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師父好!
同修們好!
修煉二十多年了,讓我體悟最深的是:法在心中就不會迷航,法是指導我修煉的根本。師父明示:「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1]在我每一次遇到魔難或過關的時候,都是在師父的點悟和師父的慈悲保護下一路走過來的。
十年前我離開了工作單位,那時我四十五歲,開始了全身心的兌現我的使命──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下面我談一下十幾年來在協調修煉中的一點體會與過程。
一、整體配合 救度眾生
這幾年我地同修能夠互相整體配合,在風風雨雨的救人過程中得到了歷煉,在救人的路上碰到的那些感人的故事,一幕幕就像在眼前。雖然很辛苦但是很充實。我們整天沐浴在師父的大法中,幸福、快樂!
幾年下來我們開車、騎摩托車幾乎走遍了全市偏遠的村莊。開始時是發資料,到後來就面對面的講真相,再後來我們就挨家挨戶的講,看到眾生得救後的喜悅,心裏感到有說不出的高興。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並不是那麼一帆風順。在過程中我們得到了魔煉與提高,成熟了很多。
我們第一次組織集體開車到偏遠的鄉下發資料,那時同修們的心都緊繃著,等到最後一位同修上車時,我感覺到這位同修身上的壓力更重,臉色很不好看,表情嚴肅。為了緩解同修的心情,我輕輕的喊了一聲:「妹妹吃飯了?」「哎,吃了。」妹妹輕聲的答應著,她的臉色也有點放鬆了。山區的路不平,鄉村的狗又多,但在師父的保護下我們順利的發完資料,安全的回家了。回來的路上,那位同修妹妹坦誠的告訴大家:「在上車前,我真有點生離死別的感覺,感覺壓力太大了,大姐輕輕的一喊,使我放鬆了好多。」我們也都談了個人的感受,大家都有個共識,只要走出來,怕的物質就會去掉很多,在大陸講真相,正念這根弦一直不能放鬆。
接下來,我們每週都要組織一次到偏遠的地方送資料。一般是兩輛車,路上我們齊背師父的《論語》、《精進要旨》中的《真修》、《弟子的偉大》、《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等等。一路的背法,我們都感到自己增添了很多正念。開始時,有車,但能配合整體去發資料的同修少,後來,在精進同修的帶動下,能走出來的同修越來越多,現在是能出來的人多,車又不夠用了,同修們都能堂堂正正的發資料了。
我們有這樣兩個學法小組,每組四、五人,年齡都在四、五十歲之間,有經濟條件好的,也有經濟條件差一點的,但是大家在救人方面基本都是全力以赴的,從不攀比人間的貧富,而是在三件事上比學比修,並且當時都達到了家家開小花,救人的資料自己做,省吃儉用,自己供應自己,得心應手。
二、堅定正念 營救同修
最近幾年,走出來講真相的同修越來越多,被綁架的同修幾乎都是面對面講真相被構陷的。但是不管邪惡怎樣瘋狂迫害,同修們沒有被邪惡嚇倒,依然走在救度眾生的路上。
我們一邊做著救度眾生的事,也一邊利用著法律來反迫害。特別是與同修們共同營救被非法關押同修的那一個個震撼人心的場面,真是驚而不險、險而不驚,真能體會到師父講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
記得那是個星期天,我們分兩車下鄉,我們這車五位同修到城東五十公里以外的山村,另一車有六位同修到五十公里以外的西平原區,兩地相隔一百公里。我的資料將要發完了,十點半左右,西邊的同修打電話說她被攔下了。我們迅速回到城裏,西邊的另四位同修也回來了,得知A、B兩位同修遭綁架。核對後我們馬上找到被綁架的兩位同修的丈夫(找的過程中也是費了好大功夫),又馬不停蹄的去當地派出所要求放人。
