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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婁丈子鄉惡人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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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古人云,積善余慶,積惡余殃。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向世人講清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是在蓄意陷害法輪功學員,都是在犯罪,也都會在不同的時候、以不同的方式遭到惡報。下面是發生在秦皇島市青龍縣婁丈子鄉的惡報實例。

(一)撕大法真相標語 潘英來遭惡報

婁丈子鄉後牛山村一光棍漢叫潘英來,在村書記的指派下,經常撕法輪大法真相標語,摘大法條幅。法輪功學員經常給他講真相,他只當耳旁風(只為每次撕毀標語後所得的二十元錢)。

二零一六年秋,潘英來的屋內突然電失火,把三間破瓦房全部燒光,撿破爛攢的一千五百元錢也變成灰了。

(二)惡告法輪功學員 高春林離奇死亡

婁丈子鄉幾年前發生一件事,鄉政府雇佣一個本村的臨時工高春林看大門,他媳婦給鄉政府做飯,他們夫妻二人因為受邪黨宣傳毒害,不遺餘力地配合政府工作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

有一天晚上,高春林發現本村的一個女性法輪功學員在街上貼真相,就報告並帶領鄉政府人員把這名學員綁架送到縣看守所,關押了四十多天,女學員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後來家裏花一千元錢,才把她接回家。

以後高春林又曾帶領派出所和鄉政府等不法人員到法輪功學員家抄家綁架,給法輪功學員一家造成很大傷害。被非法抄到派出所的大法書籍,他們夫妻用來燒火。在後來的一天夜裏高春林獨自在警務室喝酒,不知怎的就死在裏面,也沒人知道,死相很慘。

(三) 指派撕毀大法真相 郭士新連遭惡報

杜丈子村郭士新,前幾年曾任過村幹部,在任職期間,不但指派別人撕毀大法標語,自己也經常撕毀大法標語,法輪功學員經常給他講真相,他也不聽。

郭士新大兒子家生了一個男孩,沒有肛門,經過手術才正常,二兒子家生的女兒一隻眼睛幹陷。他還不悟這是自己做壞事撕毀大法標語而遭惡報。十一月十九日晚,他的妻子去南道散步,被一輛三輪車撞倒,當場死亡,年僅五十歲。

(四) 辱罵法輪功學員 丁義綿遭惡報死亡

丁丈子村丁義綿,在為死者超度亡魂的一支樂隊工作,大概在二零一六年去外村吹喇叭,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和他講真相,丁義綿破口大罵,他的女兒聽不下去了,勸他父親說「你不信也不能罵人。」丁義綿不但沒聽還繼續罵。

次日,丁義綿帶著妻子去八道河,在路口處,發生車禍,當場死亡。妻子摔成植物人。

丁義綿的兒子結婚時,親家劉春付是主持人,在主持婚禮時,剛說幾句話,當場倒下,死在禮堂上。劉春付也不認同大法。

寫出這些為了世人明辨善惡,只是警醒世人不要重蹈覆轍,以免後悔莫及。

法輪功學員十九年來一如既往的利用各種形式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就是在救人。然而,人如何做,自古就有「善惡有報」的天理,希望人們都明真相,別跟隨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選擇一個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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