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豔梅 |
傷痕累累的柳豔梅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監獄,僅兩、三個月的時間命危。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柳豔梅的家人接到北京女子監獄獄政科電話,說柳豔梅病危,讓家屬去。家屬急忙趕去,看到病歷上寫著:患者主因水腫、乏力伴血尿,病情較多,病情較重,多臟器功能衰竭危及生命,急性心功能不全,隨時可能出現心臟驟停,目前藥物治療已不能緩解患者病情,還說有宮頸癌,需要立即進行血液透析,以避免發生生命危險。
估計柳豔梅在二零一七年九月左右離開通州看守所,之後到中轉站,十一月左右應該到北京女子監獄,每到一處必然有一個全面的身體檢查。有理由推論:北京各相關的司法機構在草菅人命,柳豔梅不僅受到非人的虐待,而且沒有及時治療耽誤治療,到腎衰竭沒有造血能力,血色素只有3克隨時會死人時,才要推給家屬。
監獄醫院要求保外,家屬拒絕接回。柳豔梅在經受了無法名狀的痛苦之後,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離開人世。家屬趕到的時候,柳豔梅已經不認識人,後背潰爛,勉強穿上衣服,也就是說明生命的後期在監獄醫院根本無人照管。
在家屬很無助的時候,柳豔梅在後魯的妹妹卻被順義區北小營派出所叫去威脅,說家裏的監控已經和派出所連上,只要煉法輪功的人來,那邊警察五分鐘不到就到了,其妹妹的兒媳還擔心:婆婆再和煉法輪功的人來往,家裏的廠子就開不成了。
柳豔梅家住順義瀾溪園小區,為人非常善良,她對自己要求很嚴格,當別人傷害到自己時,她就謹記法輪功師父的教導,沒有一句怨言,默默地寬容忍讓,以致別人跟她在一起時常常受益,感受到她的善良。她經常說:「無論人家表現多麼不好多麼惡,咱們一走一過都要把善留給人家,就是對他善,就是對每個人發出善念,不要有不好的念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柳豔梅遭多次綁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和關強制洗腦班迫害,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個人生活也很困難,失去了原來的工作。多年嚴酷的迫害曾一度使柳豔梅精神失常。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房屋拆遷,由婆家人經手。當柳豔梅從勞教所出獄後,本來一大處院落,卻沒有了柳豔梅名下的房子,女兒也和她關係疏遠。順義國保、「610」及仁和派出所警察還經常騷擾她。一次警察去家中騷擾,看左右沒人,上來就摟柳豔梅的腰,被拒絕後,威脅她馬上叫人來抓,隨後來人把柳豔梅綁架。又一次,警察闖到家中,順手把一桶花生油給搶走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份,柳豔梅因為向世人講真相被綁架、非法關押到泥河看守所。在看守所11號監室,女獄警孟璐對她施以三天三夜的釘大板酷刑,這種酷刑是在床板板鋪上釘有兩個大鐵環,相距二米左右,將受害人呈大字固定起來,大小便在上面拉,稱之為「釘大板」。當時很多人都聽到她撕心裂肺的喊叫聲。
中共酷刑示意圖:釘大板 |
二零一六年二月,因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柳豔梅正在商店賣貨時被綁架到順義泥河看守關押迫害一個月。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柳豔梅到通州某小區散發請柬,邀請民眾去旁聽通州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慶秀英、夏紅、李業亮庭審時,被通州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通州看守所。
在看守所,柳豔梅為了爭取煉功而遭殘酷迫害,被戴上腳鐐,穿上約束帶,致使上半身不能動,還必須在中午和晚上值班,並遭到值班人員黃姓女警及女犯的謾罵毆打。據悉,有五個月一直被強制戴手銬和腳鐐,全身傷痕累累,頭髮被揪掉很多,頭皮化膿,精神受到刺激。
律師兩次到看守所去見她,但都被獄警阻攔,不讓會見。後來排除種種干擾,律師終於在看守所見到柳豔梅:柳豔梅很消瘦,整個人脫了相,剛五十歲的年齡,滿頭的黑髮已經全白了。
據悉,柳豔梅讓律師帶話說同一監室的某某沒錢了,讓家人來存錢。此事被黃姓女警察知道後,她滿口侮辱謾罵,竟然還給柳豔梅上腳鐐和手銬,說是向外傳帶信息。並由此開始了同一監室的頭板和其她關押人員對柳豔梅毫無人性的虐待、打罵,高聲呵斥,柳豔梅的手被銬著,她們用力掰她的手指,致使柳豔梅的整個手都腫脹起來。惡徒們還一人坐在柳豔梅的一條腿的膝蓋上,因為腳被銬在一起,使柳豔梅疼痛劇烈。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上午九點,通州法庭非法庭審柳豔梅。律師辯護說,發個請柬,構不成犯罪;更何況,請柬內容只是邀請民眾旁聽。但是,公訴人彭燕芬和李雋,尤其是彭燕芬,明知因為幾張請柬不能判刑,就拿二零一四年和二零一五年的事湊的材料,說二零一四年和二零一五年柳豔梅曾經向人宣傳過法輪功,但是律師反駁說,當時檢察院已經做出不批捕的決定了,而且和發請柬沒有關係。
柳豔梅堅持說法輪大法是正法。但是公訴人彭燕芬說柳豔梅是「重點對像」。對此,柳豔梅說:我不服,我是好人,你們憑甚麼判我,你們若枉判好人,你們就是壞人。
中午庭審結束時,狂風怒吼,暴雨席捲,沒有當庭宣判。但隨後,通州區法院非法判柳豔梅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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