這時天快黑下來了。到派出所一看,「六一零」(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非法組織)和國保大隊警察早已在那裏了。我們以家人的身份來要人,派出所副所長說:「你們今天是不是也來了?聽說跑了好幾個。」我們沒有直接回答他的話。我說:「一看你的面就不像壞人,這些人都是好人啊,趕快放了她們吧。」他說:「我們也是好人,不過發這些東西發到我們這了,我們不能不管。」司機同修在裏邊給他們講,這時國保的人說:「把你的身份證拿出來,看看你到底是誰?」司機同修沒有害怕,很智慧的走開了。我們在派出所的大院內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兩位同修被帶上了車,送到拘留所。其中A同修上車前與我對視了堅信的一眼。
A同修在派出所不配合邪惡的採血、查體,身體劃傷了,送拘留所不收,當晚A同修就正念回來了。B同修因為沒識破邪惡的偽善,默認了被指定的非法拘留十五天,而且派出所所長還欺騙她說:「那個(A同修)送外地看守所了,得判刑。」我們外邊要人的同修悟到這十五天也不能承認,不承受。我就和同修去找B同修的家人,到拘留所要人。
這樣B同修那常年本來不能下樓的老母親與她的兒子在同修的陪同下,去了拘留所見了B同修,啟迪她的正念。這期間,我一邊協調同修到拘留所發正念,一邊協調其他同修查找構陷人的電話、姓名,到惡告人的村鎮送資料、勸善信,及時在全鎮曝光構陷人做的惡事,來回往返三次。反響很大。惡告人的一個朋友看到真相信後,給惡告者打電話說:「伙計,你管這些事幹甚麼?你怎麼能做這樣的事!」他不好意思的說:「我哪知道能這樣。」
整個過程中,配合的同修放下了自我,全力以赴的參與營救,我們配合的同修心到位了,整體提高上來了,第五天B同修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拘留所,破除了邪惡的非法拘留十五天的迫害。我們體會到了整體配合的力量,從A、B兩位同修的表現及結果,更體會到了的法的威力,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3]
還有一件成功營救同修的事,發生在幾年前端午節那天。C同修在外地遭綁架,我們得知消息後,為了抓緊第一時間,來不及和C家人溝通,當天晚上就趕到當地派出所。D同修為了見到被綁架的C同修,闖進了派出所辦公室,以家屬的身份要人。這時C同修的兒媳(不明真相)看見了,怒氣沖沖的闖進辦公室,對派出所警察說:「她們是一夥的。」派出所警察把D同修給抓住了。為了減少損失,我和其他同修驅車離開了派出所。
那時我們雖然離開了,但是我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自責沒有修出那種大善、慈悲的威德,沒有制止警察犯罪造業。但是配合的同修都沒害怕,不氣餒,我們沒回家,直接去找D同修的父親去派出所要人,家人同意了。當我們回到家裏已經是凌晨三點半了。第二天我們又返了回去,得知D同修已被送到外地看守所關押,我們與D同修的父親商量請律師,他父親答應了,聘請了律師。律師很快會見了D同修,我們和律師陪同D同修的父母再到派出所要人,其他同修在外邊發正念,六天後D同修堂堂正正、安安全全的回到家中。再一次呈現了整體配合的威力。
三、利用法律 救度眾生
我地在這八年中,為營救同修,共請律師十四次,我們從不會到會,走出了一條利用法律反迫害、救眾生的路,這對當地「六一零」來說是個重重的打擊,也是給那些不明真相的人一個明示。
請律師為同修辯護,最難做的就是勸說家人,被迫害的同修家人一般都不願意請律師,因為「六一零」首先恐嚇家人不能請北京律師,否則「罪加一等」。因此我們的工作有一定的難度:有的家人不見我們,有的敵視我們,還有的破口大罵做出要打我們的架勢,還有的直接往外推我們,勉強同意了的又沒錢拿。
但是這一切都沒有動搖我們營救同修的信心。因為我們認識到,迫害一個同修就是迫害我們整體,我們在外面的同修有義務去做好營救的事情。同時我們也非常理解被迫害同修家人的種種表現,同修遭迫害,家人受魔難,還要承受來自「六一零」、國保的恐嚇。所以我們無怨無悔的一趟趟的去,一次次的敲門,這個家人不聽,就另找其他親人去做。我們的耐心和善良終於感動了親人。其中一位同修的弟弟感動的說:「你們煉法輪功的真鐵啊(意思是關係緊密),我們都不想管,而你們卻那麼要緊,比我們親人都親。」
還有一名同修也因為講真相遭綁架,她丈夫從不配合到主動為妻子聘請律師,而且與家人積極配合要人,寫信給公檢法人員,寫出妻子修煉大法後的變化,感動了辦案人員,案子到了檢察院又被退了回去。三十天後被綁架的同修回家了。
