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綁架後的反思
那年冬天的一個上午,有人謊稱核實人口來敲門,我開門後隨之闖進五個身穿便衣的警察,領頭的兇巴巴的晃了一下「證件」,說是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他們開始抄家,我也被控制了。那次警察從我家搶劫走很多的東西,我非常的痛心。面對剎那間發生的綁架,身心處於極度的承受中。最可怕的是,那一刻,我平時苦苦背下來的那麼多的法,怎麼也想不起來了。當時只有一念是真實而又堅定的:無論是怎樣的結果,就聽師父的話,堅定的跟師父走,誰也動不了我。也正是這一念加持著我,能夠理性的對待著突然發生的迫害,那就是在我情緒穩定後,慈悲的給警察講真相。
在公安局,我被鎖在鐵椅子上,不管他們對我如何的野蠻和粗暴,我不急不惱,就是抱著平和的、慈善的心態,向他們表達了我當時真實的心情:過去被迫害的記憶此刻歷歷在目,我在承受急劇的痛苦中,一五一十的講述了我過去曾經在監獄承受的酷刑,這些酷刑正是控告江澤民的鐵證。我真誠的說:包括我在內的所有大法弟子,所承受的苦難,都是因為想讓善良人明白真相獲得平安而遭受的這些。我還坦誠的表示:為了你們這些警察,為了那些善良人能夠明白真相,我不在乎承受甚麼,只要你們能夠清醒。我也詳詳細細的闡述了我為何控告江澤民的原因以及善惡有報的因果道理。以此向警察說明以訴江為藉口綁架我,這是違法的行為。
實施綁架的主管警察,最初對我是很粗暴的態度,聽了這些話,態度明顯轉變了。在做筆錄時,我拒絕回答一切審問,他就自問自答。在電腦上打字的那個警察問他,她(指我)家裏的那些東西怎麼寫?他就說:別寫了,要寫上的話,還得判她三年。他告訴著打字的警察怎麼做筆錄。寫完後,這個主管警察給我念筆錄上的一問一答:你家裏的東西哪來的?他自己說:不回答。這些人你認識嗎?不回答。還有一個問題,還是不回答。這些都是他自己讓那個打字的警察這樣打的,我根本沒有說甚麼。念完後,他問我:這樣回答對吧?我擔心這個警察在筆錄上胡亂寫污衊大法的話。我就說:你能給我看看筆錄嗎?他說:「就寫這麼多,給你看也沒用,你也不簽字。你不簽字,看它有甚麼用?」細想也是,我就看也沒看。
在公安局被非法審訊結束後,只剩兩個警察看守著我,其餘的吃飯休息去了。這時我稍稍回過神來,終於想起了師父的一首詩詞:「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1]。我反覆背誦著這幾句法,從內心真心的向師父懺悔和求救,求師父為弟子做主,加持弟子闖出黑窩,表示以後一定好好珍惜修煉的每一個機會,表示一定向內修自己,不再任由觀念支配言行。隨後,背過的法,我漸漸的都想起來了。
被關入看守所後,除了大量的背法,高密度發正念後,有時間我就靜靜的反思、向內找。被綁架前,當地剛剛發完真相台曆。因為台曆的製作和分配上,出現一些阻撓,我未能正確對待,帶著強烈的人心去解決出現的問題,無意中帶動部份同修捲入了紛爭,出現了不修自己,嚴重向外看的不良狀態。當時還錯以為自己是多麼的正氣十足,是在為整體付出而操心費力。長期以來,我排斥這位看不上的同修,問題出現後沒有修自己,一味的去「修理」同修,在一些事情的對待上也是表現出嚴重向外看的心態,用人心對待同修的修煉狀態。值得一提的事:我被綁架到看守所後的一個晚上,真切的夢見了看不上的這位同修,這位同修表情嚴肅,很認真的問我:你現在向內找了嗎?
這次我突然被綁架,絕非偶然,修煉上的不嚴肅、不嚴謹,隨時都會招來邪惡的迫害,從而加重修煉上的魔難。被綁架前一個月的有一天晚上,我還清晰的做了一個夢,夢中我在認真的跟著別人學唱歌。醒來後,認識到這是師父在慈悲點化。遇到問題不修自己,強烈的向外看,走的就是舊勢力的路啊。我有所警覺,但是沒有從本質上改變,一遇到問題還是向外看,找同修的種種不足。一想起過去的摩擦間隔,心就被帶動。
在被關押的那幾天,我認真的找出了多個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人心和執著,發出了真念:善待同修,一定修自己。
師父的慈悲加持和同修們的營救下,我很快出了魔窟。回到家後,從了解到的一些情況看,越發感覺到,我需要對自己的修煉做大的調整,儘快歸正。當地的整體協調方式,很快就進入了那種人人都是協調人的模式,這樣我有了更多的充足時間來實修自己了。
多年來,我在當地獨自承擔著救人的很多項目,從寫作、編輯,發放資料、懸掛條幅,面對面講真相等等,我好像都努力的走在前頭,親歷親為。漸漸的,同修們對我產生了依賴,這種依賴都是在不自覺中形成的。每個階段、每個進程,做甚麼,我都有計劃方案和步驟,由同修們配合著去完成。我在家的時候,當有營救同修的事情,各個環節我是很快的處理妥當,對多個項目能獨當一面,同修只管配合。我被綁架後,同修們一下子感覺無所適從,有的感覺很痛苦,有的感覺精進不起來了,有的感覺迷茫,不知從何下手營救。我回到家後,了解了這些情況,對一些項目的管理和承擔做了很快的調整。
