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到顯示心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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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這幾日,有一個東西堵在嗓子處,讓我不舒服,是甚麼時候有的呢?就是在我跟同修交流的時候,我在跟人家說我自己悟到的一個法理,而對方並沒有聽懂或者是沒有認同的時候產生的。我知道它不好,不要它,可是它還在。

拿起書一看,正是說到我的問題啊:

「除了要對法負責之外,你們沒有任何人的執著,沒有自己的東西、自己的個人因素在裏面,這件事一定會做好。」[1]「越強調自己、帶有自己的時候,就越沒有威德」[1]。

我與同修交流時,說的話裏面帶有「自我」的東西嗎?我想了想,開始的時候,我還在說:我明白了一個法理,試著交流一下,還不太清晰;可是說著說著,就越發的認為自己的認識非常對,到最後就變的不容置疑了。而當對方沒有產生共鳴的時候,這個「堵」的東西就來了,難道它就是「自我」嗎?

這個很不容易覺察啊,因為我並沒有覺的是要表現我自己,相反的,我是為對方好:你看你在當前的魔難中解脫不出來,我這麼一說你不就明白了嗎?!明白不就解決問題了嘛。我說的這麼對,你怎麼就不接受呢?哦,是啊,這不是在強調「自我」了嗎?!我有點意識到了。

我想起師父在《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中講過,我理解的大意是,你們不是有意的、很明確的就是想要證實我自己,但是你的行為是。

原來我的思維中還是隱藏著:我的對,我在幫你,我有能力等等,這個「我」當被人認可的時候,會非常受用,很得意,當沒有被認可的時候,就不高興。而這個心卻被「為別人好」掩蓋著。

「其實你所有的本事還不是修了大法才給你的嗎?不要跟學員去顯示,也不要沾沾自喜,不要認為自己有啥本事,你那點本事能幹啥。」[2]

「你的功能也好,你的開功也好,你是在大法修煉中得到的。如果你把大法擺到次要位置上去了,把你的神通擺到重要位置上去了,或者開了悟的人認為你自己的這個認識那個認識是對的,甚至於把你自己認為了不起了,超過大法了,我說你已經就開始往下掉了,就危險了,就越來越不行了。」[3]「弄不好就掉下去,白修了。」[3]

這下我明白了,我終於理順了:當別人不認同自己,自己不樂意的時候,就是那個「自我」不知不覺的冒出來了,自己明白的這些法理是大法給予的,是大法點化給自己的,可是希望別人認可的是「我」,而不是大法,這不就是把大法擺到次要位置上去了,把自己擺到重要位置上去了嗎,這不就是在證實自己,而不是證實大法嗎?!

我一看這段法是師父在「顯示心」這個標題中講到的,原來它就是顯示心啊,這個心不去,不就危險了嗎?不就白修了嗎?哇,這可不是件小事啊。真正沒有自我的時候,應該是說話始終都是平和的,只是在展現法理,對別人是沒有要求的,一有了想強加給別人甚麼的時候,就是「自我」在表現了。

我又想到,在正法期間大法弟子救人真是各顯其能啊,有的擅長電腦技術,有的擅長安裝、維修機器,有的擅長髮放真相資料,有的擅長講,有的擅長寫文章,有的擅長繪畫,有的擅長舞蹈或唱歌,有的擅長吹奏樂器,有的擅長開車,有的人有很強的組織能力,有的人很擅長外交等等,所有這一切能力,都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根據正法需要賦予大家的,當我們一有了「你看我多厲害」的念頭時,就是這個「自我」出來了,就是「顯示心」,就把自己擺到重要位置上去了,就是把大法擺到次要位置上去了,就危險了,就會導致白修,所以就不能讓它想下去。

師父囑咐我們:「但是不能有顯示心,你們是在證實法,不是在證實自己。」[1]所以不管這個心表現的隱蔽,還是表現的明晃晃,不管表現的是為別人好而動心,還是我厲害、我高明,都是證實自己的顯示心,都絕不能留。

在我的層次上的一點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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