為了減輕被迫害同修家人的經濟負擔,這幾年我們請律師的錢大多數都是同修們自願拿的,我們的做法是被迫害同修家人想拿就拿,不拿我們拿,從沒因為錢的事耽擱請律師營救同修。因此在做的過程中也發生了很多感人的事。記得有一個同修出去講真相遭綁架,她們學法小組的一名同修第二天就拿出一萬塊錢要為遭綁架的同修請律師。而這位同修一年的全部收入也不過就這些錢,她兒子沒結婚,在城裏住個平房。而被綁架的同修出來後,基本上第一個先想到的事就是把請律師的錢拿出來。過程都非常感人。
請律師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這是「六一零」最害怕的,也是他們最不想看到的,因此他們想方設法的不叫家人請律師,他們使用的方法是恐嚇、脅迫、偽善、跟蹤等手段。雖然舊勢力操縱「六一零」人員使盡了花招,不讓律師介入,可是他們每一次都沒有成功過。對我們來說每一次請律師都是正邪大戰。正如師父講的:「隨著正法不斷往前推進啊,這種表現就越來越明顯,因為你的力量越來越大,邪惡的力量越來越消除。在你人心很重時,又有邪惡與不好因素的干擾,就會表現出你強了它就弱,你弱了它就強。」[4]
過程中,我們都是用在法中修出的智慧、勇氣加上同修們的整體配合克服重重困難,講真相,成功的說服家人請到律師,為同修做了無罪辯護。下面舉幾個例子。
1、你們是怎麼進來的
二零一二年的「七二零」那天,天氣炎熱,我們到外地去接律師為被綁架的L同修做無罪辯護。第一次請律師對我們來說還是很沒有底的,在外地同修的幫助下,我們把律師接來了。正趕上律師到看守所會見L同修。看見律師騎著自行車滿頭大汗,襯衫也濕透了,我很受感動,律師為了給受迫害學員家人節省錢儘量不打車,吃飯也很簡單。
在律師第一次會見被迫害同修時,我與A同修陪同前去。開始並沒想與律師一同進看守所,看著律師在看守所門口登記,我突然問A同修:「我們敢不敢進去?」A同修堅定的說:「敢!」就這樣我們順利的通過了兩個登記處,都沒有要我們的身份證。兩位律師在我們的後邊,看見我們進去,覺的很驚奇:你們是怎麼進來的?我們就在隔著一個窗口的凳子上發正念。律師要求會見,看守所請示「六一零」後不讓會見,大概四十分鐘了,外面的同修有點著急了,就給律師打電話,讓我們迅速出去,我們帶著緊張的心情快速出來一看,原來是同修為我們擔心了。
上午雖然沒有會見成功,但是我們增加了信心,也找到自己的不足:怕心、遇事不穩。同時讓我感受到只要念正、心正,就能體現大法威力。下午,在律師的極力要求下,見到了L同修。L同修也及時得到了師父的經文。了解到L同修在裏邊承受著非人的折磨,被打傷了。因此外邊的同修協助家人控告惡人,這樣L同修所處環境得到了緩解。
當地「六一零」恐嚇家人,不讓請北京律師,並揚言請北京律師就得重判。幾經周折,案子兩次被退回公安局,在「六一零」的操控下案子繼續往前走,到法院階段,那時我們無法與法官直接溝通,只能協助他的家人找法官,但是家人害怕,開始不情願去,後來去了也不知怎樣說,被法院的人哄騙出來了。那時我們做的很辛苦,因此結果也不理想,最後L同修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但是這沒有影響我們繼續營救同修。
2、精誠所至 家屬震撼
二零一七年,我地鄉下一位近七十歲的同修因貼不乾膠遭綁架,我們馬上與家人聯繫到當地派出所要人。這位同修之前已被關押過三次,但是每次都是人被送到監獄後家人才知道信息。聽該同修回來說,每次開庭只是走走過程,也不上法庭,法官念念判決就結束,最多十分鐘,更不用說讓家人參加庭審了。
這次我們找到了她的兩個女兒商量請律師,但是兩個女兒都不願出面,覺的媽媽大部份時間是在監獄度過的,表示無能為力,不願參與。因為她媽媽多次遭迫害,她們從小就受到了驚嚇。我們多次找她們,她們用各種理由搪塞,並且還阻止我們找她的舅舅。
