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軍,女,六十三歲,涼山州同德建司退休職工。趙軍原來長期被頭疼等疾病折磨,消極對待人生,二零零六年,趙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大法讓她無病一身輕,所有的病痛都沒有了,更重要的是她知道了生命的意義,是要做一個無私無我、為他的好人。她是家裏的頂樑柱,要照看患精神病的弟弟和眼睛不好的媽媽。
為了讓不明真相的公檢法、政法委相關人員了解情況,趙軍向西昌市檢察院及相關部門遞交她的《自我辯護意見書》,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大法是教化人做好人的正法,希望相關人員能善待法輪功學員,糾正此前的錯誤,撤案。下面是趙軍在《自我辯護意見書》講述的她的真實故事:
一、我找到了人生的意義
我從小體弱多病,特別是頭痛折磨了我幾十年。後來又增加了胃炎、咽炎、失眠,常年感冒不見好等毛病。有時走在街上,突然眼睛一黑,心一慌就站不穩了。由於身體不好,心情也鬱悶。有一次遇到一個算命的,說我只能活五十多歲,我相信了。
我記得我讀小學二年級時,聽老師給我們講好人、好事的故事時,我趴到桌上感動的哭了。有一天,這個老師對我母親說起此事時,說:這學生(指我)在這方面有些特別。
當我長大了,我的同齡人崇拜電影明星,而我卻崇拜道德高尚、剛正不阿的人。另外,說人的生命是父母給的,我就有些懷疑,說母親的肚子就能孕育生命?好像不可思議;說人死了就甚麼都沒有了,我也懷疑;當我想到人死了就甚麼都沒有了的時候,我感到恐懼;正因為人們相信人死如煙滅,才有及時行樂的想法,也才敢不計後果的幹壞事,認為無論做好事、做壞事,到死亡的那天,一切都完了,結束了。雖然那時,我也隨波逐流,也不算是個好人,但冥冥之中,我渴望看到生命的希望。
終於轉機來了,二零零六年,我相信了法輪大法,開始了煉功,僅半個月,就有了無病一身輕的舒暢。一直到現在,我沒有吃過一粒藥,身體很舒服。
不幸的是,在我煉功才三個月時,就被發現了。中共迫害的恐怖向我襲來,叫我放棄修煉的訓斥,讓我坐立不安。我怎麼辦?想到以前的身體我的心就難受,讓我回到從前,我的心在哭泣。但是,現實中迫害的壓力,迫害又株連家人的壓力,使我承受不住。天啊,這世道怎麼這麼不公平──當我受病痛折磨的時候,無人過問,當我剛剛看到一點曙光,就讓我放棄,這太殘酷。
現實就是現實,我面臨選擇:是聽共產邪黨的話,放棄信仰,還是,擁有健康的身體,堅持修煉。我本能的感覺,身體比聽共產邪黨的話重要。我的身體我做主。再加上,我已經感受到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所以我選擇繼續修煉。我真的找到了生命回歸的路,找到了人生的真正意義。
二、慈悲和善對待監獄的犯人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我被西昌市法院非法秘密庭審,庭審根本沒有通知家屬,家屬去要判決書,法院都不給。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我被市法院枉判三年。
我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送到四川省女子監獄迫害。獄警安排了一名殺人犯作為我的「包夾」之一,主要是配合所謂的幫教「轉化」我。對我的酷刑折磨主要是這個殺人犯實施的。除此之外,不允許任何人與我來往,不允許任何人與我說話。我想,無論她們對我再兇,我都不能恨她們,我要善待身邊所有的人。也許是她們感受到了我的善和其他大法學員的善,有人在我受酷刑時,悄悄的給我一些衛生紙(那幾天,不允許我洗漱,不允許用衛生紙),有人悄悄把糖甩在我床上。
後來獄警叫我下車間勞動,我下道工序的一位服刑人員說,你給我的貨你說多少就是多少,我不用點數,因為你們都是好人,我信得過你們。這時,一位包夾我的人對她訓斥道「不允許說她們好。」其實很多人不敢表露對我們的讚賞,但心裏都明白:法輪功學員是最好的。
就是這位訓斥別人的包夾,她也是心裏有數的。她剛包夾我時,經常問我一些怎樣做人之類的問題,對我給她的解答她很滿意,並說,我們法輪功學員都是真、善、忍的實踐者。有一天在飯廳,她把我推薦給她的一位朋友,說和我交往她很受益。這時另一位包夾大聲訓斥她:「你不能這樣對趙軍,趙軍是沒有轉化的。」緊接著,她被獄警叫去……再回到我身邊時,就變成了另外一個人,還告發我。但在我出獄前夕,她買了一隻雞腿塞給我,說是給我送行,並對我說,我不情願這樣對你的,是因為……我沒辦法,對不起了。是啊,在那樣的環境下,誰又能不怕呢?但是就是在那樣的環境下,人還有尚存的一點善念、良知,這就是她得救的希望。
再說說那個殺人犯,她為了完成獄警交給她的任務,三天三夜不讓我睡覺,只能站軍姿,站不穩就打,把臭襪子往我嘴裏塞,還強行扒光我的衣褲侮辱、折磨我。不管她怎麼迫害我,我始終用善來對待她。她叫我給她洗衣服(規定是不允許幫別人做事的),我也洗。
