家人,不准家人發聲,並在信宜市大張旗鼓的製作宣傳橫幅:蘇肖萍煉法輪功練死了!
蘇肖萍臨死前說:「我死了,是被茂名市洗腦班迫害死的。」
3、善良青年黃偉被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致死
黃偉 |
黃偉,男,化州和平農場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黃偉在自己小書店賣書時,化州市國保大隊警察與和平場派出所的亞勝、亞秀、亞海、吳桂華闖進黃偉屋裏,將黃偉綁架到派出所,然後關進茂名市法制學校(洗腦班),二十幾天後非法關押在化州市看守二所。
中共警察非法勞教黃偉,把他劫持到臭名昭著的三水勞教所「專管隊」裏,嚴管迫害十五天後,十月二十八日又關押在「攻堅基地」迫害。兩個多月後、迫害加重,黃偉以絕食抗議,二零零五年初惡人將黃偉關在勞教醫院野蠻灌食。黃偉恢復進食不久,又被關在二分所四大隊,由於該大隊邱惡人毆打黃偉,黃偉又絕食抗議。黃偉恢復進食後,惡人又將黃偉禁閉,期間惡人對他實施電刑二次,黃偉又以絕食抗議。第二天下午惡人又將黃偉關在幹部室裏電刑,電刑後禁閉,禁閉期間黃偉被電刑三次。黃偉嚴重缺水,惡人就灌食。灌食後黃偉唾液呈白沫狀,似中毒現象。抽血化驗後,惡人就不敢再灌食禁閉了,關進留醫部。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刑 |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七日黃偉再次被關押在「專管隊」。黃偉以絕食抗議,這一次一個月後被惡人關進留醫部灌食。黃偉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從留醫部回家後,當地派出所經常到他家騷擾恐嚇他。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黃偉再次被化州610、政法委等部門人員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黃偉學習法輪功書籍時,被化州610惡人劫持。他再次被綁架到三水勞教所迫害,他因抵制寫所謂的「轉化書」,受到了各種酷刑折磨,被長期強制坐到塑料凳上不准動。凡是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制單獨關在一個小房間,有兩個犯人、包夾看管。
特別是在黃偉被迫害期滿將回家的一個月內,惡警在他的飯中下毒,每餐吃飯後他都十分難受,身體逐日消瘦。在被釋放回家的前十天左右,黃偉被惡警郭忠強行打了一支不明藥物的針水。此後,他精神時有失常,頭腦昏亂,記憶大減,呼吸,走路艱難。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黃偉回到家時身體十分虛弱,骨瘦如柴,精神失常等等,身體一天比一天差,家人見狀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將他送往醫院醫治無效,二十九日凌晨離世。
4、吳祖強被高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吳祖強,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廣東省高州市勝利農場退休職工。他工作勤懇,技術優秀,原住勝利農場大井分場一隊時,曾在橡膠工人技術比賽中得過第二名,而且他也是一個讓領導信任、讓百姓讚許的好人。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名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將吳祖強父子綁架。電腦、打印機、摩托車和大法資料及現金二萬六千多元被搶走。其後,父子倆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高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法院對已六十多歲的吳祖強非法開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對吳祖強判刑八年、吳先金一年。吳祖強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維持原判。
被非法拘禁後,吳祖強身心備受嚴重摧殘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壓力,在陽江監獄,吳祖強被「轉化」迫害,其強制手段包括:剝奪睡眠,強迫看洗腦光碟、誣蔑法輪功書籍等。
他的兒子吳先金、原廣東省汕頭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專業九六級本科生,由於修煉法輪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被迫退學,遭受中共當局人員的非法判刑、三次被勞教(共六年),遭受毒打與種種虐待,野蠻灌食、強制洗腦等迫害。
在江澤民發起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邪惡運動中,廣東省各地級市中,茂名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142人、被非法判刑71人、被關洗腦班153人、直接和間接迫害致死31人的數字是非常突出的,而且有的學員被非法勞教二次、三次,有的同時遭受過非法勞教和非法判刑。
鄧海光的落馬是茂名市第四個市委書記遭報應。茂名市前三個市委書記報應的是:
1、羅蔭國,二零一一年二月初,羅蔭國突然被刑事拘留,二零一三年七月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死緩。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在陽江監獄斃命。
2、鐘鎮宏,二零一二年一月被調查,二零一四年二月被判處死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梁毅民,在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接受調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被「雙開」。
善惡有報是天理。惡報是法輪功學員不願看到的,因為法輪功學員沒有敵人,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勸善,就是為了讓人逃過劫難。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等政府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那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違法犯罪。
明眼人都知道,現在的高官表面上因貪腐等罪名被收拾、收監等,真正的緣起是參與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的惡報。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也許你會說,我跟江澤民走,現在權、錢在握,甚麼都有,身體也沒有大問題,我才不怕報應呢,哪有甚麼報應?我就不信。暫時不報不等於日後不報。人可以不相信有神的存在,這個賬,上天可都記得清清楚楚啊,一定要償還的!迫害正信,會使你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誠心奉勸茂名地區還在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政府、公、檢、法、司等官員們:立刻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不要對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犯罪。迫害正信,會使你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你們看一看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陳紹基、陳良宇、朱明國、羅蔭國、鐘鎮宏、梁毅民、倪俊雄(獲刑十五年)、楊光亮(獲刑十九年)、李天福(獲刑十六年,二零一六年死亡)、楊強(獲無期徒刑)、譚天柱(獲刑十二年)、黃鴻(獲刑十三年)、郭志玲(獲刑十一年)、鄧海光等,不要再因眼前利益驅使就做出違背天理良心的事。善待好人,就是善待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請珍惜你自己和家人,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生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