我不能再不自覺的引導著同修按自己的修煉模式走。認識到成熟的一個修煉整體,是每個人都要走出自己的路,一定是在以法為師的前提下,遵循大道無形的修煉原則。也認識到協調人大包大攬的行為是不當的,無意中讓同修對自己產生依賴和崇拜,其後果是阻擋同修走出自己的路,影響同修走師父安排的路。不在法上的行為,一旦障礙了同修的圓滿回歸,那就是犯了大罪,最後要有承擔啊。
這樣,我們做了合理的安排,有同修開始主動承擔協調,有問題時,任何同修都按照大法的標準決定該做或不該做,不再是過去那種有事先來找我商量切磋。有能力的同修還主動承擔一些救人的項目,並且都能獨立完成。
我從一個「總協調」的角色,進入了默默配合同修們的角色,不再經常性的出入學法點了,不再繁忙的傳送資料了,不再為解決同修的問題而東奔西走了,開始靜靜的實修自己,用心做該做的事。
實修中去掉求名的心
話說我看不上的這個同修,這個同修的很多長處,我是不具備的,她有很多的優點其他同修也是比不上的。在我真正認識到自己的不足,進入默默實修的狀態後,我能平靜的接受她表現出來的狀態。有些她修煉上的不正確狀態的背後,發現是有邪惡的舊勢力鑽空子在加強她的言行,人心重時越發讓她表現出偏離法。不斷的用正法理調整自己看不上同修的心態,在我用心接納她後,她也接納了我。我沒有了想去按我的觀念來改變她的思維了,想的是要發揮各自的特長,彼此真正的做到在法上配合,助師正法中去兌現我們史前的誓約。
為了避免、減少舊勢力給這個同修造成更大的意外損失,一天上午,我懷著一顆慈悲的心,找到她,複述師父的開示,跟她說,師父開示:「你們都是同修,你們是敵人嗎?你們為著一個共同的目標在世上救人,你們應該是最親密的,互相幫助的,你看誰不順眼?他的表面形像、行為,只是人這的,可是你們不都是神來的嗎?神那面會這樣嗎?要從修煉上看哪。」[2] 誠心的跟她說,我今天要說的話,一旦要觸及到你的心,你一定要包容我。她感受到了我的真誠,那天上午,我們交流了很長時間,沒有出現過去式的爭執、辯解。
但是可惡的舊勢力揪住她的一些沒有儘快歸正的漏洞,在我倆見面十一天後,同修被綁架,後被投入了監獄。案發後,我們沒有揪住同修的過失,沒有陷入被綁架的表象,只想全盤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用心做著此刻我們必須該做的。我們各自認真向內找的同時,整體開始了營救同修,做了種種的努力、嘗試,大面積的發放真相信。
就在這個時候,我遇到了心性上的觸及和干擾,儘管我做著我該做的,在用心的默默付出和配合,還是聽到同修在背後說的一些話。起初,這些話傳到我這後,看看事情的起因,還分析分析;後來,我再聽到甚麼委屈和不公的話,能清醒理智的先修自己,先看自己了。對我持有不同意見的同修,也能真誠善待,沒有想解釋辯解的思想念頭和行為活動了。慈悲的師父看到弟子有一顆真修、實修的心,幫我去掉了很多人的東西,我感覺不到了委屈和不公給帶來的傷害了。
同修被綁架後,我主動去找外地的一對夫妻同修,這對夫妻同修與被綁架的這個同修密切合作,也是這個被綁架的同修經常去那裏,我沒有接觸過他們。當跟他們交流營救同修和自身修煉的嚴肅性、實修的重要性以及嚴肅對待發正念的要領時,他們受被綁架的同修的影響和帶動,根本沒有接受交流的話題,表情非常的憤怒,對我指責訓斥了一番,說了一些言辭過激的話,在場的同修有些看不過,對應了幾句,我沒有動心動念。當天下午,這對夫妻同修又跑到另一家同修,敘說她是怎麼對我說了一些讓我下不來台的話等,說是連家都沒有讓我進等等。這話又很快的傳到我耳朵裏了,我聽後依然沒有動心。真正實修後,把修煉擺在重要位置上以後,出現的一些摩擦、矛盾根本就動不了心了。
當時,我還堅持著天天為一個病業中的同修發著正念,加持他儘快走出病業假相。雖然病業中的同修,誤解我真實的行為和想法,說我像唐僧一樣善惡不分,等等,對我持有偏見,但我知道自己真實的想法是甚麼,我知道自己在幹甚麼,我只有謙卑的同化法的份兒,斷然不敢用大法來偽裝自己做一些滿足、迎合個人觀念的事,所以面對出現的所謂干擾,我很理智,感覺輕鬆自在和坦蕩。
反思發生的一切麻煩、想想那些不中聽的話,都是衝我求名的心來的。喜歡聽好聽的話的虛榮心一直存在,排斥不同做法的觀念也很重。在我找到這些人心後,對照大法衡量歸正後,一切都是那麼的平常、平淡,沒甚麼可值得鬧心的,也沒甚麼可值得落淚的。過去我一受委屈,就自然的反映出很強的波動和情緒化,哭啊、難受啊等等,當我懂得無條件修自己、默默配合圓容整體後,反而沒有了苦惱。
放下自我,默默圓容整體、靜靜實修自己,真的是輕鬆愉快,這個昇華也是源於大法的威力和威德。在人心與正念的較量與錘煉中,漸漸的,現在我會修自己了,做到真修的時候,能真切的感受到師父就在我身邊。當我表現出一個真正修煉人的狀態時,師父就給演化出足夠的欣悅和收穫,身邊的一切事和物都是那麼的祥和。
師父給予弟子太多太多,弟子卻無以回報,只有以實修自己、默默圓容整體來回報浩蕩的師恩。謝謝師父的慈悲保護與加持!謝謝同修們的無私幫助!
個人體會,如有不妥,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2]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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