剛去的那個冬天,我的雙手長凍瘡很厲害。她說:「我看不得你這雙手,我想用刀把你的手砍下來。」可她還是叫我給她做事。要洗衣服時,我看見水就害怕,可我還是咬著牙堅持給她做事、洗衣服。有一天,警察找我,問我有甚麼「思想問題」,問我那個殺人犯怎麼樣。我想大法修煉者,是沒有恨的,於是我沒有一絲對警察、對服刑人員的不滿,還儘量搜索她的優點向警察說。事後從來不向她提起這事。
冬天,她有時要穿我的棉衣,我就穿她的。有一段時間,我不能到食堂吃飯,就與她一起吃,菜打在一起。我淨吃她不愛吃的,開始她還說,我不需要你照顧我,我看不起你們。我不為所動,我就做我應該做的。但不管我怎麼對她好,只要獄警安排她迫害我,她一概手不軟。我還是一如既往的對她,心裏除了對她的可憐(因為做壞事的人將來下場很可悲),沒有別的。有一天,她說不許你這樣對我,不然我會對你下不了手。天哪,她是監獄裏出了名的壞人,她從來沒有下不了手的時候。我明白,她這塊堅冰已開始溶化。
有一天她有些為我打抱不平:她說你那天用你卡上的錢給「幫教」(專門轉化我的服刑人員)買那麼多東西,還她。她當時也沒有借給你這麼多東西。這「幫教」怎麼能這麼做呢?你雖然有錢,但獄警不許你用,你每月只能用100元錢,你給她了,你連生活用品都沒有。我說我節約一點就行了。我見這殺人犯要上獄警那反映,我趕快制止她說,千萬別去,也別向別人說,不然「幫教」會受罰的。後來殺人犯對我說,其實我知道你也從來沒說過我一句壞話。我現在終於明白,你們法輪功(學員)對人好,從來不求回報。
後來這位殺人犯不包夾我了。在我快出獄的時候,「幫教」對我說,今天×××(指殺人犯)讓我告訴你,她對不起你,你們才是最好的,將來她再也不包夾(迫害)法輪功了。「幫教」說,你改變了她。我對她可能有點改變,但也不多。因為我知道,就在殺人犯說此話的前兩個月,她還把一位法輪功學員打得站不起來了,在監獄醫院住了近一個月回家了,我出獄後聽說,這位法輪功學員回家才幾天就去世了。
我出獄的那天,很多服刑人員遠遠的看著我,也有不顧一切,來與我擁抱的。這個殺人犯含著淚,沒有看我,滿臉的愧疚,低著頭從我身邊慢慢走過去了。我看的出來,這次她真的懺悔了。說真的,這個殺人犯打我、折磨我的時候,我從沒掉過眼淚,那天我掉淚了。我終於看到了一個走向地獄的人,停止了往下走的腳步,停止了罪惡的腳步。我讓一個服刑人員捎給這個殺人犯一個蘋果(別人給我的),那裏的人都知道,蘋果代表平安。儘管她做了那麼多的壞事,但是我真心地希望她從此變好,不要讓生命墜入深淵。
我出獄的前幾天,有一個服刑人員對我說,她在監獄醫院與另一位服刑人員去照顧過那位被打的站不起來的法輪功學員。她說這位法輪功(學員)阿姨很善良,很讓她們感動。本打算好好照顧她的,沒想到她病重回家了,如果她還能活著,我出獄一定去看她。雖然她再也見不到這位法輪功學員阿姨了,但這位法輪功學員的善永遠留在了她們心裏,永遠留在了人間。
是啊,這位法輪功學員臨死都還在喚醒世人的良知,臨死都沒忘記把善帶給人們。像這樣的法輪功學員何止千千萬萬,他們用自己的付出,自己的痛苦,甚至生命在喚回人們的良知,在告訴世人,生命得救的辦法。因為這些法輪功學員不願看到這些迷失的生命在無知中走向毀滅。
因為生命是永恆的,打開永恆的、美好的生命的鑰匙就在自己手上,就看你能不能相信,能不能感悟,能不能實踐。
三、法輪功是合法的 迫害是違法的
今年七月十八日,警察敲開我的家門(當時我以為是我姪子敲門),一下子進來六、七個警察,其中一人說:「有人舉報你煉法輪功,我們來搜查。」於是,把家裏的筆記本電腦、大法書籍、兩千多元錢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當晚,我被強行關押到涼山州看守所。
八月二十一日,因證據不足,檢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我被釋放。
十月十四日,有兩人自稱是派出所的人來找我,其中一人告訴我「要起訴你,」這才知道,我成了本案的當事人之一。針對西昌市公安局對我違法的指控,我認為對我的指控是錯誤的,我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西昌市公安局在我家非法抄走了大量大法書籍等,還被當成了所謂的「違法證據」。《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其中99項、100項說明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廢除了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這樣一來,法輪功書籍等屬於合法、正常的出版物,那麼閱讀、擁有這些大法書籍是合法的。而來抄走這些大法書籍的,才是違法的。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0/2/22/183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