我們沒有放棄,繼續找同修的弟弟,我們帶著禮物,找到了他。見面後說明我們的來意,同修的弟弟很受感動,但他聽說要到派出所營救姐姐感到很為難,我們告訴他:「你有這樣的姐姐那真的是你的福份,你現在能為你姐姐做點事,都將載入史冊。我們和你姐姐素不相識,只知道她是法輪功學員,但是我們認為迫害她就是迫害我們,因為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你姐姐講真相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自己,是大善之舉。希望你盡自己的力量幫你姐姐早日回家。」同時告訴他不要擔心,我們出錢你出力。在我們的勸說和解釋下,他很受感動,答應和我們一起來做。最後他還告訴我們:「我也學過大法,在監獄學的,是一個年輕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裏教給我的,我最佩服學法輪功的了。」當我們問他為甚麼不學了,他說做好人被關押圖個啥。
這樣我們不知跑了多少趟,事情總算有個眉目了,同修弟弟到派出所、檢察院、法院遞交材料與控告,整個過程都有我們同修配合、在外邊發正念,對他來說每次都很感動,見到我們就說:「你們太好了,你們煉法輪功的人太善良了。」
開庭的那天,同修弟弟看到律師有理有據的回駁公訴人的起訴,看到公訴人耷拉腦袋不敢回應,看到近七十歲姐姐的精神狀態,他被震撼了。非法庭審結束後,見到我們就豎起了大拇指,鏗鏘有力的說:「律師說的太好了,我姐姐沒有罪,是他們犯罪了,煉法輪功就不一樣,我姐姐被關押這麼長時間了,要是不煉功早就垮了。」他看到大法弟子無私的付出,告訴我說:「再有這樣的事你們叫著我,我也參加。」更可喜的是,這位昔日的同修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又從新走回了大法中。
同修的女兒也變化很大,明白了大法真相,並且還在百忙中為營救另一位同修無償的出了一趟車。看到親人的變化,我們心裏在酸楚中有了些欣慰!
3、正邪大戰 四次開庭
二零一八年臘月,有兩位鄉下同修講真相遭綁架,因為同修的家庭原因,E同修的家人同意請律師做無罪辯護;F同修的家人走常人的關係,不請律師。結果F同修娘家人花去了一萬多塊錢請客,也沒有音訊。最後聽說F同修被「六一零」人員指派了個當地律師做有罪辯護。
我認識到,一個案子兩個律師,一個律師做無罪辯護,一個是當地「六一零」指派的律師,做有罪辯護,這樣非法庭審時,對講真相救眾生是不利的,對我們裏邊的同修來說是一種恥辱。從中也看到我們存在的不足,家人為甚麼聽邪惡的呢?師父講:「你們記住一點,今天人類的舞台是給大法弟子展現的,決不是給那些邪惡展現的!」[5]為此我們與當地的「六一零」展開了一場正邪大戰。
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給F同修的丈夫講真相,在這之前我去了幾趟(七十里地),但是她丈夫的態度都是冷冰冰的(儘管我帶著禮物)。這次我與同修大姐買了兩箱小孩喝的奶又去了他家,她丈夫一改常態,臉上露出了一絲笑意,我悟到我們基點站對了,師父在幫我們呢。
我們進屋後,直截了當的說明請當地律師和北京律師的利害關係與結果,我對他說:「大哥,你知道六一零人員為甚麼不用你花錢給你指派律師嗎?還不是想用他們的那一套繼續騙人嗎?如果他們真有那樣好心的話,就不應該抓我們,更應該把大姐放回來啊!北京律師為甚麼敢做無罪辯護,因為煉法輪功不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如果法律說法輪功有罪的話,哪個律師敢做無罪辯護?再說律師就應該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他說:你們找孩子吧。我們又找到同修的兒子,我與大姐耐心的告訴他:「今天給你媽請律師你最有資格自己說了算,你是她的兒子,媽媽有難了,你應該站出來了,為你媽媽說話啊。因為你媽沒有犯罪啊!」我們又從各方面舉了幾個例子。同修兒子擔心錢的問題,我們告訴他這些都不用擔心,我們順利的與他簽了委託書。
本來第一次開庭,法院已通知家人,可是又說法官開會取消了,聽說他們指派的律師不去。等到第二次開庭的時候,「六一零」發現我們聘請了律師,突然通知取消開庭,沒有任何理由。為了達到邪惡目地,「六一零」人員提著奶來到F同修家,用利誘、恐嚇等手段嚇唬同修的兒子,兒子害怕媽媽被多判刑,違心的撤回了委託書,但是又不敢告訴我們。在關鍵的時刻都是師父幫助了我們,無意中我們得知「六一零」又指派另一名律師明天會見F同修、閱卷,我們迅速通知大家發正念,解體邪惡的一切安排,不允許被指派的律師參與。
