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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判決 荒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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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七日】中共「兩會」歷來都是自欺欺人的走過場,今年兩會上最高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所謂「贊成率」為96.4%,再創所謂的「歷史新高」,如同當年的「畝產萬斤」。最高院工作報告披露無罪判決率0.057%,即定罪率高達99.94%。這無疑是「兩高」引以為榮的。不過,連法律界人士都質疑,如果中國的司法水平這麼高,為甚麼還有這麼多訪民呢?為甚麼還有這麼多冤假錯案平反呢?定罪率高恰恰說明冤假錯案的普遍存在。

讓我們來看看近期幾個荒謬至極的判決。前不久,四川省巴中市,因為起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八十九歲的老人張新偉被判三年,八十二歲的張明朗被判五年。

據明慧網報導,整個辦案過程中,檢察院一再退偵補充偵查,家屬一再要求無罪釋放。但是四川省辦公廳領導坐鎮巴中,四川省政法委來的人一看都沒判,指責審判法官妥協,並稱這些人至少判三年以上。

四川省政法委相關人員的行為犯了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嚴重違反國家《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的規定,讓法律成為兒戲。怪不得法院定罪率能這麼高,因為他們想判誰就判誰,想判多長就多長。

今年一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水泉鄉79歲的趙興有和77歲老伴史桂芝,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和四年,就因為在自家的院牆上噴塗了「法輪大法好」。請問,法庭判決是以「破壞法律實施」的名義,那麼這句教人信神向善的吉言傷害了誰,又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呢?對年近八旬的老人你們就這麼害怕嗎?

新疆法輪功學員張順新,在遭受九年冤獄迫害後,再被秘判十二年。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新疆喀什地區公安局警察到張順新家通知親屬,張順新現被關在農三師圖木舒克市蓋米裏克監獄。親屬這才知道張順新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已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並在親屬、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秘密宣判。親屬至今也沒有見過判決書,也不知道是哪名法官審理的案件,一切都在親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進行,同時還在宣判後超過十五天的上訴期後才通知親屬,剝奪了法輪功學員上訴的權利。

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張順新就遭非法判刑累計二十一年,而且第二次遭非法判刑是因為張順新郵寄真相信。請問這些辦案的公檢法人員,你們看過那些勸善的真相信嗎?讓人了解真相、停止迫害好人有甚麼不對嗎?你的老師和父母不是也教育你要做好人、不能昧心欺負好人嗎?

二零一七年四月,法輪功學員郭花妞在新疆昌吉市伺候待產兒媳,去月子中心乘公交車時,用了一張真相幣,遭司機構陷,等郭花妞從月子中心出來時,被蹲在門口的警察綁架,隨後抄家。警察一直不讓家人探視,直到十二月份,家人才聽說郭花妞已被秘密判刑。請問法官,一張真相幣就判幾年,你們就那麼害怕老百姓看到真相幣嗎?

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靳付章被營口市西市區法院非法冤判五年,今年中國新年期間被大連監獄第五監區加重迫害。家屬被監獄告知,靳付章不轉化,現在不允許家屬接見,而且不轉化家屬也不能給存錢,每月只允許花少量的錢。不轉化花自己家的錢,而且還在監獄消費都不行,這不是剝奪最基本的生存權利嗎?

三月十三日美國國務院發布的《2018人權國別報告》中,有關中國人權部份多次提及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發布會上抨擊中共在侵害人權問題上「無人可比」。

報告指出,在中國,任意逮捕和拘押仍然是個嚴重問題。中國的法律賦予公安人員廣泛的行政拘留權,對個人無需正式逮捕或刑事指控就能長期關押的權力。還特別提到,中共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在秘密的地點將一些人長期關押,如人權律師高智晟從二零一七年就被「失蹤」,一直到二零一八年高智晟仍然渺無音訊。

那些還在跟著中共行惡的公檢法人員,不知是否注意到,自二零零二年江澤民及其頭目在海外被起訴以來,至今在全球三十多個國家已有五十多起訴訟。二零零九年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判決,逮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和羅幹。二零一三年西班牙國家法院對江澤民等人以「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提起公訴,並於二零一三年向江澤民等五人發出逮捕令。原商務部長薄熙來、原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原大連市長夏德仁、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等,在缺席審判中被法官認定罪名成立。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包括受害者、德國法輪大法協會和德國市民在內的四十名起訴人向德國聯邦檢察院遞狀,起訴江澤民和一批中國大陸勞教所的警察。大陸勞教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首次面臨海外刑事訴訟。

法網恢恢,不要心存僥倖。自古善惡有報,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勸善,就是希望你們從迷中醒來,不要為了眼前的名利而成為中共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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