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緣份讓我喜得大法,我得法不是為了祛病,也沒有甚麼明確的目地。但當我第一次看到《法輪功》這本書,聽了師尊的濟南講法,從那一刻起,我開始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從此,我真有一種生命解脫的快樂和生活幸福感。從此我看淡一切,再也沒有活的苦、活的累的感受。但是近年來,隨著修煉要求的提高,特別在幾次心性關中,我似乎不時又出現那種修煉前人生的苦與累的感受,但不是在做三件事中的苦與累。到底為甚麼?這個困惑困擾著我,使我一度消沉迷茫。
現在想來究其原因是我沒有真正從法上認識「情」的危害。在我幾次過關中,均是同樣問題,卻以不同方式出現。我沒有真正認識到「情」對我修煉中的干擾,是我修煉提高的障礙。
正法修煉中的弟子,要兌現誓約,不修去情,又怎能有慈悲,怎能救更多的眾生?認識到這一點,藉此談一談這方面的經歷及個人所在層次的一點體悟,意在交流,共同提高。
師尊說:「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人為甚麼能夠當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為這個情活著,親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講情份,處處離不了這個情,想幹不想幹,高興不高興,愛和恨,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全是出自於這個情。」[1]
由於我從小到成年前後的人生經歷很簡單,閱歷很少,甚至沒有體會到人中的「情」,特別是成年後,又生活在邪黨的「四清」、「文革」、「反右」、「批林批孔」的階級鬥爭年代,婚後的雙方家庭又都在「五類分子」之列,鬥爭的對像,人中的溫情,從來是可望不可及,總是在渴望中失望,從失望中到無望,真有一種嘗盡人間淒涼之苦的感慨,渴望情,卻不知情為何物?
「情」是修煉中的大忌
得法後,我堅信師尊,堅信大法,堅定的走到今天,從不動搖,自覺能跟上正法進程,但是我卻把人中渴望而得不到的「情」不自覺的帶到修煉中來,給整體、同修、自己修煉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如A同修在我流離失所時全力相助,感激之情難以忘懷。當他勞教提前回來後,我明知他已經邪悟,有的同修還通知我「他正在洗腦班與猶大密謀抓你」,我卻以他是我的朋友、對我有恩,仍將自己與一同修離家後的住所告訴了他。結果他親自帶惡警綁架了我與那個同修。這一教訓本該使我引以為戒,遺憾的是我一直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也給那位同修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B同修帶再婚妻子流離失所來我地求幫助,我熱心承擔。我想到B同修不僅多次受非法關押迫害,失去工作,原配妻子也帶著唯一的兒子離他而去,所以我考慮他們的經濟狀況與安全便盡心盡力,細心周到照顧他們。作為幫助難中的同修本無可非議,但是在幾年多的交往中,我卻不自覺的將情摻進了修煉中。由於我依賴他們的某些技術,我就覺得欠他們的情,我就讓他們在我家吃、喝、住,也覺得理所當然,並口無遮攔的無話不說。久之,嚴肅的修煉、同修的聖緣被我給演變成常人似的親親熱熱,人情往來,把同修分成親疏遠近。同修看在眼裏,提醒我:「別把情帶到大法中!」我卻不在意。
終於,由於我走的不正,做事說話不在法上,使B同修夫婦偏聽、偏信了一同修斷章取義我說的B同修的幾句話,便由此造成很大間隔,離我而去。痛苦中,我仍不向內找自己的原因,還用不平衡的人心想:「我對他們多年的盡心盡力還頂不住斷章取義的幾句話嗎?」還是情慾滿身的人,跳不出情去看待修煉中的事。這事當時給當地很多同修造成心理的干擾,給整體修煉環境,救度眾生帶來一定影響。
類似因情而給我與同修造成的間隔還有不少,這裏就不一一列舉。
這一次一次的心性關才讓我感到修煉中的苦和累。如今我終於能向內找,從法中明白了:我把人中渴望不到的情傾注到同修身上,渴望回報,基點錯位、心地不純、不在法上。把情看作是自己的善,用人心、人理看待修煉中的問題,當然就活的累,活得苦。沒有在法上認識法。
師尊給了我一次又一次的機會讓我修去這個情,才讓我反反復復的以不同形式過同樣的關哪,遺憾的是弟子悟性太差,至今才認識悟到,既然認識到了,從今做起,一定儘快歸正,修去帶入到修煉中的情。
情的多種表現
由於我們修煉人大多數的時間都與同修接觸、交往,天長日久沒修去的人心會產生人的情,所以這方面表現隨著修煉的提高也該引起同修們的重視。我看到的與我的切身體會,由於人情、感情、同修情的加重,造成同修間的間隔與整體上的不能協調一致。比如,感情合得來的同修,就嘮個沒完,有事就熱心幫助,合不來的不屑一顧,有事不聞不問,與己無關的心態。學法時也找對心思的,自己看不上的人就排斥,不願在一起學,黨文化似的心態,「仨一夥倆一塊」,無意中形成小圈子。這種行為會阻礙自己的提高,加大同修間隔,影響救度眾生。
我還看到同修的親情、兒女情、夫妻情,致使修煉與家庭關係無法擺正,為滿足家中親人們的天倫之樂,所有的節假日週末必須家庭聚會會餐,一桌桌菜,一盤盤水果,買呀做呀,日復一日的浪費太多時間,可是,修煉二十年了,仍然偷偷摸摸的做三件事,在家中仍然不敢提「法輪功」三個字。
有的同修為讓配偶高興,以要符合常人狀態為由,時不時的就陪家人國內國外旅行遊玩,而家中不敢放大法書,也不敢讓親朋好友知道自己煉法輪功,也不敢讓同修去他家,這樣整天小心翼翼的生活,同時無可挑剔的照顧他的親人,可是家庭修煉環境二十多年卻沒有一點改善;有的同修盡全力為孫兒子女服務,耗費了過多的精力和時間。
如果不能做到師父說的「真修大法 唯此為大」[2],如果不放下情,不擺正修煉,這樣下去就會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師尊講:「執著於親情,必為其所累、所纏、所魔,抓其情絲攪擾一生,年歲一過,悔已晚也。」[3]
情是執著的根
師尊講:「因為人有情在,生氣是情,高興是情,愛是情,恨也是情,喜歡做事是個情,不喜歡做事還是個情,看誰好誰不好,愛幹甚麼不愛幹甚麼,一切都是情,常人就是為情活著。那麼作為一個煉功人,一個超常的人,就不能用這個理來衡量了,要突破這個東西。所以有很多從情中派生出的執著心,我們就得把它看淡,最後完全放的下。」[1]其實「情」歸根結底是私派生出的。嫉妒心、爭鬥心、求名、怨恨、自私、自大,我認為全源於情,它會造成同修中的間隔,影響整體的配合與協調一致,阻礙修煉人的精進。
作為一個修煉者,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必須具有寬廣的胸懷,海納百川都不及的坦蕩,才是慈悲。慈悲完全是為他無私的一種境界,是一種永恆的大愛,面對傷害,心裏沒有一絲絲的漣漪與偏袒。而情是為私為我的,是三界內的物質。認清它,修去它,因為它是修煉的大忌,是執著的根,它阻礙救度更多眾生。
個人現階段修煉的一點感悟,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得法 〉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者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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