情況天天發生著變化,就在準備第三次開庭的前三天,我們為F同修請的律師突然來電話說:「大姐,我被解聘了。」因為開庭時間是下週一,中間是週六、週日休息日不上班,律師根本來不及會見同修,想從同修兒子那裏挽回局面已經不可能了,再說也不安全了。我們處在很被動的狀態,那時真有點束手無策。但我還是不放棄,正念十足的對律師說:「你還要來啊!」律師很負責任的說:「我一定要去,你們得正念啊。」
就在開庭的那天,十二級颱風突然降臨我市,鐵路停運,也就是E同修的律師來不了了,可神奇的是被解聘的律師提前兩天到了。我們抓著這個有利的機會,準備配合律師去會見F同修。但是我們心裏都沒有底,律師也沒有底,因為法官一直沒通知律師開不開庭。這對當時的我也是個考驗,我在電腦前正琢磨:律師來了怎麼辦?「六一零」已經插手此事,家人反目,為了安全我是不是應該……就在我那思想激烈翻騰的時候,我無意中打印出一份師父剛發表的經文,這段法映入我的眼簾:「振作起來像北美大法弟子一樣在困難面前不退縮。別被人的框框擋住。別被邪惡嚇倒,因為歷史是為你們留下來的。」[6]我雙手合十:師父,謝謝您的點化,弟子明白!這段法我將永生難忘!第二天我們按原計劃行動。
更神奇的是,開庭那天「六一零」到齊了,法官也到了,F同修的家人也都到了,當然發正念的同修也到了。看守所九點上班,我們給F同修請的律師提前半個小時進了看守所,在法警沒提審同修前就趕到了,當法官接到E同修律師的電話時問:「你怎麼沒來呢?」律師說:「因為颱風鐵路停運啊。」也就是說不能開庭了。我們這邊的律師順利的會見了F同修,外邊發生的一切F同修一概不知,欣然的與律師簽了一份委託。律師又順利的把委託書交給了法官。「六一零」人員大敗而歸,他們費盡心機謀劃的一切就這樣在慈悲偉大師父的加持下、在同修們正念配合中解體了。
第四次非法開庭,兩位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贏得了家人的認可,公檢法人員也佩服。兩位同修也為自己做了充份的無罪辯護。F同修在法庭上直接揭露邪黨人員的騙人伎倆。整個法庭參加旁聽的人都明白了真相:煉法輪功不違法,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使得法官脫口而出:好就在家裏修。
結語
師父講:「我經常講一句話,我說最後結果怎麼樣我沒看重,在正法中完成那都是必然的。正法中無論怎麼驚險,結果是必然的,所以我對這個不太注重,因為它是必然成的。我最珍惜的是過程。生命的一切過程才是這個生命的整體。正法的整個過程是最珍貴的,這就是宇宙的一切,是最了不起的事情。正法這個過程就很主要,所以不能任由舊勢力參與。」[7]
想想整個過程,我們所走過的每一步,都是法開啟的智慧,都離不開師父的慈悲保護、法的點悟。在與同修配合的過程中,我一直為自己沒修出善心而苦惱。願在最後不多的日子裏修去對自我的執著、去掉黨文化。最後用師父的法來共勉:「我說這個歷史的舞台就是給大法弟子留下來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你們展現的這一切,不管怎麼樣,未來都是輝煌的。我就是希望大家能夠真的做的再好一些,配合的再好一些,協調的再好一些。」[8]
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6]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法國法會》
[7]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美國首都講法〉
[8]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在新唐人電視討論會上的講法〉
(明慧網第十六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9/11/10/180667.html